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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跃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18-08-20  

						                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作为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根据中国证监会《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
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和《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在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了解,以及独立判断的基础上,对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
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18 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
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到报告期末的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截止 2018 年 6 月 30 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康诺精工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
行寿光支行申请贷款综合授信人民币 8,000 万元提供担保,并于 2014 年 12 月
27 日签署担保协议,期限 5 年;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河北羿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向秦皇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大营支行申请的贷款 3,000 万元提供担保,并于
2018 年 6 月 28 日签署担保协议,期限为 2 年。上述担保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履
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除上述担保外,无其它重大担保及未履行完毕的重大
担保。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没有损
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截止 2018 年 6 月 30 日,公司对外担
保余额(全部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为人民币 9,100 万元,
占公司 2017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9.73%,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债务逾期情况,
不存在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

    二、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的情形。
独立董事签署: 张扬军、路江涌、张涛




                                      2018 年 8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