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利华: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告2019-02-14
证券代码:300395 证券简称:菲利华 公告编号:2019-07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2019 年 2 月 13 日,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或“菲利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邓家贵、吴学民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为充分保证信息披露的公
平性,避免造成股价异常波动,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现将预案相关内容公告如
下:
鉴于菲利华当前稳定的盈利情况和良好的发展前景,为了积极回报股东,与
所有股东分享公司未来发展的经营成果,以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邓家贵、吴学民先生提议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
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分配现金红
利 2.0 元(含税)。邓家贵、吴学民先生承诺在公司召开相关股东大会审议上述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二、公司董事会对于上述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及确认
公司董事会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邓家贵、吴学民先生提交的 《关
于菲利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后,公司董事会经现场与电话
相结合的方式对上述预案进行了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邓家贵、吴学民先生提议的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有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
展,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与公
司成长性相符。提议符合《公司章程》相关股利分配政策以及《湖北菲利华石英
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计划(2019-2020)》,能够达到证监会《关
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
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过半数董事确认,在公司召开相关董事会审议上述 2018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时投赞成票。在该事项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
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三、风险提示
本次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仅代表提议人及公司董事的个人意见,并非董
事会决议,具体内容最终以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股东大会批准的方案为准,此事
项需经董事会审议并经股东大会批准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
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公开征询社会公众股东对本次方案的意见
为了进一步做好公司 2018 年度分红工作,增强公司分红工作透明度,保护
广大投资者利益,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中小股东可以通过以下渠道
就公司 2018 年度分红相关事项与公司进行交流:
电子邮箱:zqb@feilihua.com
电话:0716-8304687
投资者也可以通过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提出意见和建议。
本次征集意见的截止日期为 2019 年 3 月 12 日下午 4 点 30 分。
特此公告。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