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1 证券简称:康跃科技 编号:2022-065 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2年6月9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长兴盛世丰华商务有限公司 提交的《关于提请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 提案的通知》,提请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关于变更公司注册 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公司于2022年6月11日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就增加临时提案事 宜分别发布了《关于收到股东临时提案的公告》、《关于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以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 补充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5.00、6.00、7.00为累积投票制提案,因部分出席 会议的股东网络投票操作失误,以上议案未通过,公司将就相关事项另行发出 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6 月 22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6 月 22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6 月 2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6 月 22 日 9:15-15:00。 1 4、股权登记日:2022 年 6 月 17 日(星期五)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山东省寿光经济开发区洛前街 1 号 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郭晓伟先生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 5 名,所持(代理)股份 84,514,400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24.123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0 名,所持(代理)股份 0 股,占 公司总股份的 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 名,所持(代理)股份 84,514,400 股,占公司 总股份的 24.1238%。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及列席了本 次会议,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通 知 已 于 2022 年 6 月 7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2022 年 6 月 9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长兴盛世丰华商务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提请康 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通知》,提请 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 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网站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就增加临时提案事宜分别发布了 《关于收到股东临时提案的公告》、《关于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 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以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补充公告》。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审 2 议了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对本议案进行表决的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所代表的股份总 数为 84,514,400 股,84,514,4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0 股反对,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股弃权。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除外)的表决情 况如下:66,9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股弃权。 寿光市康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跃投资”)持有公司 17,516,747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99998%,过去十二个月内,康跃投资为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规定,康跃投资视同为公司的关联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康跃 投资未出席会议,未参加表决。 2、审议并通过《关于批准本次转让子公司股权有关的审计报告及资产评 估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对本议案进行表决的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所代表的股份总 数为 84,514,400 股,84,512,7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0%;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1,7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0%;0 股弃权。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除外)的表决情 况 如 下 : 65,200 股 同 意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投 资 者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7.4589% ; 1,700 股 反 对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投 资 者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2.5411%;0 股弃权。 康 跃 投 资 持 有 公 司 17,516,747 股 股 份 ,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比 例 为 4.99998%,过去十二个月内,康跃投资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康跃投资视同为公司的 关联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康跃投资未出席会议,未参加表 决。 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 3 议案表决结果:对本议案进行表决的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所代表的股份总 数为 84,514,400 股,84,514,4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0 股反对,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股弃权。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除外)的表决情 况如下:66,9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股弃权。 4、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对本议案进行表决的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所代表的股份总 数为 84,514,400 股,84,514,4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0 股反对,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股弃权。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除外)的表决情 况如下:66,9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股弃权。 5、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适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5.1 经审议未通过《选举李萱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22,550,000 票,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 票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6818%,未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除外)的表决情 况如下:同意 0 票,占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是否当选:否。 5.2 经审议未通过《选举罗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22,550,000 票,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 票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6818%,未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 4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除外)的表决情 况如下:同意 0 票,占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是否当选:否。 5.3 经审议未通过《选举张兰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22,550,000 票,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 票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6818%,未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除外)的表决情 况如下:同意 0 票,占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是否当选:否。 5.4 经审议未通过《选举仇雷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22,550,000 票,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 票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6818%,未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除外)的表决情 况如下:同意 0 票,占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是否当选:否。 5.5 经审议未通过《选举韩庆凯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22,550,000 票,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 票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6818%,未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除外)的表决情 况如下:同意 0 票,占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是否当选:否。 5 5.6 经审议未通过《选举宁潞宏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22,550,000 票,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 票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6818%,未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除外)的表决情 况如下:同意 0 票,占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是否当选:否。 6、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适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6.1 经审议未通过《选举邓远军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22,550,000 票,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 票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6818%,未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除外)的表决情 况如下:同意 0 票,占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是否当选:否。 6.2 经审议未通过《选举兰霞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22,550,000 票,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 票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6818%,未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除外)的表决情 况如下:同意 0 票,占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是否当选:否。 6.3 经审议未通过《选举吴康兵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6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22,550,000 票,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 票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6818%,未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除外)的表决情 况如下:同意 0 票,占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是否当选:否。 7、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适用累积 投票制进行表决) 7.1 经审议未通过《选举王昱力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22,550,000 票,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 票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6818%,未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除外)的表决情 况如下:同意 0 票,占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是否当选:否。 7.2 经审议未通过《选举李娴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22,550,000 票,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 票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6818%,未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除外)的表决情 况如下:同意 0 票,占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是否当选:否。 8、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对本议案进行表决的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所代表的股份总 7 数为 84,514,400 股,84,514,4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0 股反对,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股弃权。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除外)的表决情 况如下:66,9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股弃权。 上述议案 1.00-7.00 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已于 2022 年 6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 披露网站上发布。议案 8.00 为公司控股股东长兴盛世丰华商务有限公司增加的 临时提案,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就增加临时提案事宜分别发布了《关于收到股东临时提 案的公告》、《关于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 通知的公告》以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补充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 了《关于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认 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 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 《实施细则》、公司现行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召 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2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