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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艾比森: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2016-10-29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6 年 10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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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丁彦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孙伟玲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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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522,983,945.16               1,317,136,040.12                           15.6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921,849,940.73                     856,409,342.42                         7.64%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287,310,222.19                     16.60%           795,984,394.27                 13.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5,782,840.89                    -4.83%           96,547,253.50                 18.09%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32,819,157.50                    -8.11%           92,469,299.84                 22.05%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29,068,800.45                143.38%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127                   -5.77%                     0.304               18.1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127                   -5.77%                     0.304               18.1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96%                   -13.73%                    10.80%                0.55%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固定资产报废和可供金融资产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464,742.47
                                                                                                出售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3,745,680.19 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728,517.67 投资理财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69,303.58

减:所得税影响额                                                                  730,445.5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61,237.58

合计                                                                             4,077,953.66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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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重大风险提示

1、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LED显示屏行业竞争不断加剧,业内资源整合加速,行业洗牌持续升级,部分中小企业在竞争中被快

速淘汰。公司若不能在市场营销、产品研发、客户服务及供应链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增强实力,未来将面临

更加严峻的市场竞争态势。公司将加大研发和市场投入,切实提高产品竞争力,努力开拓国内国外市场,

适时通过并购等资本手段实现外延式扩长,不断巩固和提升市场地位。

2、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LED显示屏行业日趋成熟,市场竞争激烈,产品更新换代速度加快,毛利率面临下降风险。面对激烈

的市场竞争,公司将针对市场需求,不断加强研发投入,提高产品竞争力,通过产品差异化策略,挖掘新

增LED显示屏应用市场,特别是着力挖掘小间距LED显示屏产品市场,并利用公司全球服务体系优势,为客

户提供“产品+服务”的系统集成解决方案,提升公司产品的竞争力。

3、规模扩张导致的管理风险

     近年来,公司通过内生发展和外延扩张使资产规模、人员规模、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并构建了全球化

的组织架构,管理的复杂度不断增大。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有11家全资子(孙)公司,1家控股公司,

在海外招募了几十名外籍员工,多样化的政经环境、文化习惯及管理理念等诸多因素均对公司管理提出了

更高的要求,也使公司的管理风险加大。为此,公司将利用包括现代信息技术在内的多种手段,进一步强

化公司管理及内控制度执行,通过不断革新组织架构,优化业务和管理流程,持续引进人才,加强员工管

理与培训,增进文化认同及员工凝聚力,以应对公司未来战略发展。

4、海外业务拓展风险

     公司海外营业收入占公司营业总收入比例较高,公司经营业绩依赖海外市场的表现。虽然公司在海外

市场耕耘多年,但是海外市场仍然存在较多不确定性,尤其是公司近年来加深了海外市场本土化的运作力

度,公司需更加直接的面对愈发复杂的政治、法律、经济环境,同行业企业也不断加大对海外市场的投入,

公司海外业务拓展面临的挑战不断加大。公司将继续加大海外业务拓展投入,聘请国际化的人才,提升海

外运作管理能力,以巩固和扩大海外业务优势并防范和控制风险。同时,公司将继续加大国内市场的投入,

提高国内市场份额比例,以分散海外业务拓展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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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5、投资并购风险

    公司于2015年1月收购了深圳市威斯泰克光电技术有限公司60%的股权,根据双方签订的业绩承诺约

定,威斯泰克承诺2016年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威斯泰克前三季度实现净利润约125万元,预计

威斯泰克存在较大可能无法实现其作出的2016年业绩承诺。未来公司将通过收购、兼并等途径,寻求产业

整合与资源协同,但能否顺利达成并购预期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公司将利用专业机构,充分调研,科学评

估,加强与被收购公司在企业文化、管理团队、业务拓展、客户资源等方面进行进一步的融合,实现被收

购公司与公司共同提升及协调发展的目标。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0,066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丁彦辉           境内自然人            25.49%        81,439,765        80,909,982

任永红           境内自然人            19.20%        61,348,491        60,891,325

邓江波           境内自然人            19.06%        60,883,373        60,682,501

深圳市大艾投资
                 境内非国有法人         7.04%        22,474,992        22,474,992
有限公司

谢丽芳           境内自然人             2.20%         7,038,790                  0

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宝
盈新兴产业灵活 其他                     1.05%         3,355,439                  0
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宝
盈转型动力灵活 其他                     0.77%         2,474,395                  0
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
宝盈泛沿海区域 其他                     0.72%         2,299,534                  0
增长股票证券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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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基金

王会平         境内自然人               0.68%         2,157,478             0

张美秀         境内自然人               0.57%         1,824,500             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谢丽芳                                                               7,038,790 人民币普通股          7,038,79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
盈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3,355,439 人民币普通股          3,355,439
投资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
盈转型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2,474,395 人民币普通股          2,474,395
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宝盈泛沿海区域
                                                                     2,299,534 人民币普通股          2,299,534
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王会平                                                               2,157,478 人民币普通股          2,157,478

张美秀                                                               1,824,500 人民币普通股          1,824,500

周炜                                                                 1,735,998 人民币普通股          1,735,998

刘冬春                                                               1,729,900 人民币普通股          1,729,900

谢明                                                                 1,616,600 人民币普通股          1,616,60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435,488 人民币普通股          1,435,488

                               1、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中,丁彦辉先生、任永红先生、邓江波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并且为一致行动人。三位股东于 2011 年 8 月 1 日签订《共同控制协议》
                               以确认并维持对公司的共同控制关系,该协议确认:自公司设立至协议签订之日,三方
                               一直通过在股东(大)会、董事会采取相同意思表示、一致表决的方式,实施对公司经
                               营决策的共同控制。同时,三位股东在协议中承诺: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公司股票发
                               行并上市之日后 60 个月内,三方在向股东大会、董事会行使提案权、提名权,及在公
                               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时,将继续通过采取相同意思表示、一致表决的方式,
                               实施对公司经营决策的共同控制。凡涉及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即按照《公司法》、《公司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由股东或董事决策的重大事项,三方将先行协商统一意
说明                           见,在达成一致意见后,三方共同向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提出提案,并(或)根据事
                               先协商确定的一致意见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审议事项投票表决。如果三方进行充分沟
                               通协商后,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三方同意按照丁彦辉先生的意见作出最终决定。公司
                               控股股东与上述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2、根据公开信息可以得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盈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盈转型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和中国工商银行-宝盈泛沿海区域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均是由宝盈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管理。
                               3、经公司问询,深圳市大艾投资有限公司和谢丽芳互相之间以及与上述股东之间不存



                                                      6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除上述信息外,公司无法获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
                                 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1、公司股东谢丽芳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2,626,207 股外,还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4,412,583 股,实际合计持有 7,038,790 股。
                                 2、公司股东王会平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0 股外,还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2,157,478 股,实际合计持有 2,157,478 股。
                                 3、公司股东张美秀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800,000 股外,还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1,024,500 股,实际合计持有 1,824,500 股。
(如有)                         4、公司股东周炜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0 股外,还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1,735,998 股,实际合计持有 1,735,998 股。
                                 5、公司股东刘冬春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311,700 股外,还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1,418,200 股,实际合计持有 1,729,900 股。
                                 6、公司股东谢明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616,600 股外,还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1,000,000 股,实际合计持有 1,616,600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3、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期初限售股 本期解除限      本期增加限
 股东名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拟解除限售日期
                    数      售股数        售股数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的拟解除限售
                                                                                    日期为 2017 年 7 月 31 日,高管锁定
                                                                       首发前个人   股解除限售按照其上一年度最后一
丁彦辉         80,909,982            0             0      80,909,982
                                                                       类限售股     个交易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为本年度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剩余
                                                                                    75%股份将继续锁定。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的拟解除限售
                                                                                    日期为 2017 年 7 月 31 日,高管锁定
                                                                       首发前个人
                                                                                    股解除限售按照其上一年度最后一
任永红         60,891,325            0             0      60,891,325 类限售股和
                                                                                    个交易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高管锁定股
                                                                                    为本年度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剩余
                                                                                    75%股份将继续锁定。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的拟解除限售
邓江波         60,682,501            0             0      60,682,501 首发前个人
                                                                                    日期为 2017 年 7 月 31 日,高管锁定

                                                           7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类限售股     股解除限售按照其上一年度最后一
                                                                    个交易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为本年度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剩余
                                                                    75%股份将继续锁定。

深圳市大艾
                                                       首发前机构
投资有限公     22,474,992      0   0    22,474,992                  2017 年 7 月 31 日
                                                       类限售股
司

李海涛等
                                                                    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的 12 个月后、
182 名限制
                                                       股权激励限   24 个月后、36 个月后分三次解锁,
性股票激励      1,644,111      0   0     1,644,111
                                                       售股         每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比例分别为
计划首次授
                                                                    授予总量的 40%,30%,30%。
予对象

陈志峰等 11
                                                                    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的 12 个月后、
名限制性股
                                                       股权激励限   24 个月后、36 个月后分三次解锁,
票激励计划       180,540       0   0         180,540
                                                       售股         每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比例分别为
预留部分授
                                                                    授予总量的 40%,30%,30%。
予对象

李海涛、赵
                                                                    高管锁定股解除限售按照其上一年
凯、陈玲、
                                                                    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所持公司股份总
鲍凯、张文
                                                                    数的 25%为本年度实际可上市流通
磊等 5 名董      168,503       0   0         168,503 高管锁定股
                                                                    股份,剩余 75%股份将继续锁定;离
事、高管(其
                                                                    职人员自其离职之日起半年继续锁
中,鲍凯已
                                                                    定其股票,期满解锁。
离职)

合计          226,951,954      0   0   226,951,954            --                     --




                                         8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序号        项目      期末余额(元)     年初余额(元)       变动比率(%)                变动原因说明

   1     应收利息         155,833.59         387,305.19            -59.76%       主要系计提公司定存利息减少所致

   2     应收账款       328,956,572.90     211,562,902.30          55.49%        主要系销售增长和部分信用条件放
                                                                                 宽所致

   3     预付款项        19,314,621.26      6,019,041.54           220.89%       主要系购房产税费和购固定资产未
                                                                                 结转所致

   4     其他流动资产    10,778,996.13      41,949,351.22          -74.30%       主要系可抵扣进项减少和理财产品
                                                                                 减少所致

   5     递延所得税资    17,309,810.94      10,249,021.34          68.89%        主要系公司及惠州艾比森可抵扣暂
         产                                                                      时性差异所致

   6     其他非流动资   121,800,000.00       483,280.17           25102.77%      主要系公司新购买办公楼所致
         产

   7     预收款项       137,436,546.60      62,696,802.98          119.21%       主要系公司销售增长及预收货款增
                                                                                 加所致

   8     其他应付款      10,553,750.87      7,782,024.07           35.62%        主要系保证金支出增加所致

   9     长期应付款      18,102,510.00      37,980,518.00          -52.34%       主要系注销股权激励的库存股所致


(二)合并利润表项目


  序号        项目         期末余额         上年同期金额          变动比率                   变动原因说明

                                                                                  主要系可供交易金融资产出售所
   1      投资收益       1,539,446.67       6,452,264.92           -76.14%
                                                                                  致
                                                                                  主要系公司代收代付个税手续费
   2      营业外收入     3,948,646.40       2,976,811.94           32.65%
                                                                                  返还所致
                                                                                  主要系本期公司公益基金支出减
   3      营业外支出      610,466.34        2,376,999.15           -74.32%
                                                                                  少所致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序号          项目            期末余额           上年同期金额              变动比率           变动原因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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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29,068,800.45     -67,014,489.21   143.38%    主要公司回款增加和购买
         金流量净额                                                       商品和劳务支出减少所致

   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134,775,152.23   122,727,294.63   -209.82%   主要系公司购买房产支出
         金流量净额                                                       和理财收回现金减少所致

   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49,055,188.97     -33,612,033.90   245.95%    主要系公司贷款增加所致
         金流量净额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围绕年度经营规划开展工作,取得了如下成果:

1、扎扎实实地发展显示屏主业,保持显示屏营业收入快速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围绕租赁市场、零售市场、企业市场、体育市场、广告市场等多个重要市场开展

业务拓展,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731.0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6.60%;前三季度共实现营业收入79,598.44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41%。公司新的高端租赁产品M2.9上市后,报告期内不断接到订单,产品得到海

外客户的认可和好评,租赁产品“2”时代已经到来。公司HDV小间距产品已经正式推向市场,并在国内外

市场广泛宣传,这种具有平板显示特性和完全前安装及维护的小间距产品,使的公司小间距产品的竞争力

得到很大的提升,为开拓国内外小间距市场打下坚实的产品基础。在体育领域,公司的产品继续绽放光彩,

里约奥运会期间,艾比森向全世界展示了公司的“屏”实力,在巴西圣保罗体育场馆内,艾比森安装的显
                      2
示屏面积超过1,000m ;场馆外,如巴西玛瑙斯黑桥圆形露天剧场艾比森的显示屏被用于奥运会赛事实时转

播。在第九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期间,公司的明星产品N系列显示屏被用于会场展示,N系列

产品的实力再次被证明。

2、小间距显示屏行情依旧火热

       报告期内,公司小间距显示屏实现签单约1.4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约60%,约占公司第三季度全部

显示屏订单46%。报告期内,公司新推出的HDV小间距系列产品是行业首创贴墙前维护小间距产品,获得了

广泛的市场好评。

3、显示屏酒店运营业务业绩稳定增长

       进入2016年,显示屏酒店运营业务进入了良性发展阶段,收入大幅提升,所进入的酒店档次明显改善,

基本都是高端5星级酒店,单块显示屏的面积增大,每平米显示屏的租金收入明显提升,管理及服务合作

伙伴和酒店的能力也得到加强。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在酒店已安装显示屏312块(报告期内新安装17块),

已累计签约酒店190家(报告期内新增签约酒店13家)。公司2016年前三季度酒店显示屏确认租金收入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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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1,48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约420%;报告期内,公司显示屏入驻了上海金茂君悦酒店、海口鲁能希尔顿、

海口海航希尔顿及深圳华侨城洲际大酒店等多家高档五星级酒店。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签订但尚未完全确认收入的重大订单情况如下:


    客户所在国家               订单金额人民币(万元)                            下单日期
         泰国                             1,456.57                              2016/1/21
         泰国                             1,037.58                              2016/2/25
         中国                             1,900.00                              2016/5/26
         美国                             1,261.06                              2016/6/30
        俄罗斯                            1,131.16                              2016/8/24
         中国                             1,168.97                              2016/9/21
         合计                             7,955.34                                  --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1)新一代一屏多用T系列户外租赁产品研发成功,该产品具有重量轻,兼顾球场屏租赁屏和大型舞

台屏租赁等多用途,为客户提供更加多样的服务。

     (2)某款全新户外系列产品研发完成,可用于户外固定安装多种场合,适用于直屏、弧形屏、直角

屏及落地灯箱等多种展示形态,外观简洁,用途广泛,可实现快速前后维护。

     (3)继续扩充M系列高端租赁屏系列产品,完成点间距2.3mm和1.9mm的设计,标志着完成M系列高

清租赁屏全点间距的布局。

     (4)完成LED “魔镜”显示屏研发,魔镜既可用作高清户内广告机,又可用于高端服装连锁店的视频

试衣镜,下阶段将进入小批量生产。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发生重大变化
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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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前五大客户       金额(元)      占营业收入比例        前五大客户        金额(元)       占营业收入比例
      第一名        65,727,770.17         8.26%              第一名         43,465,687.54          6.19%
      第二名        31,981,757.84         4.02%              第二名         21,474,609.80          3.06%
      第三名        27,087,808.85         3.40%              第三名         21,265,025.64          3.03%
      第四名        17,001,332.61         2.14%              第四名         14,611,605.38          2.08%
      第五名        14,130,980.64         1.77%              第五名         11,163,164.74          1.59%
       合计         123,947,892.27       19.59%              合计           111,980,093.10        15.95%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比上年同期上升了3.64个百分点,前五大客户名单与上

年同期相比存在较大变动。主要系公司根据订单生产产品,不同客户需求产品及所需时间较难确定,且客

户群体数量较多。前五大客户的变化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和稳定性。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制订的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规划,积极有序的推动各项工作,详见本报告“第三

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二、业务回顾与展望 1、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请参阅“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二、重大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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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深圳市
                    艾比森              公司未来不为激励对象依股权激励计划获取                         承诺人切实
                                                                                 2014 年 09
股权激励承诺        光电股 其他承诺     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                长期有效 履行了相关
                                                                                 月 27 日
                    份有限              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承诺。
                    公司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
变动报告书中所作
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
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丁彦辉、任永红、
                                        邓江波承诺:除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时将所持有的部分发行人老股公开发售外,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
                                        人回购本人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
                    丁彦辉、           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承诺人切实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            股份限售承                                        2014 年 07
                    任永红、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            长期有效 履行了相关
融资时所作承诺              诺                                                月 15 日
                    邓江波             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                     承诺。
                                        转让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
                                        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在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后申报离职
                                        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直接
                                        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本人所持股票的锁定
                                        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股票减持的
                                        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
                                        价;若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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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
                                    司上市后六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
                                    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
                                    六个月;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
                                    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丁彦辉、任永红、邓江波的持股意向:公司
                                    控股股东丁彦辉、任永红、邓江波承诺:对
                                    于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将
                                    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公司股份流通限
                                    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
                                    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所持
                                    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有意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减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两年内,每年减持股份数量累计不超过本人
                                    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十,减持股份应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
                                    求,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
                                    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
                                    式;本人减持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
                                   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
                丁彦辉、                                                                        承诺人切实
                        股份减持承 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2014 年 07 至 2019 年
                任永红、                                                                        履行了相关
                        诺         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根据当时的二 月 15 日 08 月 01 日
                邓江波                                                                          承诺。
                                   级市场价格确定,且股票减持价格不低于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如超过上述期
                                    限本人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将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
                                    定办理。本人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提前三
                                    个交易日通过公司进行公告,本人承诺将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相关规定办理。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
                                    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本人将
                                    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
                                    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
                                    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
                                    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丁彦辉、任永红、邓江波三方签订《共同控
                                    制协议》以确认并维持对公司的共同控制关
                丁彦辉、           系,该协议三方确认承诺:自协议签订之日                          承诺人切实
                        股东一致行                                           2014 年 07 至 2019 年
                任永红、           起,至公司股票发行并上市之日后 60 个月内,                      履行了相关
                        动承诺                                               月 15 日 08 月 01 日
                邓江波             三方在向股东大会、董事会行使提案权、提                          承诺。
                                    名权,及在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上行使表
                                    决权时,将继续通过采取相同意思表示、一

                                                     14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致表决的方式,实施对公司经营决策的共同
                                     控制。凡涉及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即按照《公
                                     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由股东或董事决策的重大事项,三方将先
                                     行协商统一意见,在达成一致意见后,三方
                                     共同向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提出提案,并
                                     (或)根据事先协商确定的一致意见对股东
                                     大会、董事会的审议事项投票表决。如果三
                                     方进行充分沟通协商后,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则三方同意按照丁彦辉的意见作出最终决
                                     定。

                                     为避免在以后的经营中产生同业竞争,更好
                                     的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丁彦辉、任永红和邓江波向公司出具
                                     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承诺:1、确认及保
                                     证目前不存在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进行
                                     同业竞争的情况。2、不会在中国境内外以任
                                     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经营、合资经营、
                                     租赁经营、承包经营、委托经营和拥有在其
                        关于同业竞
                                     他公司或企业的股票或权益等方式)从事与
                丁彦辉、争、关联交                                                                    承诺人切实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 2014 年 07 长期有效
                任永红、易、资金占                                                                    履行了相关
                                     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3、如果将来有 月 15 日
                邓江波 用方面的承                                                                     承诺。
                                     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同业竞争
                        诺
                                     的业务之商业机会,本人或本人所控制的企
                                     业将无偿将该商业机会让给发行人及其控股
                                     子公司。4、如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进一步
                                     拓展其产品及业务范围,本人或本人所控制
                                     的企业将不与拓展的产品、业务相竞争。5、
                                     如违反以上承诺导致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
                                     遭受直接或者间接经济损失,本人将向发行
                                     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予以充分赔偿或补偿。

                                     作为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丁彦辉、
                                     任永红、邓江波先生出具了减少和避免关联
                                     交易的承诺函,承诺:本人及其控制的其他
                                     企业将尽量减少、避免与发行人之间发生关
                        关于同业竞 联交易。对于能够通过市场方式与独立第三
                丁彦辉、争、关联交 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将由发行人与独立第三                             承诺人切实
                                                                                2014 年 07
                任永红、易、资金占 方进行;不以向公司拆借、占用公司资金或                    长期有效 履行了相关
                                                                                月 15 日
                邓江波 用方面的承 采取由公司代垫款项、代偿债务等方式侵占                              承诺。
                        诺           公司资金;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不
                                     可避免的一切交易行为,均将严格遵守市场
                                     原则,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原则,
                                     公平合理地进行;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
                                     人以及发行人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如果未

                                                     15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本人将向公司和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丁彦辉、任永红、邓江波已做
                                    出关于承担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
                                    补缴个人所得税税款的承诺如下:如应有关
                                    税务部门要求或决定,公司需要补缴或被追
                                    缴整体变更时自然人股东以净资产折股所涉
                丁彦辉、            及的个人所得税,则上述个人所得税由本人                                 承诺人切实
                                                                                2014 年 07
                任永红、其他承诺    全额承担;若公司因未履行代扣代缴前述个                   长期有效 履行了相关
                                                                                月 15 日
                邓江波              人所得税义务而遭受罚款或损失,则由丁彦                                 承诺。
                                    辉、任永红、邓江波三人按照 4:3:3 的比例承
                                    担相关罚款和损失。公司未来不为激励对象
                                    依股权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
                                    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
                                    供担保。

                                    公司股东大艾投资承诺:除在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时将所持有的部分发行人老股公
                深圳大              开发售外,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
                                                                                                           承诺人切实
                艾投资 股份限售承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2014 年 07 至 2017 年
                                                                                                           履行了相关
                有限公 诺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首次公开 月 15 日          08 月 01 日
                                                                                                           承诺。
                司                  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
                                    行人回购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
                                    前已发行的股份。

                                    深圳市大艾投资有限公司的持股意向:大艾
                                    投资承诺: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
                                    股份,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
                                    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
                                    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持有
                                    的公司股份。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
                                    满后两年内,有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减持
                                    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
                深圳市
                                    股份数量累计不超过本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总                                 承诺人切实
                大艾投 股份限售承                                               2014 年 07 至 2019 年
                                    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                                 履行了相关
                资有限 诺                                                       月 15 日     08 月 01 日
                                    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                                 承诺。
                公司
                                    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
                                    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本公司减
                                    持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
                                    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
                                    权处理,下同)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
                                    定,且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



                                                    16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则要求。公司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提前三
                                   个交易日通过公司进行公告,公司承诺将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相关规定办理。若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
                                   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
                                   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
                                   者道歉;如果本公司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
                                   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本
                                   公司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
                                   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
                                   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本公司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
                                   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大艾投资出具了减少和避免关联交
                                   易的承诺函,承诺:本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
                                   企业将尽量减少、避免与发行人之间发生关
                                   联交易。对于能够通过市场方式与独立第三
                                   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将由发行人与独立第三
                         关于同业竞 方进行;不以向公司拆借、占用公司资金或
                深圳市
                         争、关联交 采取由公司代垫款项、代偿债务等方式侵占                          承诺人切实
                大艾投                                                        2014 年 07
                         易、资金占 公司资金;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不                 长期有效 履行了相关
                资有限                                                        月 15 日
                         用方面的承 可避免的一切交易行为,均将严格遵守市场                          承诺。
                公司
                         诺        原则,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原则,
                                   公平合理地进行;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
                                   人以及发行人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如果未
                                   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本公司将向公司和其他投资者依法承
                                   担赔偿责任。

                                   根据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若本次
                                   股票发行成功,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
                                   存利润由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
                                   同享有。公司股利分配的主要规定如下:1、
                                   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同股同利和持续、
                深圳市             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
                艾比森             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                           承诺人切实
                                                                              2014 年 07 长期有效
                光电股 分红承诺    续发展。2、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                          履行了相关
                                                                              月 15 日
                份有限             金、股票或者二者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许可                           承诺。
                公司               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3、利润分配的时间间
                                   隔:公司每一会计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
                                   通常由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一年的利润分配
                                   方案;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
                                   期现金分红,由临时股东大会审议。4、利润
                                   分配的顺序:在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

                                                   17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
                               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5、现
                               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公司主要采取现金分
                               红的利润分配政策,即公司当年实现盈利,
                               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
                               积金后有可分配利润的,则公司应当进行现
                               金分红;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
                               利润的范围。公司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
                               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同时,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
                               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
                               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
                               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公司发展阶段
                               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
                               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
                               比例最低应达到 80%;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
                               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
                               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
                               低应达到 40%;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
                               到 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
                               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本
                               章程中的“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公司在一
                               年内购买资产以及对外投资等交易涉及的资
                               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
                               (含 30%)的事项。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应经
                               过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通过。现金
                               分红的具体比例由董事会根据经营状况等因
                               素拟定,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6、股票股利
                               分配条件:如董事会认为因公司营业收入快
                               速增长等原因导致公司股本规模与公司目前
                               发展状况不相符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
                               利分配之余,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7、公司当年度盈利但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
                               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
                               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8、公司在
                               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
                               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
                               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
                               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
                               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
                               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


                                               18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
                                  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
                                  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
                                  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9、公司董事会
                                  在利润分配方案论证过程中,需与独立董事、
                                  监事会(包括外部监事,如有)充分讨论,
                                  在考虑对全体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
                                  基础上,形成利润分配预案,有关利润分配
                                  预案需分别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及
                                  监事会(包括外部监事,如有)同意后,方
                                  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应提供网络
                                  等投票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投票提供
                                  便利。10、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
                                  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
                                  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
                                  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
                                  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分别经公司二分之
                                  一以上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包括外部监事,
                                  如有)同意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
                                  东大会提案中应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公司
                                  应提供网络等投票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
                                  加投票提供便利。11、若存在公司股东违规
                                  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
                                  所分配的现金股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公司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及届时有效的利润
                                  分配政策,每三年制定或修订一次利润分配
                                  规划和计划,分红回报规划应当着眼于公司
                                  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企业经营
                                  发展实际情况、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
                                  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建立
                                  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董
                                  事会制定或调整公司各期利润分配的具体规
                                  划和计划安排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和承诺:本次公
                                  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净资产将随着募集资
                                  金到位而大幅增加,由于募集资金项目从开
                深圳市            始实施至投产并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在
                艾比森            上述时间内,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                          承诺人切实
                                                                            2014 年 07
                光电股 其他承诺   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在短期内可能出现一定                 长期有效 履行了相关
                                                                            月 15 日
                份有限            幅度的下降。为降低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                          承诺。
                公司              回报的影响,公司通过大力拓展现有业务,
                                  开拓新市场和新领域,尽量缩短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现收益的时间。同时,公司将加大
                                  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通过引进人才,壮大


                                                  19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科研队伍,积极研发新产品,提高公司产品
                                     的综合竞争力等措施,提升盈利能力,以填
                                     补因本次公开发行被摊薄的股东回报。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公司
                                     承诺:如公司股票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
                                     一旦出现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均低于其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
                                     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
                                     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
                                     总数,下同)情形时(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
                                     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
                                     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本公司将依据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2013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审议<公司上市后三
                                     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议案》的相关规
                                     定履行回购公司股票的义务。在启动股价稳
                深圳市
                                     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公司未按照
                艾比森
                                     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公
                光电股
                                     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
                份有限
                                     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
                公司;丁
                                     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公司                              承诺人切实
                彦辉;任 IPO 稳定股                                              2014 年 07 至 2017 年
                                     董事会未在回购条件满足后十五个交易日内                              履行了相关
                永红;邓 价承诺                                                  月 15 日   08 月 01 日
                                     作出回购股份决议的,公司将延期向董事发                              承诺。
                江波;李
                                     放百分之五十的薪酬(津贴),董事同时担任
                海涛;赵
                                     公司其他职务的,公司延期向其发放除基本
                凯;陈玲;
                                     工资外的其他奖金或津贴,直至董事会审议
                鲍凯;张
                                     通过稳定股价方案之日止。公司董事、高级
                文磊
                                     管理人员在公司回购决议生效后未按该方案
                                     执行的,公司将自稳定股价方案期限届满之
                                     日起延期十二个月发放未按该方案执行的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百分之五十的董事薪酬(津
                                     贴)、以及除基本工资外的其他奖金或津贴。
                                     控股股东承诺:本人在本公司就因稳定公司
                                     股价措施涉及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股东大会
                                     上,对公司承诺的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决议
                                     投赞成票。如公司股票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
                                     内,一旦出现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
                                     盘价均低于其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
                                     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
                                     股份总数,下同)情形时(若因除权除息等
                                     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一会计年


                                                     20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
                               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如公司未能履
                               行稳定股价的相应义务,则由本人履行该义
                               务。本人将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审议<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
                               案>的议案》的相关规定履行增持公司股票的
                               义务。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
                               时,如本人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
                               具体措施,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
                               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
                               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
                               者道歉;如果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的,自未
                               履行承诺之日起,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
                               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且同意公司延期向本
                               人支付分红、以及除基本工资外的薪酬(津
                               贴),直至本人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
                               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负有增持
                               股票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公
                               司股票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
                               续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其上
                               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
                               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
                               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
                               同)情形时(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
                               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
                               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
                               应做相应调整),本人将依据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关于审议<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
                               股价的预案>的议案》的相关规定履行增持公
                               司股票的义务。本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
                               在本公司就因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涉及回购股
                               份事宜召开的董事会上,对公司承诺的回购
                               股份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本人不因职
                               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
                               本人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
                               施,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
                               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
                               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
                               歉;如果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的,自未履行
                               承诺之日起,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
                               自动延长六个月;且同意公司延期向本人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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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付分红、以及除基本工资外的薪酬(津贴),
                                      直至本人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
                                      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通过大艾投资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并担任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李海涛、赵凯、鲍
                                      凯、张文磊、陈玲承诺:除在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时将所持有的部分发行人老股公
                                      开发售外,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
                                      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
                                      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
                                      让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申
                                      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
                                      转让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后申报离职
                                      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直接
                                      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本人所持股票的锁定
                   鲍凯;曹
                                      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股票减持的
                   同生;陈
                                      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
                   玲;陈志                                                                         承诺人切实
                                      价;若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二 2014 年 07
                   峰;李海 其他承诺                                                       长期有效 履行了相关
                                      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 月 15 日
                   涛;李松                                                                         承诺。
                                      司上市后六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
                   涛;张文
                                      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
                   磊;赵凯
                                      六个月;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
                                      放弃履行上述承诺。通过大艾投资间接持有
                                      发行人股份并担任公司监事陈志峰、曹同生、
                                      李松涛承诺:除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时将所持有的部分发行人老股公开发售外,
                                      在本人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
                                      分之二十五;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
                                      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十八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
                                      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
                                      月至第十二个月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
                                      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
                                      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
                                      个月后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
                                      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
东所作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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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应当详细
说明未完成履行的 不适用
具体原因及下一步
的工作计划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6,066.17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41.3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7,445.86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5,835.7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8.57%

                                                                                         项目达              截止报                 项目可
                     是否已                                     截至期 截至期
                               募集资金 调整后 本报告                                    到预定    本报告    告期末 是否达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变更项                                     末累计 末投资
                               承诺投资 投资总 期投入                                    可使用    期实现    累计实 到预计 否发生
    募资金投向       目(含部                                    投入金 进度 (3)
                                总额       额(1)     金额                                状态日    的效益    现的效      效益       重大变
                     分变更)                                     额(2)       =(2)/(1)
                                                                                              期              益                        化

承诺投资项目

                                                                                         2014 年
1、LED 显示屏建设                          12,006.               12,006.                                     18,902.
                     否         14,588.1                    0                100.00% 12 月 31       793.37              是         否
项目                                           65                      65                                          66
                                                                                         日

2、LED 照明产品建                          2,869.8               2,869.8
                     是         5,995.16                    0                100.00%                    0               否         是
设项目                                          8                        8

                                                                                         2016 年
3、LED 技术研发中                          3,907.1
                     是         5,482.91             141.37 959.26            24.55% 12 月 31           0               否         否
心建设项目                                      5
                                                                                         日

                                           18,783.               15,835.                                     18,902.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6,066.17             141.37                     --            --    793.37                   --         --
                                               68                      79                                          66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18,783.               15,835.                                     18,902.
合计                      --   26,066.17             141.37                     --            --    793.37                   --         --
                                               68                      79                                          66

                     1、LED 照明产品建设项目:由于该项目已经终止且该项目终止之前处于投入期尚未产生收益。因此,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LED 照明产品建设项目将无法达到预计收益。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2、LED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公司已调整 LED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其中与 LED 照明产品
原因(分具体项目)
                     研发相关的投入被终止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LED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本身并不直接产生收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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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益,但本项目的建设将有效缩短产品开发周期、改善生产工艺水平、提高产品质量,从而更加适应市
                   场需求,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公司的盈利能力。

                   公司于 2010 年成立 LED 照明事业部,开始涉足 LED 照明业务。2010 年成立 LED 照明事业部的时候,
                   LED 照明作为绿色节能产品,深受整个市场的追捧,当时公司通过广泛调研,认为 LED 照明行业未
                   来有很大的发展前景,市场规模会不断扩大,中国制造在此领域有先天优势。但是 LED 照明作为市
                   场追捧的热点,由于没有较高的技术和资金门槛,大量企业和资金开始不断进入这个领域,这个行业
                   在近年来产能快速扩张,产品价格不断下跌,除少数有品牌、技术和渠道的公司外,绝大多数企业主
                   要靠价格手段竞争,行业的毛利率普遍很低。公司经过近几年的不断辛苦努力经营,LED 照明业务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虽然有一定增长,但整体上增长缓慢,2012 至 2014 年销售收入分别为 3,231.27 万元、3,950.30 万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元和 4,206.08 万元,而同期毛利率则不断降低,2012 年到 2014 年分别为 20.21%、11.61%和 5.22%,
                   2015 年一季度 LED 照明产品订单仅约 640 万。公司从涉足 LED 照明业务以来不仅没有获得盈利,
                   并且每年都有一定程度的亏损,从市场的竞争状况和公司的资源能力上看,短期依然无法改变现状。因
                   此,如果继续投入 LED 照明业务,只会拖累主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鉴于上述原因, 为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使公司经营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 LED 照明产品建
                   设项目。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不适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适用

                   以前年度发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照明业务经营的实际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利益,经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决定终止 LED 照明
                   产品建设项目并调整 LED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014 年 9 月,公司 LED 显示屏建设项目置换金额为 10569.75 万元;LED 照明产品建设项目置换金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额为 2869.88 万元;LED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置换金额为 564.59 万元;此次置换已经大华会计师
况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大华核字[2014]004785 号鉴证报告,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
                   置换行为。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不适用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况

                   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因 LED 显示屏建设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相关募集资金节余金额的使用效率,公
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司第二届董事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 LED 显示屏建设募投项目结项并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原因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公司报告期内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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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其他情况            情况。


三、其他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2015年9月14日,公司与北京云动数字媒体技术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有效期一年,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与北京云动数字媒体技术有限公司

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码:2015-065),截至报告期末,本战略合作协议已到期终止。

     2、2016年2月3日,公司与九州证券签订了《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与九州证券有限公司共

同发起设立艾比森九州新兴产业并购基金(有限合伙)之合作框架协议》,本框架协议为公司与九州证券

初步确定合作意愿的意向性文件,截至报告期末基金尚未成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在巨潮资讯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发起设立艾比森九州新兴产业并购基金的公告》(公告编码:

2016-009)。

     3、2016年4月22日,公司与中投聚金签订了《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与中投聚金(深圳)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艾比森中投聚金产业并购基金(有限合伙)之合作框架协议》,本框架协议

为公司与中投聚金初步确定合作意愿的意向性文件,截至报告期末基金尚未成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在

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发起设立艾比森中投聚金产业并购基金的公告》(公

告编码:2016-033)。

     4、2016年7月8日,公司财务总监鲍凯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其财务总监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6年7月8日在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财务总监辞职的公告》(公告编码:

2016-050)。

     5、2016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同意聘任黄程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7月12日在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

公告》(公告编码:2016-052)。

     6、2016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申请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3亿元的综

合授信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7月12日在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码:2016-053);该事项于2016年7月29日获股东大会审批通

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7月29日在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6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码:2016-057)。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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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相关利润分配政策和审议程序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完备。在历年的分配预案拟定和决策时,独立董事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公司也听取了中小股东

的意见和诉求,相关的议案经由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批,并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

见,审批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实施,切实保证了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已于 2016 年 6 月 8 日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码:

2016-046)。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制定或实施现金分红方案,也未发生现金分红政策的变更。


五、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
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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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09 月 30 日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90,021,379.01             445,862,286.36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497,858.50                 500,000.00

    应收账款                                                328,956,572.90             211,562,902.30

    预付款项                                                 19,314,621.26                 6,019,041.54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155,833.59                 387,305.19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19,141,127.10                22,733,189.7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205,769,842.97             165,357,602.43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0,778,996.13                41,949,351.22

流动资产合计                                                974,636,231.46             894,371,678.75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27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2,200,000.00              10,000,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316,609,927.39             329,939,330.19

   在建工程                                15,430,181.52              13,028,860.08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32,642,912.72              29,070,215.97

   开发支出

   商誉                                    17,248,329.68              17,248,329.68

   长期待摊费用                            15,106,551.45              12,745,323.94

   递延所得税资产                          17,309,810.94              10,249,021.34

   其他非流动资产                         121,800,000.00                483,280.17

非流动资产合计                            548,347,713.70             422,764,361.37

资产总计                                 1,522,983,945.16          1,317,136,040.1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97,0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17,260,000.00             129,650,000.00

   应付账款                               191,543,656.77             193,854,246.54

   预收款项                               137,436,546.60              62,696,802.98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10,185,167.34               7,935,477.29

   应交税费                                10,537,570.97              14,408,143.74



                                    28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应付利息                              95,941.66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10,553,750.87              7,782,024.07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574,612,634.21            416,326,694.6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18,102,510.00             37,980,518.0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1,500,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9,602,510.00             37,980,518.00

负债合计                            594,215,144.21            454,307,212.62

所有者权益:

   股本                             319,462,232.00            160,264,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73,530,799.44            232,052,418.72

   减:库存股                         1,824,651.00              1,919,680.00

   其他综合收益                        564,066.68                400,765.70

   专项储备



                               29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盈余公积                                                    58,621,635.94                58,621,635.77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471,495,857.67             406,990,202.2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921,849,940.73             856,409,342.42

    少数股东权益                                                 6,918,860.22                 6,419,485.08

所有者权益合计                                                 928,768,800.95             862,828,827.5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522,983,945.16             1,317,136,040.12


法定代表人:丁彦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程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伟玲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97,334,081.94             414,654,393.2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497,858.50                  500,000.00

    应收账款                                                   414,591,048.54             242,668,910.63

    预付款项                                                    11,897,301.94                 5,359,670.12

    应收利息                                                       155,833.59                  387,305.19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284,353,069.59             274,484,485.54

    存货                                                       172,728,549.74             138,905,537.21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9,248,825.73                41,699,516.89

流动资产合计                                                  1,190,806,569.57          1,118,659,818.83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2,200,000.00                10,000,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63,207,946.11                63,207,946.11

    投资性房地产


                                                    30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固定资产                                 124,431,133.34             131,527,860.91

   在建工程                                   9,909,739.85               7,446,808.90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4,682,193.13               1,446,010.41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7,600,628.03               7,535,707.37

   递延所得税资产                             3,727,883.82               3,844,385.99

   其他非流动资产                           121,800,000.00                207,4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347,559,524.28             225,216,119.69

资产总计                                   1,538,366,093.85          1,343,875,938.5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96,0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17,260,000.00             129,650,000.00

   应付账款                                 235,738,147.96             226,834,106.77

   预收款项                                  90,412,952.01              51,585,886.54

   应付职工薪酬                               5,047,358.19               4,185,096.80

   应交税费                                   9,034,248.57              12,140,499.17

   应付利息                                      95,941.66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10,770,639.23               6,778,949.62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564,359,287.62             431,174,538.9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31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18,102,510.00                 37,980,518.0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1,500,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9,602,510.00                 37,980,518.00

负债合计                                        583,961,797.62                469,155,056.90

所有者权益:

   股本                                         319,462,232.00                160,264,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73,530,799.44                232,052,418.72

   减:库存股                                     1,824,651.00                  1,919,680.00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58,621,635.77                 58,621,635.77

   未分配利润                                   504,614,280.02                425,702,507.13

所有者权益合计                                  954,404,296.23                874,720,881.6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538,366,093.85           1,343,875,938.52


3、合并本报告期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287,310,222.19                    246,416,975.96

   其中:营业收入                           287,310,222.19                    246,416,975.96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251,775,190.43                    205,210,394.19



                                     32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其中:营业成本                         188,961,822.71            159,071,649.10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559,236.39                785,837.53

             销售费用                       31,558,934.66             28,002,530.36

             管理费用                       34,925,336.87             28,310,904.66

             财务费用                       -3,973,677.26            -12,100,084.43

             资产减值损失                     -256,462.94              1,139,556.96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1,149,693.24              1,425,232.88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6,684,725.00             42,631,814.65

    加:营业外收入                           2,752,819.64               704,675.0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351,382.61                230,217.59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39,086,162.03             43,106,272.07
列)

    减:所得税费用                           3,355,431.86              5,967,573.79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5,730,730.17             37,138,698.2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5,782,840.89             37,598,424.38

    少数股东损益                               -52,110.72               -459,726.10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35,705.06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135,705.06
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33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135,705.06
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135,705.06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35,866,435.23                       37,138,698.2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35,918,545.95                       37,166,807.72
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52,110.72                          -28,109.44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1127                              0.1196

    (二)稀释每股收益                                            0.1127                              0.1196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丁彦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程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伟玲


4、母公司本报告期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245,760,314.22                      241,411,500.20

    减:营业成本                                           179,106,798.31                      162,938,965.60



                                                    34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营业税金及附加                      128,057.11                784,909.72

         销售费用                          21,558,850.59             23,415,432.86

         管理费用                          19,648,646.57             19,369,363.41

         财务费用                          -4,119,196.38            -12,036,194.35

         资产减值损失                        -254,133.14              1,136,156.16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1,149,693.24              1,425,232.88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0,840,984.40             47,228,099.68

    加:营业外收入                          2,602,756.62               674,085.9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9,317.23                16,858.33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33,434,423.79             47,885,327.26
列)

    减:所得税费用                          4,937,537.27              5,967,573.79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8,496,886.52             41,917,753.47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35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28,496,886.52                 41,917,753.47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5、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795,984,394.27                701,850,861.44

    其中:营业收入                                 795,984,394.27                701,850,861.44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685,896,617.92                611,150,508.02

    其中:营业成本                                 524,922,307.34                469,194,423.13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4,602,700.80                  4,830,584.80

           销售费用                                 85,490,224.37                 74,475,693.35

           管理费用                                 89,622,258.67                 80,650,144.17

           财务费用                                -16,732,301.85                -17,619,566.73

           资产减值损失                             -2,008,571.43                   -380,770.71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1,539,446.67                  6,452,264.92
列)


                                            36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11,627,223.02             97,152,618.34

    加:营业外收入                           3,948,646.40              2,976,811.94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610,466.34               2,376,999.15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114,965,403.08             97,752,431.13
列)

    减:所得税费用                          17,918,774.44             15,108,275.81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97,046,628.64             82,644,155.3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6,547,253.50             81,757,642.58

    少数股东损益                              499,375.14                886,512.74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63,300.98                247,801.25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163,300.98                247,801.25
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163,300.98                247,801.25
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163,300.98                247,801.25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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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97,209,929.62                       82,891,956.5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96,710,554.48                       82,005,443.83
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499,375.14                          886,512.74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304                              0.2574

    (二)稀释每股收益                                             0.304                              0.2574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6、母公司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751,585,504.17                      668,217,064.77

    减:营业成本                                           532,241,732.42                      472,566,811.53

         营业税金及附加                                      3,503,731.86                        4,748,278.98

         销售费用                                           59,677,206.32                       63,542,636.46

         管理费用                                           48,387,913.48                       57,330,590.06

         财务费用                                          -16,039,710.63                      -17,414,110.97

         资产减值损失                                       -1,548,322.88                         -253,048.50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1,539,446.67                        6,452,264.92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26,902,400.27                       94,148,172.13

    加:营业外收入                                           3,595,876.02                        2,839,884.5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238,417.64                          -162,133.3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130,259,858.65                       97,150,190.07
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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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减:所得税费用                                 19,885,296.03                 14,572,528.49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10,374,562.62                 82,577,661.58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110,374,562.62                 82,577,661.58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7、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792,677,494.06                737,369,107.06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
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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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
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90,735,276.65             79,121,685.6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3,764,797.87             31,032,898.9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07,177,568.58            847,523,691.7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625,580,865.48            678,407,940.68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
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94,918,016.13             89,007,102.59
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49,340,257.82             33,759,334.6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08,269,628.70            113,363,803.0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78,108,768.13            914,538,180.9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068,800.45            -67,014,489.2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53,000,000.00          1,215,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539,446.67              6,452,264.9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54,539,446.67          1,221,452,264.9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154,114,598.90             47,605,427.75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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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235,200,000.00            1,035,0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16,119,542.54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89,314,598.90            1,098,724,970.2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4,775,152.23                 122,727,294.6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4,704,44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97,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5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8,500,000.00                  4,704,44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30,435,044.42                 37,522,825.73
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9,009,766.61                   793,648.1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9,444,811.03                 38,316,473.9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9,055,188.97                -33,612,033.9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10,970,528.06                  9,528,061.06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5,680,634.75                 31,628,832.5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22,762,170.97                313,347,843.6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77,081,536.22                344,976,676.18


8、母公司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654,332,917.71                690,602,838.86



                                          41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收到的税费返还                       82,239,577.91              77,610,450.0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2,858,325.38              30,186,305.9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89,430,821.00             798,399,594.8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662,713,657.95             691,582,075.5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47,402,760.47              59,581,381.67
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28,952,341.24              32,716,385.4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02,781,404.14              89,735,337.7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41,850,163.80             873,615,180.3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2,419,342.80            -75,215,585.5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53,000,000.00           1,215,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539,446.67               6,452,264.9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54,539,446.67           1,221,452,264.9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131,937,577.80              22,758,443.69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235,200,000.00           1,035,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25,232,340.00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1,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67,137,577.80           1,093,990,783.6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2,598,131.13            127,461,481.2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4,704,44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96,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500,000.00                166,510.04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7,500,000.00               4,870,950.04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30,435,044.42              37,522,825.73
的现金


                                    42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9,009,766.61                        793,648.1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9,444,811.03                      38,316,473.9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8,055,188.97                     -33,445,523.8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9,715,473.65                       9,424,798.91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07,246,811.31                     28,225,170.7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92,203,778.25                     292,704,262.0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84,956,966.94                     320,929,432.79




二、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彦辉

                                                                         201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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