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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艾比森: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3-14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九次会议于 2019 年 3 月 14 日在公司 20 层 A 会议室召开,根据《公司法》、《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
负责的态度,基于实事求是和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本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聘任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孙伟玲女士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
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基础上进行的,我们认为孙伟玲女士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与能力,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中国证监会确定为
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期尚未解除的情况,对其提名、审议、聘任的程序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孙伟玲女士为公司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签字:




           赵   晓                  刘广灵                   何   晴




                                                           2019 年 3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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