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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跃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2021-11-30  

                                               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康跃科技

    股票代码:300391




    信息披露义务人:芜湖远澈泉历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长江中路 92 号雨耕山文化创意产业园内思楼 3F
316-87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远洋国际中心A座401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协议受让)

    签署日期:2021年11月30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15号准则》)
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确认后,方能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相关手续。

    四、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和《15号准则》的规定,本权益变动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
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
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作
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2
                                 目录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1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3

第七节   备查文件..................................................1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5

附表..............................................................16




                                   3
                                第一节 释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上市公司、康跃科技   指
                                  上市,股票代码:300391
信息披露义务人、受让方、
                         指       芜湖远澈泉历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远澈泉历
转让方、盛世丰华           指     长兴盛世丰华商务有限公司

                                  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协议方式受让盛丰华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持有的康跃科技 22,550,000 股股票,占上
                                  市公司总股本的 6.44%。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15 号准则》              指
                                  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芜湖远澈泉历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长江中路92号雨耕
注册地址
                                        山文化创意产业园内思楼3F 316-87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远澈企业管理咨询有
执行事务合伙人
                                        限公司
注册资本                                1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202MA8LM3M84U
成立日期                                2021年6月16日
经营期限                                2021-06-16 至 2031-06-15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许
经营范围
                                        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
                                        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远洋国际中心
通讯地址
                                        A座401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远澈泉历合伙人及其认缴比例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认缴比例
                           普通合伙人:宁波梅山保
            1              税港区远澈企业管理咨                  10.00%
                           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布泉资产管
            2                                                    90.00%
                           理有限公司
                        合计                                    100.00%
    注: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布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退出远澈泉历,宁波梅山保税港区
远澈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芜湖远澈泉央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及斯达康健(北京)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已于 2021 年 11 月 29 日签署新的远澈泉历合伙协议,认缴出资占比分别为
0.0298%、74.9591%以及 25.0112%,三者合计认缴出资 33,585.00 万元。宁波梅山保税港区
远澈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远澈泉历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芜湖远澈泉央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斯达康健(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有限合伙人。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系盛世丰华以协议转让方式向芜湖远澈泉历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转让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22,55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的6.44%。

    二、康跃科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无明确的增持上
市公司股份的计划,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22,550,000股股份,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44%。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系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协议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信
息披露义务人于2021年11月29日与盛世丰华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信
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盛世丰华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2,55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44%。

    三、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1 年 11 月 29 日,远澈泉历(作为甲方)与盛世丰华(作为乙方)就本
次股份转让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该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股份转让的数量、比例、价格及价款

    1.1 乙方同意将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 22,550,000 股股份转让至甲方,占上
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6.44%。

    1.2 本次转让的目标股份的转让价格为 14.88 元/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
股份转让价款合计为 33,554.4 万元。

    2、付款安排

    2.1 甲方将以现金分期支付的方式向乙方指定的账户支付交易总价款。

    2.2 付款安排

    本次股权转让价款将分两个付款周期:

    (1)第一个付款周期: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含当日),甲
方应分笔向乙方指定银行账户支付股份转让价款合计 25,165.8 万元(对应股份
转让价款总额的 75%)。



                                     7
    (2)第二个付款周期: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含当日),甲
方应分笔向乙方指定银行账户支付剩余的股份转让价款合计 8,388.6 万元(对应
股份转让价款总额的 25%),至此,甲方完成全部付款义务。

    3、交割以及过渡期间安排

    3.1 当甲方向乙方指定银行账户支付股份转让价款达到合计 16,777.2 万元
(对应股份转让价款总额的 50%)后,并且目标股份转让已经取得由深圳证券交
易所出具的目标股份转让确认文件或其他能确认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目标股份
被全数转让给甲方的文件后(以孰晚为准)的三个工作日内,双方应配合办理目
标股份过户手续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记录目
标股份已经过户至甲方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原件或其他经甲方认可的、能记录目标
股份已经过户至甲方的相关文件。

    3.2 自目标股份过户至甲方名下之日起,甲方依法享有并承担法律法规和上
市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作为上市公司股东就持有的目标股份享有的各项权利和义
务。但若在目标股份过户完成前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或有负债等任何
增加负债或承担重大义务的情形,则该部分债务或负担对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由
乙方承担。

    3.3 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至交割日的期间为过渡期间。

    过渡期内,如上市公司发生以资本公积或盈余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则
目标股份数应作相应调整,经过增加后的目标股份仍应为上市公司增加后股本总
额的 6.44%,股份转让总价款不变;如上市公司发生现金分红事项,现金分红不
导致目标股份数调整,但如果乙方在过渡期内取得了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或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同意向乙方分配现金红利,则目标股份对应的该部分现金
分红由乙方等额补偿给甲方;如上市公司发生回购股份注销事项,回购注销不导
致目标股份数调整,股份转让价款不变。

    4、交易税费

    双方中任何一方均应自行支付按照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其因
本次股份转让承担的任何税费。

    5、陈述、保证和承诺

    5.1 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甲方具有约束力。本协议生效后,即对甲方构成可


                                   8
予执行的文件。

    5.2 甲方签署、履行本协议和完成本次股份转让不违反任何对甲方具有约束
力的协议或者对甲方有约束力的法律、法规、判决。

    5.3 甲方可以依法受让目标股份,甲方依据本协议受让目标股份不会:(1)
抵触或导致违反、触犯其为一方当事人、对其有拘束力或对其任何资产有约束力
的任何协议、合同、判决、裁决或文件的任何条款或规定,或者构成该等协议或
文件项下的违约;(2)导致违反任何适用法律。

    5.4 甲方收购目标股份的资金来源合法,将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支付股份转让
价款,并对协议受让目标股份没有任何异议。

    5.5 甲方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时间准备完
成包括但不限于权益变动报告等必备文件,确保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提交权益变动报告等必备文件。

    5.6 甲方严格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并且没有发生任何违反中国或任何适用
法律、法规的行为从而影响本次股份转让的安排。

    5.7 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乙方具有约束力。本协议生效后,即对乙方构成可
予执行的文件。

    5.8 目标股份上不存在未披露的任何形式的权利负担或其他第三方权益等
情况,不存在任何司法及/或行政机构采取的任何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也不
存在任何与目标股份相关的法律纠纷。

    5.9 乙方持有的目标股份过户至甲方名下不存在也不会设置限制或障碍,乙
方对目标股份转让事项没有任何异议。

    5.10 乙方签署、交付并于本协议生效后履行本协议并完成本协议所述的交
易不会:(1)导致违反上市公司组织文件的条款;(2)抵触或导致违反、触犯其
为一方当事人、对其有拘束力或对其任何资产有约束力的任何协议、合同、判决、
裁决或文件的任何条款或规定,或者构成该等协议或文件项下的违约;(3)导致
违反任何适用法律。

    5.11 乙方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时间准备完
成包括但不限于权益变动报告等必备文件,确保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提交权益变动报告等必备文件。


                                     9
       5.12 乙方和/或上市公司向甲方出示或提交的与本次股份转让相关的文件、
资料、陈述、信息等原件及影印件均为全面、真实、合法、有效,无隐瞒篡改疏
漏对本次股份转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等;足以影响甲方决定按本协议的条
款和条件参与本次股份转让的事实和文件已向甲方披露,无隐瞒、疏漏或虚假对
本次股份转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

       6、违约责任

       6.1 本协议任何一方在本协议中所作的任何陈述或保证是虚假的或错误的、
或该陈述或保证并未得到适当和及时地履行,则该方应被视为违反了本协议。违
约方应在三十个工作日内采取纠正措施,且除应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外,
还应赔偿和承担守约方因该违约而产生的或者遭受的所有损失、损害、费用(包
括但不限于合理的律师费)和责任。

       6.2 如甲方未能根据本协议的约定支付股份转让价款,则构成甲方违约。每
延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承担应付未付款项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如延迟三十个工
作日仍未支付的,视为甲方根本性违约。

       6.3 如任何一方未能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及时办理合规性确认手续的,守约方
可向违约方发送通知要求违约方及时办理合规性确认手续,若违约方不配合的,
视为违约方根本性违约。

       6.4 如乙方未能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完成目标股份过户,则构成乙方违约。每
延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承担本协议下股份转让价款总额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如
延迟三十个工作日仍未完成过户的,视为乙方根本性违约。

       6.5 双方中任何一方发生根本性违约的,守约方有权随时向违约方发出关于
解除本协议的通知,自通知送达违约方之日起,本协议即行解除。

       7、争议解决

       如双方就本协议之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
能获得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至北京市朝阳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
决。

       8、协议成立及生效

       8.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10
    9、其他事项

    9.1 本协议一经签订,除非经双方共同书面同意或本协议另有约定,不得变
更或解除或终止。

    9.2 本协议正本一式柒份,甲方、乙方各执两份,其余三份由上市公司收存,
以备办理登记及披露所需,各份具有相同之法律效力。

    四、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受限的情况




                                   11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6个月内不
存在买卖康跃科技股票的情况。




                                1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
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
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13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股份转让协议》;

3、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康跃科技办公地点,以供投资者查询。

地址:山东省寿光市经济开发区洛前街1号

联系电话:0536-5788238




                               1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芜湖远澈泉历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签字):




                                       签署日期:2021年11月30日




                                  15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 上市公司所 寿光市开发区(原北洛镇政
上市公司名称
                   司                       在地         府驻地)

股票简称           康跃科技                 股票代码     300391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长江中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芜湖远澈泉历投资中 信息披露义
                                                         路 92 号雨耕山文化创意产
名称               心(有限合伙)           务人注册地
                                                         业园内思楼 3F 316-87
                   增加减少□
                                            有无一致行
拥 有 权 益 的 股 份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有□无
                                            动人
数量变化           化□
                   其他□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务人是否为
是 否 为 上 市 公 司 是□否                              是□否
                                            上市公司实
第一大股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多选)
                   继承□赠与□
                   其他□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披露前拥有权益
的 股 份 数 量 及 占 持股数量:0 股
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0%




                                      16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持股数量:22,550,000 股
拥有权益的股份
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数量:22,550,000 股


                    变动比例:增加 6.44%%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 12 是□否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 6 个月是否
                    是□否
在二级市场买卖
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
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 在 侵 害 上 是□否
市 公 司 和 股 不适用□
东权益的问
题




                                      17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的
               是□否
负债,未解除
               不适用□
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
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
动 是 否 需 取 是□否
得批准         不适用□
是 否 已 得 到 是□否□
批准           不适用




                          18
本页无正文,为《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芜湖远澈泉历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签字):




                                        签署日期:2021年11月30日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