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康跃科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5-04-16  

						证券代码:300391               证券简称:康跃科技               编号:2015-016

                   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4月15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4月14日-2015年4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15年4月15日
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2015年4月14日下午15:00至2015年4月15日下午15:00期间。
     4、股权登记日:2015年4月10日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山东省寿光经济开发区洛前街1号康
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郭锡禄先生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2名,所持(代理)股份45,000,000股,占公司总
股份的67.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2名,所持(代理)股份45,000,000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67.5%。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0名,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律

                                      1/3
师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已于2015年3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审
议通过了以下两个议案:
       1、《关于投资建设汽油机涡轮增压器研发及关键零部件制造技术改造项
目的议案》
       汽油机涡轮增压技术作为内燃机工业“十二五”重点发展方向之一,在实
现汽油机高效燃烧、提高升功率、减少排放、降低燃油消耗率等方面具有重要
作用,公司拟投资建设汽油机涡轮增压器研发及关键零部件制造技术改造项
目。
       议案表决结果:对本议案进行表决的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所代表的股份总
数为 45,000,000 股,同意 45,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 股反对;0 股弃权。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除外)的表决情
况如下:同意 3,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 股反
对;0 股弃权。

       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公司将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光支行签署相关担保协议,为公司全
资子公司康诺精工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光支行申请的流动资金
贷款不超过人民币180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
担保。
    议案表决结果:对本议案进行表决的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所代表的股份总
数为 45,000,000 股,同意 45,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 股反对;0 股弃权。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除外)的表决情
况如下:同意 3,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 股反
对;0 股弃权。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

                                    2/3
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已于2015年3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北京市中瑞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
了《关于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
为: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
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十六日




                                   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