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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跃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4-28  

                                        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康跃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
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当前所处外部环境、当前经营
和发展规划等因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利润分配政策的
规定,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预案提请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现行内部控制体系和控制制度已基本建立健全,能够适应公司
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
制。我们认为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
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明显薄弱环节和重大缺
陷。随着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将根据所处的环境,不断更新和完善内
部控制制度,以保证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力度和公司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

    三、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
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20 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到报告期末的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无对外担保,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债务逾期
情况,不存在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

    四、关于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与上市公司保持独立,能
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需求,我们同意聘任其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
                                   1
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 2018 年 12 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关于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
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七、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为子公司提供
担保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以及为子公司提供担
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提供担保的目的是为了
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需求,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
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以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八、关于对 2020 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 2020 年年度财务报告及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认真审阅,并对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的有关内容与注册
会计师、公司管理层等进行交谈沟通和调研,我们认为:
    1、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内
容如实反映了公司现阶段的状况。
    2、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相关说明及处理。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高度关注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中所涉及的相
关事项的进展。

    九、关于 2020 年度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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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业绩承诺已完成,其业绩承诺完成
情况的说明均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度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

    十、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中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聘任李浩然先生
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认为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有关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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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张扬军、张涛、李国祥


                                                     2021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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