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利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报告书2021-08-06
证券代码:300395 证券简称:菲利华 公告编号:2021-73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湖北菲利华石英玻
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谢敏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
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
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谢敏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
就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
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
集委托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下简称“本次征集”)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
本报告书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网站上公告。本次征集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征集人本次征集
委托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征集人已签署本报告书,本报告书的
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
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菲利华
证券代码:300395
法定代表人:吴学民
董事会秘书:郑巍
联系地址:湖北省荆州市东方大道 68 号
邮政编码:434000
电话:0716-8304687
传真:0716-8304687
电子邮箱:zqb@feilihua.com
网址:www.feilihua.com
(二)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
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议案 1.00:《关于<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 2.00:《关于制订<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 3.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谢敏,其基本情况如下:
谢敏,独立董事,男,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武汉大
学法学专业学士学位。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SAC证券
从业资格》(证券投资基金)。2005年7月至今,历任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
务所薪酬律师、合伙人律师、房地产部副主任、主任、房地产与建设工程专业委
员会主任。
(二)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
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
排;其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
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参加了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5 日召开的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且对《关于<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湖北菲利华石
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议案投了同意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次
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2021 年 8 月 17 日下午 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1 年 8 月 18 日至 2021 年 8 月 20 日期间每个工作日的
上午 8:00-11:30,下午 13:00-16:3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
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
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投资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
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投资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
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股东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自然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
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自然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股东
逐页签字。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
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
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 2 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
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
定地址送达,并来电确认;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
券投资部收到时间为准。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
和收件人如下:
联系地址:湖北省荆州市东方大道 68 号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部。
收件人:彭炜
邮政编码:434000
电话:0716-8304687
传真:0716-8304687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
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由对公司 2021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见证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对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
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按下述第(五)款规则进行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
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
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
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
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
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
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
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
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
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
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
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征集人将视委托股东对征集
事项的投票指示为“弃权”。
特此公告。
征集人:谢敏
2021 年8 月 6 日
附件: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
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委托
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消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
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谢敏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
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审议事项的投票意见:
表决结果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赞成 反对 弃权
《关于<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1.00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关于制订<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
2.00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
3.00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为准,选
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将视委托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为“弃权”。2、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
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