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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孚通信: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4-21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
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并具备多
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我们认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遵循客观、公正的审
计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ZHOU, ZHIPING:




   耿慧敏:




   徐飞:




                                                     2023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