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跃科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2-23
证券代码:300391 证券简称:康跃科技 编号:2023-013
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2 月 23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2 月 2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2 月 2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2 月 23 日 9:15-15:00。
4、股权登记日:2023 年 2 月 20 日(星期一)
5、现场会议召 开地点:公 司会议室( 山东省寿光 市圣城街道 富地中心
1308 室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金凤女士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 17 名,所持(代理)股份 54,168,000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15.4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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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0 名,所持(代理)股份 0 股,占
公司总股份的 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7 名,所持(代理)股份 54,168,000 股,占公司
总股份的 15.4617%。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及列席了本
次会议,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通 知 已 于 2023 年 2 月 7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审
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对本议案进行表决的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所代表的股份总
数为 54,168,000 股,54,121,4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40%;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46,6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60%;0 股弃权。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除外)的表决情
况 如 下 : 987,800 股 同 意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投 资 者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5.4950% ; 46,600 股 反 对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投 资 者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4.5050%;0 股弃权。
2、关于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对本议案进行表决的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所代表的股份总
数为 54,168,000 股,54,121,4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40%;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46,6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60%;0 股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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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除外)的表决情
况 如 下 : 987,800 股 同 意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投 资 者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5.4950% ; 46,600 股 反 对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投 资 者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4.5050%;0 股弃权。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对本议案进行表决的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所代表的股份总
数为 54,168,000 股,54,121,4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40%;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46,6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60%;0 股弃权。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除外)的表决情
况 如 下 : 987,800 股 同 意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投 资 者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5.4950% ; 46,600 股 反 对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投 资 者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4.5050%;0 股弃权。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相关议
案 发 表 独 立 意 见 , 具 体 内 容 已 于 2023 年 2 月 7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
了《关于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认
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
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实施
细则》、公司现行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召集人的
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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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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