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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孚通信: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21-02-04  

                        证券代码:300394            证券简称:天孚通信          公告编号:2021-017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
                       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2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议案,根据《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股权激励》(以下简称“《指
南》”)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授予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
现就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3 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上公告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等公告,并于 2021 年 1 月 23 日在公司内部公示了《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
及职位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1 年 1 月 23 日至 2021 年 2 月 2 日,在公示期
限内,凡对公示的激励对象或对其信息有异议者,可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公
司监事会反映。截至 2021 年 2 月 2 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2、关于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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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
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二、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本次激励计划等规定,对拟激励
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结果结合监事会的核查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
象条件。
    2、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
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均为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
心技术(业务)骨干(包括外籍员工)。
    4、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次激励
计划。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
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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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2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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