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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跃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5-29  

						      证券代码:300391         证券简称:康跃科技        公告编号:2015-033


                         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5
年5月29日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5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发
出,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5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为王楠、魏安力、
马朝臣及王宪德。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郭锡禄先生
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闫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任期一致。闫超先生简历如下:

    闫超先生:男,1977年10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工程师。2006年9月至2015
年4月任北京美联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提名及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被聘任人闫超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工作经验、业务专长,不存在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中的有关规定,同意聘任闫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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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闫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也未在公司股东、实
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且近五年内未担任破产清算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发现
闫超先生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相关职务的情况,亦未有被中国
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关于担任上市公司相关职务条件的有关规定。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杨月晓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证券事务代表变更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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