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比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2-26
证券代码:300389 证券简称:艾比森 公告编码:2019-016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于 2019 年 2 月 25 日在公司 20 层 B 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
会议由公司监事毛佳女士主持,应当与会监事 3 名,实际参加监事 3 名;本次会
议的通知于 2019 年 2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经全体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股东丁彦辉先生提名,监
事会同意提名易盛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同意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易盛林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
于提名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 年 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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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易盛林先生简历
易盛林先生:男,1994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南昌大学
经济学学士。2018 年 6 月加入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证券
事务专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易盛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收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亦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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