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跃科技: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2-05-10
证券代码:300391 证券简称:康跃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6
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5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1年度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
为控股孙公司湖北长江丰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丰”)提供不超过10,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意授权公司一名董事代表公司签署上述
事项相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近日,公司与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签署《保证合同》,公司为长
江丰与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签署的编号为“HT2022050700000015”的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1,320万元。本次担保属于已
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公司为长江丰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无
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湖北长江丰医药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3年5月14日
3、注册地点:公安县斗湖堤镇孱陵工业园(孱陵大道以南,鑫鹏纺织以西,
环城路以北)
4、法定代表人:罗明
5、注册资本:16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
生素原料药、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含
冷藏冷冻药品)批发;医疗器械Ⅰ、Ⅱ、Ⅲ类、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
配方奶粉)、保健食品批发兼零售;日用百货、化妆品、消毒用品批发、零售;
医用橡胶品、塑料制品、散装食品、计生用品、药用辅料、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
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医药中间体、化学试剂、农副土特产品购
销;医疗技术及中药材种植咨询服务;中药材种植(国家限制或禁止的品种除外);
普通货运;仓储服务(不含危化品及易燃易爆物品);房产出租服务;经营利用
穿山甲甲片野生动物或其产品;中成药生产;商品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企
业管理,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装饰设计咨询;设计、制作、发布各类
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专项广告凭有效审批证件经营)。(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
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7、股权结构:
康跃科技股份有限 湖北长江大药房连 其他
公司 锁有限公司
52.75% 11.01% 36.24%
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100%
湖北长江丰医药有限公司
8、与公司关系:系公司的控股孙公司,公司持有湖北长江丰医药有限公司
股东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52.75%的股份。
9、主要财务状况: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53,101.49 61,623.23
负债总额 38,270.51 46,361.48
净资产 14,830.98 15,261.75
项目 2021 年 1-12 月 2022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20,963.50 2,094.29
利润总额 2,334.10 564.75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3 月 31 日
净利润 1,787.85 430.77
注:2021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2年1-3月份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0、征信情况:被担保人长江丰财务状况稳定,经营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
1、保证
1.1 被保证主债权的种类、金额、期限
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为乙方在主合同项下享有的所有债权,相关主要
信息如下:
1.1.1主债权种类:流动资金借款;
1.1.2主债权数额:币种人民币(大写)壹仟叁佰贰拾万元整(小写)
13,200,000元;
1.1.3主债权期限:12个月,主债权的实际发生日、偿还期限以相应债权凭
证所记载的内容为准。
1.2 保证方式
甲方向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如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或者乙方根据主合同
的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债务人未按时足额履行债
务,或者违反主合同其他相关约定的,乙方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1.3 保证担保的范围
本合同保证担保的范围为本条第1.1项约定的主债权及其利息、复利、罚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检查、保险、
评估、登记、鉴定、保管、提存、公证、垫缴税款等费用,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
而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执行费、差旅费、财产保全费、过户费、拍
卖费等所有费用)。
本合同所约定的担保范围为包含增值税的价税合计额。
1.4 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三年,自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算,被担保债务的履行
期依照主合同的相关约定确定。发生协商变更债务履行情形的,以变更后的债务
履行期限届满日为保证期间起算日。乙方依照法律规定及/或主合同约定宣告债
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从各该提前到期日开始起算。
乙方与债务人就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为借款展
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长江丰资产质量良好,生产经营正常,因实际生产经营资金周
转需要,拟通过申请银行授信的方式获得流动资金支持,从而提高其经营效益。
公司本次为其担保,为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有利于长江丰的生产经营,有
利于促进其业务的持续发展。长江丰为公司的控股孙公司,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
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公司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被担保公司现
金流向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
限公司股东湖北长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与罗明为本次长江丰与汉口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荆门分行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本次
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45,920.07万元,
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间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
例为55.57%,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