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跃科技: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2019-03-30
证券代码:300391 证券简称:康跃科技 公告编号:2019-022
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跃科技”)董事会近日收到
董事杨金玉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杨金玉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及
董事会有关专门委员会职务,杨金玉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杨金玉先
生原定董事任职期限至2019年8月30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杨金玉先生的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填补空缺后方能生
效。在此期间,杨金玉先生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定继续履行董事相关职
责。公司对杨金玉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杨金玉先生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寿光市康跃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2.39%的
股份。
杨金玉先生在公司IPO过程中做出承诺:自康跃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
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康跃投资持有的康跃科技股份,也不
由康跃科技回购该部分康跃科技股份。除前述限售期外,本人在任职康跃科技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职或数职期间,每年转让康跃科技股份不超过届期本人已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康跃科技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如在康跃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
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康跃科
技股份;如在康跃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
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康跃科技股份;如在康跃科技股
票上市之日起第十二个月后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康跃科技股份;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
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在康跃科技上市后6个月内如康跃科技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
持有康跃科技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杨金玉先生将严格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上述承诺。
公司董事会提名陈慧勇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
陈慧勇先生自2016年8月26日起任公司职工监事职务,2018年11月28日因个人
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监事职务,辞职后,陈慧勇先生不再担任公司
的任何职务。
鉴于陈慧勇先生在企业管理等方面的能力与经验,经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董
事会提名陈慧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陈慧勇先生自申请离职后至今,未买卖公司股票,不违反其在担任公司监事期
间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9日
陈慧勇先生简历:
陈慧勇先生,男,1983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自2006年7月至今历任寿
光市康跃增压器有限公司、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应用工程师、
销售业务经理、总经办主任、公司职工监事、康诺精工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
务,现任寿光市康跃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目前陈慧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在公司
控股股东寿光市康跃投资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且近五年内未担任破产清算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未发现陈慧勇先生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相关职务的情况,
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其任职资格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担任上市公司相关职务条件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