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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菲利华:独立董事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2-06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

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作为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

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

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我们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条件。

    二、《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方案中关于发行股票类型及每股面值、发

行方式、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发行数

量、限售期、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以及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等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定价的

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合理,发行方案切实可行,符合公司发展战

略,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公司竞争力,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

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

    三、《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我们认为, 本次编制的《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综合考虑了

行业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结合公司现状及发展战略,充分说明了本

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

该预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本次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有利于公司改善公司的资本结构,有利于增强公

司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

意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预案。

    四、《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风险提示及填补回

报措施的议案》

    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本次发行完成后

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

这些填补回报措施是切实可行的。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的措施。

    五、《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和中审众环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我们认为公司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相关规定,已披露

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

及使用违规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和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湖北菲利华石英玻

璃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六、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次编制的《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公

司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公司的融资规划、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情况,

充分论证了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

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

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我们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

报告。

    七、《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我们同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相关事宜。

    八、《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 年-2020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的议案》

    《未来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关于进一
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督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

了公司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增强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

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情况及利润分配进行监督。我们同意公司未

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相关内容。

    九、《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本次编制的《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考虑了本次发行的背景与目的、发行证券及

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发行对象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本

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发行方式的可行性、

发行方案的公平性、合理性以及本次发行对于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以

及填补的具体措施,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刘启亮               岳 蓉                 谢 敏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