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跃科技: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2020-09-10
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湖北
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星”)52.7535%的股权(以下简称“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
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
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
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
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
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
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经落实,公司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 12 个月内未发生购买、出售同一或相
关资产的情况。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文无正文,为《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
售资产的说明》的盖章页)
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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