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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艾比森:公司发行股份构成管理层收购所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2021-07-14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丁彦辉先生发行股份构成管理层
             收购所涉及的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目      录

声   明 ...............................................................1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2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4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概况 .....4
二、评估目的 ........................................................10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11
四、价值类型 ........................................................11
五、评估基准日 ......................................................12
六、评估依据 ........................................................12
七、评估方法 ........................................................14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16
九、评估假设 ........................................................18
十、评估结论 ........................................................19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19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20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 ................................................21
十四、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签名和资产评估机构印章 ........................22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23




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内大街 6 号枫桦豪景 A 座
电话:010-83557569 传真:010-83543089 E-mail:bfys@ien.com.cn 邮编:100053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丁彦辉先生发行股份构成管理层
             收购所涉及的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声      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
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
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
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
不承担责任。
     (三)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
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
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四)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
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五)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关注评估结论成立的假设前提、资产评估报告
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
     (六)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
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内大街 6 号枫桦豪景 A 座
电话:010-83557569 传真:010-83543089 E-mail:bfys@ien.com.cn 邮编:10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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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购所涉及的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拟向
       丁彦辉先生发行股份构成管理层收购所涉及的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北方亚事评报字[2021]第 01-608 号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市场法,按
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丁彦辉先生发行股份
构成管理层收购所涉及的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概况


     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均为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为法律法规规定的报告使用人。
     (一)基本概况
     名称: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比森)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证券代码:300389
     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雪岗路 2018 号天安云谷产业园一期 3 栋 A 座
18、19、20 层
     法定代表人:丁彦辉
     注册资本:31899.4173 万元人民币
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内大街 6 号枫桦豪景 A 座
电话:010-83557569 传真:010-83543089 E-mail:bfys@ien.com.cn 邮编:10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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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丁彦辉先生发行股份构成管理层
                收购所涉及的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成立日期:2001-08-23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LED 电子显示
屏的研发、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服务、销售(以上不含禁止、限制项目);电
子设备及自产产品的安装、维护、技术咨询、租赁及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
备零售;节能项目设计、技术咨询与服务;会务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
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
可经营项目是:LED 电子显示屏的生产加工;广告发布.(法律法规、国务院规定
需另行办理广告经营审批的,需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二)历史沿革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深圳市艾比森实业有限公司,于 2001
年 8 月 23 日经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由丁彦辉、邓江波、任永红共同发
起设立的有限公司。艾比森于 2014 年 8 月 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现持
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300731127582R 的营业执照。
       经过历年的派送红股、配售新股、转增股本及增发新股,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艾比森累计发行股本总数 318,994,173 股,注册资本为 318,994,173.00
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艾比森前十大股东如下:
 排名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本性质
   1     丁彦辉                       82,507,669            25.8600   限售流通 A 股,A 股流通股
   2     任永红                       61,348,491            19.2300   限售流通 A 股,A 股流通股
   3     邓江波                       61,300,544            19.2200   限售流通 A 股,A 股流通股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
   4     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            5,425,100             1.7000   A 股流通股
         证券账户
   5     周军                          2,864,466             0.9000   A 股流通股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
   6                                   1,435,488             0.4500   A 股流通股
         限责任公司
   7     颜建红                          768,212             0.2400   A 股流通股
   8     陈志峰                          741,368             0.2300   A 股流通股
   9     张美兰                          700,000             0.2200   A 股流通股
  10     李文                            523,843             0.1600   限售流通 A 股,A 股流通股
                    合计             217,615,181            68.2100




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内大街 6 号枫桦豪景 A 座
电话:010-83557569 传真:010-83543089 E-mail:bfys@ien.com.cn 邮编:10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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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公司主要业务
        艾比森主要业务为 LED 全彩显示屏的研发、生产、销售。公司 LED 全彩显示屏
产品涉及小间距屏、租赁屏、舞台创意屏、户外大屏、球场屏等,产品被广泛应用
于广告传媒、地产、交通运输、舞台演艺、广播电视、体育场馆、安防监控、指挥
调度等领域。
        艾比森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成为“至真 LED 显示应用与服务提供商”,目前
拥有广告显示设备产品线、舞台显示设备产品线、商业显示设备产品线、数据可视
化设备产品线和会议屏产品线五条完整的产品线、完善的全球营销和服务网络、领
先的技术储备、高端的品牌形象及良好的行业口碑。
        (四)近三年来企业的资产、负债、权益状况和经营业绩
                         艾比森近三年资产负债表【合并口径】
                                                                                    单位:万元
                科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0,890.21             60,503.63               41,270.13
 交易性金融资产                                                      115.40              10,158.26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57,340.45             60,931.69               43,142.80
 应收款项融资                                                                             2,337.76
 预付款项                                   1,907.63              1,737.37                2,677.14
 其他应收款                                    718.94             1,100.86                1,626.98
 存货                                      37,001.18             34,942.41               43,653.49
 合同资产                                                              0.00               1,895.84
 其他流动资产                               1,868.08              7,474.77                  537.32
 流动资产合计                             149,726.48            166,806.12            147,299.72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740.00                   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096.72                2,145.41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0.00               6,000.00
 投资性房地产                              10,828.69             10,260.33                9,691.97
 固定资产                                  39,668.50             34,773.69               35,839.21
 在建工程                                        6.07             1,757.94                  90.05
 无形资产                                   3,506.67              3,865.90                4,111.93
 长期待摊费用                               2,777.90              2,302.75                1,470.71
 递延所得税资产                             1,852.51              1,626.81                5,178.40
 其他非流动资产                                433.10                499.56                 269.62
 非流动资产合计                            61,813.45             57,183.70               64,797.31
 资产总计                                 211,539.93            223,989.82            212,097.03
 流动负债:
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内大街 6 号枫桦豪景 A 座
电话:010-83557569 传真:010-83543089 E-mail:bfys@ien.com.cn 邮编:10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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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丁彦辉先生发行股份构成管理层
              收购所涉及的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科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票据                                    26,348.67                 26,127.04             21,514.23
 应付账款                                    37,215.49                 44,764.88             44,261.06
 预收款项                                    10,327.00                 15,802.39                   0.00
 合同负债                                                                    0.00            14,800.09
 应付职工薪酬                                 4,523.34                  5,213.02              6,276.13
 应交税费                                     2,714.79                  1,365.84                 768.52
 其他应付款                                   2,629.24                  2,226.57              2,713.66
 其他流动负债                                                                0.00                864.83
 流动负债合计                                83,758.52                 95,499.75             91,265.92
 非流动负债:
 预计负债                                                                    0.00                764.19
 递延所得税负债                                   55.00                     58.90                 65.79
 递延收益-非流动负债                             554.47                    791.10             1,022.37
 非流动负债合计                                  609.47                    850.00             1,852.34
 负债合计                                    84,367.99                 96,349.75             93,118.26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31,987.19                 31,980.23             31,899.42
 资本公积金                                   9,473.85                  9,186.45              8,518.53
 减:库存股                                   1,604.83                  6,118.69              5,999.44
 其它综合收益                                    110.60                    -36.27               -897.59
 专项储备                                                                    0.00                  0.00
 盈余公积金                                  10,051.75                 10,710.66             10,710.66
 未分配利润                                  77,055.32                 82,179.79             75,064.8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27,073.88                127,902.17            119,296.42
 少数股东权益                                     98.06                   -262.09               -317.65
 所有者权益合计                             127,171.94                127,640.07            118,978.7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11,539.93                223,989.82            212,097.03



                               艾比森近三年损益表【合并口径】
                                                                                          单位:万元
                       科 目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198,673.14           218,056.71        164,211.47
 减:营业成本                                        122,879.03           148,840.32        120,909.27
 营业税金及附加                                           1,370.25           1,641.04            639.35
 销售费用                                             27,326.22            32,132.88         30,454.69
 管理费用                                             11,818.45            12,932.71         11,497.70
 研发费用                                                 8,920.12           9,560.76         8,420.03
 财务费用                                             -2,786.87               -989.68            388.17
 加:其他收益                                             1,079.94           1,755.93         2,142.81
 投资净收益                                                148.46              191.23            432.27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15.60             42.86
 资产减值损失                                             3,002.09            -895.16        -2,14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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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丁彦辉先生发行股份构成管理层
              收购所涉及的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科 目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信用减值损失                                                          -2,554.85            -3,184.84
 资产处置收益                                                               -5.72                21.99
 营业利润                                          27,372.24           12,445.70           -10,791.58
 加:营业外收入                                         23.49              165.89               225.21
 减:营业外支出                                         65.86              168.09               147.08
 利润总额                                          27,329.87           12,443.50           -10,713.45
 减:所得税                                         3,809.07            2,078.20            -3,542.95
 净利润                                            23,520.80           10,365.30            -7,170.50
 减:少数股东损益                                    -541.69             -360.16                -55.5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4,062.48           10,725.45            -7,114.94



                            艾比森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母公司口径】
                                                                                         单位:万元
                  科   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2,192.69             39,221.26              21,681.79
 交易性金融资产                                                            0.00             10,038.26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66,711.46             60,196.26              38,869.41
 应收票据                                          484.85             1,443.10                  473.92
 应收账款                                      66,226.60             58,753.16              38,395.49
 应收款项融资                                                              0.00              2,009.43
 预付款项                                       1,316.01                 869.70              2,431.61
 其他应收款(合计)                                  830.69                827.10              2,496.62
 应收利息                                           16.15                 24.14                   0.00
 其他应收款                                        814.54                802.96              2,496.6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35,222.21             24,218.91              29,322.21
 合同资产                                                                  0.00              1,606.26
 其他流动资产                                   1,324.21              6,605.42                   44.63
 流动资产合计                                 137,597.28            131,938.65             108,500.23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740.00                   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096.72               2,145.41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0.00              6,000.00
 长期股权投资                                  27,010.34             30,677.34              30,677.34
 投资性房地产                                  10,828.69             10,260.33               9,691.97
 固定资产                                      16,632.35             11,264.19              10,229.96
 在建工程                                            6.07                  0.00                   0.00
 无形资产                                          883.83                891.52              1,054.29
 长期待摊费用                                   1,670.23              1,243.28                  635.65
 递延所得税资产                                    849.35             1,249.02               3,489.86
 其他非流动资产                                                          249.67                 26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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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丁彦辉先生发行股份构成管理层
              收购所涉及的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科    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非流动资产合计                                60,620.86             57,932.08             64,189.42
 资产总计                                     198,218.14            189,870.73            172,689.6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0.00                 67.40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63,544.68             61,408.05             49,024.17
 应付票据                                                            25,817.44             20,857.78
 应付账款                                                            35,590.61             28,166.40
 预收款项                                       3,570.73              5,077.84                    0.00
 合同负债                                                                  0.00             5,668.86
 应付职工薪酬                                   3,111.48              3,383.63              4,653.23
 应交税费                                       2,130.61                  337.31               403.26
 其他应付款(合计)                               4,609.89              2,177.75              2,578.02
 其他应付款                                                           2,177.75              2,578.02
 其他流动负债                                                              0.00                694.12
 流动负债合计                                  76,967.39             72,384.57             63,089.06
 非流动负债:
 预计负债                                                                  0.00                724.50
 递延所得税负债                                     55.00                 55.00                 60.74
 递延收益-非流动负债                                39.10                  0.00                15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94.10                 55.00                935.23
 负债合计                                      77,061.49             72,439.57             64,024.3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31,987.19             31,980.23             31,899.42
 资本公积金                                     9,698.20              9,410.81              8,742.88
 减:库存股                                     1,604.83              6,118.69              5,999.44
 其它综合收益                                                          -546.78               -505.40
 盈余公积金                                    10,051.75             10,710.66             10,710.66
 未分配利润                                    71,024.33             71,994.94             63,817.24
 所有者权益合计                               121,156.65            117,431.16            108,665.3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98,218.14            189,870.73            172,689.65



                              艾比森近三年损益表【母公司口径】
                                                                                        单位:万元
              科        目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206,146.99             209,903.12              150,638.61
 减:营业成本                              155,127.75             166,776.33              124,621.88
 营业税金及附加                                899.75               1,251.46                   329.27
 销售费用                                   16,483.57              21,719.18               23,591.58
 管理费用                                    5,994.91               6,812.01                6,901.25
 研发费用                                    6,760.90               7,242.56                6,042.90
 财务费用                                   -2,721.32              -1,128.38                   879.32
 加:其他收益                                  938.89               1,599.11                1,84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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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购所涉及的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投资净收益                                    144.20               191.33                  432.27
 资产减值损失                                  849.63            -1,303.47                -710.90
 信用减值损失                                                    -1,163.38                -361.32
 资产处置收益                                                       381.14                  -2.59
 营业利润                                   23,834.90             6,934.68           -10,487.70
 加:营业外收入                                  8.10                49.28                  173.20
 减:营业外支出                                  8.43                24.92                  64.90
 利润总额                                   23,834.57             6,959.04           -10,379.40
 减:所得税                                  2,928.88               370.00               -2,201.70
 净利润                                     20,905.69             6,589.05               -8,177.70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会计报表经过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计,并分别出具了编号为“大华审字[2019]004392 号”、“大华审字[2020]003836
号”、“大华审字[2021]006867 号”审计报告。
     (五)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除委托人外,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包括国家法律、
法规规定的评估报告使用人。



                                      二、评估目的


     根据 2021 年 3 月 5 日《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码:2021-021)、《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暨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
购协议的公告》(公告编码:2021-026),艾比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
丁彦辉先生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丁彦辉先生现为公司董事长,根据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艾比森本次向丁彦辉先生发行股票构成管理层收
购,需对该经济行为涉及的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
行评估,为该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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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购所涉及的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本评估对象为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172,689.65 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64,024.30
万元,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为 108,665.35 万元。
     评估范围内各类资产账面价值见下表:
                                                                                   单位:万元
                                科目                                          账面价值
 流动资产                                                                            108,500.23
 非流动资产                                                                              64,189.4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145.41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6,000.00
 长期股权投资                                                                            30,677.34
 投资性房地产                                                                             9,691.97
 固定资产                                                                                10,229.96
 无形资产                                                                                 1,054.29
 长期待摊费用                                                                               635.65
 递延所得税资产                                                                           3,489.86
 其他非流动资产                                                                             264.94
 资产总计                                                                            172,689.65
 流动负债                                                                                63,089.06
 非流动负债                                                                                 935.23
 负债合计                                                                                64,024.30
 所有者权益                                                                          108,665.35



     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一致。



                                       四、价值类型


     根据评估目的,确定评估对象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
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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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评估基准日


     (一)本项目评估基准日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二)按照评估基准日尽可能与资产评估应对的经济行为实现日接近的原则,
由委托人确定评估基准日。
     (三)本次资产评估的工作中,评估范围的界定、评估参数的选取、评估价值
的确定等,均以评估基准日企业的财务报表、外部经济环境以及市场情况确定。本
报告中一切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六、评估依据


     (一) 经济行为依据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
告编码:2021-021)、《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暨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公告编
码:2021-026)。
     (二) 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2016 年 7 月 2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 10 月 26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次修订,于 2020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 年 3 月 16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7 年 2 月 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 年 3 月 16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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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购所涉及的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五次会议通过);
     6、《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证监会令第 36 号);
     7、其他法律法规。
     (三) 评估准则依据
     1、《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财资[2017]43 号);
     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中评协[2017]30 号);
     3、《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中评协[2018]36 号);
     4、《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中评协[2018]35 号);
     5、《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评协[2017]33 号);
     6、《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中评协[2018]37 号);
     7、《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8]38 号 36 号);
     8、《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方法》(中评协[2019]35 号);
     9、《资产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7]46 号);
     10、《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7 号);
     11、《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8 号);
     12、《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报告统一编码管理暂行办法》(中评协
﹝2018﹞44 号)。
     (四) 权属依据
     与评估有关的其他资料。
     (五) 取价依据
     1、评估基准日银行贷款利率;
     2、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3、评估机构收集的有关询价资料、参数资料;
     4、WIND 资讯系统提供的相关行业统计数据;
     5、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其它评估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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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评估方法


     (一) 评估方法的选择
     企业价值评估的基本方法主要有收益法、市场法和资产基础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
值的评估方法。收益法常用的具体方法包括股利折现法和现金流量折现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
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市场法常用的两种具体方法是上市公
司比较法和交易案例比较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企业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
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表内及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
方法。
     《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规定,资产评估师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应
当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析收益法、
市场法和资产基础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恰当选择一种或者多种资
产评估基本方法。
     本次评估选用的评估方法为:市场法。评估方法选择采用理由如下:根据评估
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确定评估方法。
     艾比森是一家 A 股上市公司,存在足够交易量和交易频率、且能提供持续报
价的公开活跃市场,其股票价格能直接反映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适
用于市场法。因此,确定市场法为本次评估的评估方法。
     资产基础法针对被评估单位账面反映的资产和负债,通常是从重置的角度反
映企业各项资产、负债的现行价值,无法反映被评估单位的整体盈利能力和市场价
值,因此本次评估不适用资产基础法。
     收益法的适用前提是未来收益及其对应的风险可以合理预期和计量。本次评
估不采用收益法的原因如下:艾比森作为 A 股上市公司,以收益法进行评估将构
成业绩预测,进而可能对外部投资者及市场产生误导,为避免因预测数据影响投资
者的独立决策,本次评估不采用收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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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市场法
       本次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每股股权价格×总股本
        =流通股股权价格×流通股数量+
       限制流通股权价格×限售流通股数量
       1、流通股股权价格
       由于艾比森为 A 股上市公司,流通股的股票价格为公开市场上正常交易价格,
因此每股价格计算时参考《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采用在评估基准日
前 30 个交易日的均价的算术平均价与评估基准日每股净资产孰高者。评估基准
日前 30 个交易日的均价的算术平均价为 11.37 元,基准日每股净资产为 3.73 元。
流通股的股票价格确定为 11.37 元。
     2、限制流通股权价格
     完全流通股权与存在一定期限限制流通股权相比两者之间差异仅为一个可流
通的时间限制,如果限制流通股股东在持有限制流通股股权的同时还拥有一个与
限制期限长度相同的股票卖期权并且限制期期满后执行价格与现实股票转让价格
一致,则可以认为上述持有限制流通股权加一个期权的效果与持有现实完全流通
的股权的效果是相当的,因此我们可以理解,限制流通股实际上相当于股东放弃了
一个卖期权,因此该卖期权价值代表限制流通股价值与完全流通股价值之间的差
异。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通过估算一个时间长度与限制股权限制期相同,并且
期满后执行价格与现实股价相同的卖期权的价值来估算由现实完全流通到存在一
定期限限制流通股权之间的价值差异以估算缺少流通折扣率。
     本次采用 Black-Scholes 期权定价模型通过估算欧式看跌期权的价值来估
算:
                             -rT
     欧式看跌期权价值 P0 = Xe N(–d2)–SN(–d1)
       其中,P0:欧式看跌期权的价值;
             X:为期权执行价,也就是限制期满后的可以卖出的价格;
             S:现实股权价格,即基准日交易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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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连续复利计算的无风险收益率;(本次选取评估基准日尚未到期并
且债券期限在 5 年以上的国债到期收益率 3.75%作为无风险收益率)
               q:连续复利计算的股票股息率;
               T:期权限制时间(本次评估按一般股票锁定期剩余年限确定期权限制
时间);
               e-rT 代表连续复利下的现值系数;
     N(-d1) 和 N(-d2)分别表示在标准正态分布下,变量小于 d1 和 d2 时的累计概
率。d1 和 d2 的取值如下:

            ln(S / X ) + (r + σ 2 / 2)T
     d1 =
                      σ T

            ln(S / X ) + (r  σ 2 / 2)T
     d2 =                                  = d1– σ T
                      σ T
     在评估过程中,我们选取艾比森、利亚德、洲明科技等3家可比公司来计算流
动性折扣并选取其平均值作为被评估单位的流动性折扣。
     根据基准日时的连续复利计算的无风险收益率3.75%,期权限制时间为3年,
代入上述公式,计算流动性折扣为28.83%。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11.37×163,876,243+11.37 ×(1-28.83%)×155,117,930
                             =3,118,491,700.00 (元人民币,百位取整)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
限公司的委托,评估人员于 2021 年 6 月 24 日至 2020 年 6 月 25 日对纳入评估范
围内的资产和负债进行了必要的了解,查阅了艾比森最近几年度报告,与管理层作
了必要的沟通,完成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在此基础上根据本次评估目的和委估资产
的具体情况,采用市场法对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进行
了评定估算。整个评估过程包括接受委托、评估准备、现场清查核实、评定估算、
评估汇总及提交报告等,具体评估过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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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明确评估业务基本事项
     由我事务所业务负责人与委托人代表商谈明确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委托人
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价值类型;评估基
准日;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评估报告提交时间及方式;委托人与资产评估师工作配
合和协助等其他需要明确的重要事项。
     (二)签订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根据评估业务具体情况,我事务所对自身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和业务风险进
行综合分析和评价,并由评估机构决定承接该评估业务。
     (三)编制评估计划
     我事务所承接该评估业务后,立即组织资产评估师编制了评估计划。评估计划
包括评估的具体步骤、时间进度、人员安排和技术方案等内容。
     (四)现场调查
     根据评估业务具体情况,我们对评估对象进行了适当的现场调查。包括:
     资产评估师通过询问、访谈等方式进行调查,获取评估业务需要的基础资料,
了解评估对象现状,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
     (五)收集评估资料
     我们根据评估业务具体情况收集评估资料,并根据评估业务需要和评估业务
实施过程中的情况变化及时补充收集评估资料。这些资料包括:
     直接从市场等渠道独立获取的资料,从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等相关当事方获取
的资料;
     查询记录、询价结果等形式;
     资产评估师根据评估业务具体情况对收集的评估资料进行必要分析、归纳和
整理形成的资料。
     (六)评定估算
     1、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等情况,分析市场法、收
益法和成本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选择评估方法;
     2、当根据所采用的评估方法,选取相应的公式和参数进行分析、计算和判断,
形成测算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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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对形成的测算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形成评估结论。
     (七)编制和提交评估报告
     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起草资产评估报告初稿。我事务所内部对评估报告初稿
和工作底稿进行三级审核后,与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就评估报告有关内容进行必要
沟通。在全面考虑有关意见后,对评估结论进行必要的调整、修改和完善,然后重
新按我事务所内部资产评估报告三审制度和程序对报告进行审核后,向委托人提
交正式评估报告。



                                      九、评估假设


     由于企业所处运营环境的变化以及不断变化着的影响资产价值的种种因素,
必须建立一些假设以便资产评估师对资产进行价值判断,充分支持我们所得出的
评估结论。本次评估是建立在以下前提和假设条件下的:
     (一)一般假设
     1、企业持续经营假设
     企业持续经营假设是假定被评估企业的经营业务合法,并不会出现不可预见
的因素导致其无法持续经营,被评估资产现有用途不变并原地持续使用。
     2、交易假设
     交易假设是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的过程中,评估师根据待评估
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交易假设是资产评估得以进行的一个最基
本的前提假设。
     3、公开市场假设
     公开市场假设是假定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或拟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资产交
易双方彼此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以便于对资产的
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做出理智的判断。公开市场假设以资产在市场上可以公
开买卖为基础。
     (二)特殊假设
     1、      假设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及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无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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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假设被评估单位所在的行业保持稳定发展态势,行业政策、管理制度
及相关规定无重大变化。
     3、      假设国家有关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重大变化。
     4、      假设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对企业重大不利
影响。



                                      十、评估结论


     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及必要的评估程
序,对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采用市场法进行了评
估。根据以上评估工作,评估结论如下:
     评估基准日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172,689.65
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64,024.30 万元,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为 108,665.35 万
元,合并口径下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19,296.42 万元。
     经市场法评估,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
311,849.17 万元,较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增值额为 203,183.82 万元,增值率为
186.98%;较合并口径下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92,552.75 万元,增值率为
161.41%。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本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对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产生的影响予以关注。
     (一)评估基准日至评估报告日之间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事项
     1、评估基准日期后事项系评估基准日至评估报告日之间发生的重大事项;
     2、在评估基准日后,当被评估资产因不可抗力而发生拆除、毁损、灭失,往
来账款产生坏账等影响资产价值的期后事项时,不能直接使用评估结论;
     3、发生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时,不能直接使用本评估结论。在本次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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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有效期内若资产数量发生变化,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评估价值进行相应调整。
     (二)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1、本评估报告是在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下做出的,遵循了有关的法律、
法规和的规定。我事务所及所有参加评估的人员与委托人及有关当事人之间无任
何特殊利害关系,评估人员在整个评估过程中,始终恪守职业道德和规范。
     2、本评估报告中涉及的有关企业经营的会计报表、审计报告及相关材料由委
托人及被评估单位负责提供,对其真实性、合法性由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承担相关
的法律责任,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评估对象的价值进行估算
并发表专业意见,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确认或发表意见超出了资产评估的执业
范围,因此评估机构不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提供保证。
     3、对企业存在的可能影响资产评估价值的瑕疵事项,在企业委托时未作特殊
说明而评估人员已履行评估程序仍无法获知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不承
担相关责任。
     4、155,117,930 股限售股系董、监、高持有的股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2018 年修正)》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计算限售期时,评估人
员采用了 3 年的限售期。如果实际限售期超出 3 年,可能会对评估结果产生一定
的影响。
     5、评估报告附件与报告正文配套使用方为有效。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一) 本评估报告只能用于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由评估报告载明
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本事务所不对报告使用者运用本报告于本次评估目的以
外的经济行为所产生的后果负责;
     (二) 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
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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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一)     与评估目的相对应的经济行为文件;
     (二)     被评估单位审计报告;
     (三)     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法人营业执照;
     (四)     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的承诺函;
     (五)     签名资产评估师承诺函;
     (六)     资产评估机构备案文件、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产评估资格证书;
     (七)     资产评估机构营业执照副本;
     (八)     资产评估师登记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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