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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孚通信: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3-04-21  

                        证券代码:300394           证券简称:天孚通信          公告编号:2023-026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孚通信”)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草案)》”)及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
就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1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
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 年 1 月 23 日至 2021 年 2 月 2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
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1 年 2 月 4 日,公司监事会披
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
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17)。

    3、2021 年 2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19)。

    4、2021 年 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与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
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
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
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5、2022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
格和数量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 年 6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价格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由于 2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8 名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良好”,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80%;1 名激励
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不合格”,不满足归属条件,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0%;作废处理上述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18.9756 万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
实施。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事项审议和表决程序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作废本激励计划部分已
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8.9756 万股。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因此, 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共计 18.9756 万股。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激
励计划相关事项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经独立董事签署的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作废部
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及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