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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利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2022-04-27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439号)核准,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菲利华”)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
38,631,344.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12元/股,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9,999,953.28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687,951,090.28元。上述资金已于2019年9月 26日到位,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9月27日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19) 010066号《验资报告》。

     2021年12月31日,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期限已满,长江证
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保荐机构”)《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出具本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
法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保荐机构名称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1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8号28层

主要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8号28层

法定代表人                                           王承军

保荐代表人                                         王慧、周勇

联系电话                                          021-61118973
                           未更换保荐机构。2019年12月10日,原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闫
                           强因工作变动不再负责持续督导工作,保荐代表人程嘉岸即日
                           起接替其继续履行持续督导工作。2021年2月10日,原持续督
                           导保荐代表人程嘉岸因工作变动不再负责持续督导工作,保荐
                           代表人盛佳玉即日起接替其继续履行持续督导工作。2021年7
是否更换保荐人或其他情况
                           月16日,原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盛佳玉因工作变动不再负责持
                           续督导工作,保荐代表人周勇即日起接替其继续履行持续督导
                           工作。2021年9月24日保荐代表人石一鸣因工作变动不再负责
                           持续督导工作,保荐代表人王慧即日起接替其继续履行持续督
                                                  导工作。




 发行人名称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300395

 注册资本                                    33,794.8844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荆州市东方大道68号

 主要办公地址                                 荆州市东方大道68号

 法定代表人                                         吴学民

 控股股东                                       邓家贵、吴学民

 实际控制人                                     邓家贵、吴学民

 联系人                                              郑巍

 联系电话                                        0716-8304687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非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19年10月24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长江保荐作为菲利华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指定王慧、周勇
两名保荐代表人负责持续督导工作。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保荐机构对菲利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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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期限已经届满。在上述持续督导期间,保荐
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主要工作如下:

    1、督导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并持续关
注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履行相关承
诺情况;

    2、督导发行人规范运作,关注公司各项公司治理制度、内控制度、信息披
露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完善防止大股东、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源和防止
高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公司利益的制度;

    3、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关联交易相关制度,并持续关注公司是否严格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关联交易进行操作和管理,执行有关关联
交易的内部审批程序、信息披露制度及关联交易定价机制;

    4、持续关注公司是否存在重大资产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风险投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情况;

    5、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并对
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

    6、持续关注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深圳证券
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

    7、按照规定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定期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出具现
场检查报告,定期向监管机构报告持续督导工作的相关报告;

    8、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及保荐协议约定的其他工作。



    保荐机构在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行人未发生重大事项并需要保荐机构处
理的情况。



    在本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公司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要求
规范运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于重要事项或信息披露事项,公司能够及时


                                    3
通知保荐机构并与保荐机构沟通,同时根据保荐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为保
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便利。



    在保荐机构对公司的持续督导期间,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均能勤勉、
尽职地履行各自相应的工作职责,能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要求及
时出具相关文件,提出专业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深交所《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长江保荐对菲利华持续督导期间内的信息
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审阅或事后及时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格式及履
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

    长江保荐认为,持续督导期内菲利华的信息披露工作符合《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了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与及时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重大遗漏。



    在持续督导期间,菲利华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
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履行有关审议程序,并真实、准确、完整的履行
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无。



    无。




                                    4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
有限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 慧                 周 勇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

                           王承军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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