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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跃科技: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6-06-14  

						     证券代码:300391          证券简称:康跃科技       公告编号:2016-036


                         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1、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5年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已获公司于2016年5月10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2016年5月10日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上。

    2、本次实施权益分派距离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方案的时间未超
过2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66,675,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2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180000 元;
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先按每 10 股派 0.200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
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
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
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4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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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 年 6 月 2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 年 6
月 2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6 年 6 月 2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6 年 6 月
2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29                寿光市康跃投资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16 年 6 月 13 日至登记日:2016 年
6 月 20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山东省寿光市经济开发区洛前街 1 号

    咨询联系人:杨月晓 王敏

    咨询电话:0536-5788238

    传真电话:0536-5788238

    七、备查文件


                                   2
1、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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