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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孚通信: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25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作为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独立
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也不存
在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
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二、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在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充分调查的基础上,我们作为公司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相关规定,遵循专户
存放、规范使用、如实披露、严格管理的原则,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损害股东利益、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

    三、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现行的会计政策中相关内容进行变
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
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ZHOU, ZHIPING:




耿慧敏:




徐飞:




                                                2022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