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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跃科技: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2017-02-21  

						      证券代码:300391         证券简称:康跃科技        公告编号:2017-008


                         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与寿光市康跃投资有限公司(“康跃投资”)
于 2015 年 10 月 29 日签订《补充协议》,对双方于 2010 年 11 月 26 日签订的《供
热采暖协议》(“供热采暖协议”)第一条及第三条 3.2 款进行修订,采暖供热面积
由 28,568 平方米变更为 34,282 平方米,采暖费由 685,632 元/采暖期变更为
771,345 元/采暖期。供热采暖协议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关联交易公告》,
以及于 2016 年 4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鉴于康跃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63%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康跃投资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与康跃投资之间
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先同意,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20 日将 2017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事项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6 名关联董事(郭晓伟、杨金
玉、郭伦海、宗军、孙金辉、郑树峰)回避表决后,参与表决的董事 3 人,以 3
票同意通过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有关交易的表决程序
合法合规,有关交易是经过公平协商,并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达成的,条款公平合
理,并符合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预计 2017 年度公司向康跃投资支付供热采暖费 771,345 元,2016 年度实际
支付供热采暖费 771,345 元。

     本次关联交易无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并无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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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上年实际发生
                                         合同签订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占同类业务
                                           或预计金额   发生金额
                                                                     比例(%)
                 寿光市康跃投
  接受关联人提供                          771,345 元    771,345 元      100
                 资有限公司
  的劳务
                     小计                 771,345 元    771,345 元      100

    (三)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经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金额为
0 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本关联交易所涉及的关联方为康跃投资。鉴于康跃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持
有公司 63%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定
义,康跃投资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与康跃投资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康跃投资成立于 2009 年 11 月 30 日,注册地址为寿光市经济开发区康安街 8
号,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郭锡禄先生,经营范围为:以企业自
有资金对工业项目进行投资(不得经营金融、证券、期货、理财、集资等相关业
务;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
务);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康跃投资未经审计的 2016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27,099
万元,净资产为 6,925 万元,2016 年度营业收入为 112 万元,净利润为-937 万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采暖期
    采暖期为每年 11 月 15 日至次年 3 月 15 日。采暖期调整应当按寿光市人民
政府的决定执行。
    2、采暖费缴费标准、期限及方式
    采暖费以建筑面积为计费依据,按照寿光市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价格收取。
    采暖费总计:参照寿光市价格主管部门颁布的缴纳标准:771,345 元/采暖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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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遇价格主管部门调整采暖费缴费标准的,应当自调整之日起按调整后的标准计
算采暖费。
    缴费期限:每年 5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公司应当将本采暖期(当年 11 月
15 日至次年 3 月 15 日)的采暖费足额支付给康跃投资。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关联交易经过双方公平协商,并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达成,符合公司及股东的
整体利益。

    因寿光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网尚未铺设至公司所在区域,而康跃投资具有供热
锅炉房,且距离公司需供热区域较近,通过上述关联交易,可保证公司生产厂区、
办公区及员工宿舍的冬季采暖需求,利于公司稳定,对公司财务状况影响很小。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出具独立意见:有关
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有关交易是经过公平协商,并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达成
的,条款公平合理,并符合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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