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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孚通信: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12-04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作为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
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
员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被聘任人具备担任上市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能力,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
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聘任欧洋女士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朱国栋先生、王志
弘先生和陈凯荣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吴文太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陈
凯荣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之日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ZHOU, ZHIPING:




耿慧敏:




徐飞:




                                                 2020 年 1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