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跃科技: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11-10
证券代码: 300391 证券简称: 康跃科技 公告编号:2020-112
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有效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2020年11月9日,康跃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康跃科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上市公司通过支付现金方
式收购湖北长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浙江财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王冬香持有的
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星”)52.7535%的股权,本次交易
合计对价为141,379.33万元。为满足公司收购长江星后续现金对价支付的要求,
2020年11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借款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上市公司向持
股5%以上股东寿光市康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跃投资”)借款50,000.00
万元,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关系
2020年1月6日,康跃投资与深圳市盛世丰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
世丰华”)签署了《关于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康跃投资向盛世
丰华转让其持有的康跃科技104,750,500股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的29.90%, 2020年3月18日,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过户
登记完成后,盛世丰华直接持 有康跃科技股份104,750,5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29.90%,公司控股股东由康跃投资变更为深圳市盛世丰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司
实际控制人由郭锡禄先生变更为吴敏文先生、宁新江先生。截至2020年8月31日,
康跃投资持有康跃科技54,250,7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49%。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寿光市康跃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 寿光市经济开发区康安街8号
法定代表人 郭锡禄
注册资本 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9-11-3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7836980935000
以企业自有资金对工业项目进行投资(不得经营金融、证
券、期货、理财、集资等相关业务;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
经营范围 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
务);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
截至目前,康跃投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郭锡禄 31.58%
2 杨恒兴 10.53%
3 郭宗利 5.26%
4 郭伦海 5.26%
5 郭伦吉 5.26%
6 杨金玉 5.26%
7 郭永奎 5.26%
8 张凤三 5.26%
9 王航 5.26%
10 其他股东 21.05%
合计 100.00%
(三)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6.30/2020年1-6月 2019.12.31/2019年度
资产总额 37,809.00 30,431.00
负债总额 48,531.00 34,812.00
净资产 -10,722.00 -4,381.00
营业收入 6.00 10.00
利润总额 -6,483.00 -7,250.00
净利润 -6,341.00 -7,172.00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的原则,借款利率参照市场同期贷款利率水平
并综合考虑公司融资成本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
四、关联借款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出借人(债权人):寿光市康跃投资有限公司
借款人(债务人):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借款金额及用途
借款金额:50,000.00 万元人民币
借款用途:支付本次重组收购价款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1 年,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还款
(四)借款利率
借款利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本协议自借款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后生效。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康跃投资作为主要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康跃科技向其重大资
产重组过程中的交易对方支付股权转让款,借款利率参照市场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水
平,并在综合考虑公司融资成本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有利于本次交易的进
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本次交易外,2020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康跃投资未发生交易。
七、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
2020年11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附
条件生效的<借款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寿光市康跃投资有限公司
签订附条件 生效的 《借款协 议》,寿 光市康 跃投资有 限公司 拟向上市 公司出借
50,000.00万元人民币,借款用途为支付收购价款。关联董事郭晓伟、李萱、郭伦
海、郭伟和陈慧勇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深圳市盛世丰华
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寿光市康跃投资有限公司应回避表决。
(二)监事会审议
2020年11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附
条件生效的<借款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监事郭宗利和郭锡平回避表决。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与寿光
市康跃投资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借款协议》,构成关联交易,该交易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1、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与寿光
市康跃投资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借款协议》,构成关联交易;2、本次借
款用于支付股权价款,有助于缓解上市公司后期支付本次现金收购长江星股权现金
对价的压力,有利于上市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签署该附条件生效的
《借款协议》,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