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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跃科技: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3-02-22  

                             证券代码:300391         证券简称:康跃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2


                        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83,702.42万元,全部
为对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间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01.3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2年2月18日,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巨潮资讯
网披露《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司与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银川分行(以下简称“石嘴山银行”)签署协议,为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星”)与石嘴山银行之间签署的编号为“石银流( 2022)
字第NBC2022012600000183号”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为人民币9,600万元。

    现鉴于该笔借款及对应的担保合同到期,经长江星向石嘴山银行申请,将上
述借款的归还期限展期至2023年12月24日,展期金额共计为9,600万元(最终金
额以银行审批为准)。近日,公司与石嘴山银行签署《展期协议书》,公司为该
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5月20日
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与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
控股子公司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星”)提供不超过
4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担保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
施相关事宜,并授权一名董事或高管签署相关协议或文件。

    本次担保前,公司已为长江星提供担保的担保余额为29,163.92万元,本次
担保后,公司为长江星提供担保的担保余额为29,163.92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
15,836.08万元。本次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公司
为长江星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11月16日
    注册地点:十堰市郧阳经济开发区天马大道特69号
    法定代表人:罗飞
    注册资本:19541.9694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空心胶囊生产、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
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部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
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普通货运。(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
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权结构: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309.0692        52.75
         湖北长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2,152.1462        11.01
  十堰市盛世郧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610.00         8.24
          杭州滨创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592.00          3.03
     嘉兴骏鹰仓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20.00          2.66
     深圳前海盛世轩金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434.00          2.22
                    田良辉                                 360.00          1.84
财通资产-上海银行-天堂财通新三板 1 号资产管理计
                                                           307.69          1.57
                      划
          深圳嘉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300.00          1.54

                   其他股东                             2,957.0616        15.14

                     合计                                19,541.97       100.00

    与公司关系: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2.75%的股权)
    主要财务状况: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131,122.31                     132,481.05
           负债总额                                  80,920.78                      83,056.72
            净资产                                   50,201.53                      49,424.33
             项目                        2021 年 1-12 月                 2022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7,281.12                       4,913.46
           利润总额                                   -3,579.49                      -1,104.51
            净利润                                    -3,093.41                       -777.20

    注:2021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2年1-9月份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征信情况:被担保人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经营情况
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贷款人: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简称甲方)

    借款人: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乙方)

    担保人: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张莉、罗明、湖北长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
司、湖北长江大药房连锁武汉有限公司

    第一条贷款展期金额、期限

    (一)甲方同意乙方申请展期的贷款金额为2022年01月26日签订的借款合同
项下未归还的贷款本金人民币(大写):玖仟陆佰万元整。

    (二)贷款展期期限

    贷款展期期限自甲乙双方签订的上述借款合同或该合同项下借款凭证/贷款
划转凭证的到期日2023年01月25日起计算,至2023年12月24日止,共计11个月/
天。

    第二条展期利率及利息

    (一)展期后的贷款执行的年利率为3.8000%,实行按日计息(日利率=年利
率/360或月利率/30),结息方式为:按1月,借款人应在结息日之前将当期利息
存入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结算账户6401000105100035402。

    (二)自展期期满次日起按照年利率5.7000%开始计收罚息,对展期内拖欠
的利息按照上述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第三条担保

    本协议项下的担保人及担保方式为:由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长江大
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湖北长江大药房连锁武汉有限公司、张莉、罗明担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

    担保人中的保证人继续对展期后的贷款本息按照原保证条款的约定承担连
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限至展期到期后满三年时止。

    担保人中的抵押人、质押人继续对展期后的贷款本息按照原抵/质押条款的
约定承担担保责任,担保期限为主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

    协议各方一致确认,原抵/质押登记继续产生担保物权的法律效力。担保人
的其他权利和义务详见原借款合同。

    第四条展期后的还款方式

    乙方归还借款本金的方式按以下第1种方式确定:

    (一)分次/提前/到期一次性还本。

    (二)等额归还,按/(月/季/半年/年)等额还本。乙方每/(月/季/半年/
年)归还本金人民币(大写): / 。

    第五条违约责任

    在展期期限内,如借款人未依照本协议约定按时偿还任意一期本金或利息,
或出现原借款合同约定的其他解除情形出现的,甲方有权解除展期协议,提前收
回全部贷款本息,并有权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

    第六条本协议签订后,原借款合同中其他约定条款继续有效。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长江星资产质量良好,生产经营正常,因实际生产经营资金周
转需要,向银行申请借款展期,从而提高其经营效益。
    公司本次为其银行借款展期提供担保,为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有利于长江
星的生产经营,有利于促进其业务的持续发展。长江星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
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公司具有充分掌握
与监控被担保公司现金流向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湖
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罗明与湖北长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及股东张
莉为本次展期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本次担保的
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
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83,702.42万元,
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间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
例为101.30%,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展期协议书。




    特此公告。



                                           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