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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跃科技: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相关人员的独立意见2015-05-29  

						                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相关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和独立判断的原则,

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及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相关人员的提名及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被聘任人闫超先生及杨月晓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工

作经验、业务专长,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

职务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中的有关规

定,同意聘任闫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杨月晓先生为公司证

券事务代表。



    独立董事签字:魏安力   马朝臣   王宪德




                                                 201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