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药控股: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4-28
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
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配合董事会及管理
层的工作,了解和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和董事
会决议的执行等情况,并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
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监事会一年的主要工作报告如
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七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如下议案:
1、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4、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7、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与子公司及
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额度的议案
9、关于2021年度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
10、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
11、关于2022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二)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如下议案:
1、关于终止 2021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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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如下议案:
1、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批准本次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有关的审计报告及资产评估报
告的议案
3、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4、关于公司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
(四)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如下议案:
1、关于将前次股东大会未通过议案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五)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如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六)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如下议案:
1、关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 2022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应收账款的议案
3、关于新增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七)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如下议案:
1、关于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 监事会其他日常工作情况
一年来,监事会依法履行了职责,认真进行了监督和检查:
(一)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列席了 2022 年度召开的股东大会。
(二)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列席了 2022 年度召开的董事会会议。
(三) 报告期内,监事会积极关注本公司经营计划及决策,对公司经营决策
的程序行使了监督职责。
三、 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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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2 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依法列席了报告期内的 9 次董事会会议、5 次股
东大会,对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
程》所做出的各项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且契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公司已建
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运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 2022 年
的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董事
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财务账目、凭证、收支运作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均
能遵照主管部门所颁布的各项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的要求执行。
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财务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三)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核查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
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其定价原则和依据公平合理,系正常的日常产品销售和
业务经营发展所需, 有利于扩大主营产品销售渠道,提高产品市场份额,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情形。
监事会核查了公司向寿光市康跃投资有限公司转让子公司股权的情况,本次
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符
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各位股东,在 2023 年的工作中,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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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努力维护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促使公司 2023 年各项经营指标顺利实现。
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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