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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菲利华: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2022-09-29  

                             证券代码:300395      证券简称:菲利华      公告编号:2022-53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符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379人;

   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345.105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68%;

   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17.54元/股

   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
   通股股票;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在相关手续办理完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
   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
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按规定为符合条件的379
名激励对象办理345.10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于2021年8月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1年8月23日召
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
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2022年8
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进行调
整。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本次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形式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本限制性股票来源及种类

    公司将通过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作为本激励
计划的股票来源。

    3、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75.00万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
的2.52%。

    4、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计划激励对象为目前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团队人员。激励对象中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学民先生及两
名日本籍员工KOMAMURA HIROYUKI先生和KOBAYASHI KAZUAKI先生,不
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监事。

    5、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归属安排和禁售期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授予日
    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必须
为交易日。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60 日内按照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向激
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公司未能在 60 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
及时披露不能完成的原因,并宣告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未完成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失效。预留部分须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 12 个月内授出。

    (3)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
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a)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
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b)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

    (c)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d)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归属期   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     3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归属期   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     3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三个归属期   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     2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四个归属期   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     2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1 年度授予完成,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
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归属期   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     3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30%
               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三个归属期   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     2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四个归属期   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     2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2 年度授予完成,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
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归属期   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     4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归属期   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     3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三个归属期   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     3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
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
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
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作
废失效。
   (4)禁售期

    本计划的禁售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执行,具体如下:

    (a)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
有的本公司股份。

    (b)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
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c)在本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
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
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6、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26.54元,即满足授予
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26.54元的价格购买公司股票。预留部分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相同。

    7、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 2021-2024 年四个会计年
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以 2020 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 年收入增长率不
第一个归属期                                                             30%
               低于 23%
               以 2020 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收入增长率不
第二个归属期                                                             30%
               低于 53%
               以 2020 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收入增长率不
第三个归属期                                                             20%
               低于 89%
               以 2020 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收入增长率不
第四个归属期                                                             20%
               低于 134%

    若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1 年度授予完成,则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
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以 2020 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 年收入增长率不
第一个归属期                                                             30%
               低于 23%
               以 2020 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收入增长率不
第二个归属期                                                             30%
               低于 53%
               以 2020 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收入增长率不
第三个归属期                                                             20%
               低于 89%
               以 2020 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收入增长率不
第四个归属期                                                             20%
               低于 134%

    若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2 年度授予完成,则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
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以 2020 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收入增长率不
第一个归属期                                                             40%
               低于 53%
               以 2020 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收入增长率不
第二个归属期                                                             30%
               低于 89%
               以 2020 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收入增长率不
第三个归属期                                                             30%
               低于 134%

    锁定期内,公司各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
不得为负。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2)个人层面业绩考核条件

    根据公司制定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根据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综合考评结果,将激励对象划分为五个等级
(A、B、C、D、E)。考核结果等级分布如下:

                A              B             C             D             E
考核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待改进         不合格
标准系数         1            0.75          0.65          0.50           0

    个人当年实际归属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归属额度。

    (二)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1年8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相应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湖北菲利华石
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关于<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
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1年8月6日至2021年8月16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
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
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1年8月18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
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
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78)。

    3、2021年8月2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
告编号:2021-80)。

    4、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8月
27日,确定以26.54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397名激励对象授予774.40万股
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律师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5、2022年8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
案》、《关于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

    6、2022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内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
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的差异

    1、授予价格和数量的调整

    2022年8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
案》。鉴于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湖北菲利华石英玻
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26.54元/股调整为17.54元/股,首次授予数量由774.40万股
调整为1,161.60万股。

    2、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数量的变动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鉴于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激励对象中有17名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
对象资格,其全部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3.15万股予以作废;1名激励对
象因未达本次激励计划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0.225万股予以作废。合计作废已获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3.375万股。
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资格的激励对象人数由397人调整为379人,实
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为345.105万股。

    除上述内容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
异。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2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
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
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
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对象共计379人,可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数量为345.105万股,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
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
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8月27日,截至目前,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
进入第一个归属期。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办
理归属: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
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
                                                   公司未发生任一情形,满足条件。
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
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
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       激励对象未发生任一情形,满足条件。
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    本次归属激励对象符合归属任职期限要求。
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2020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年收    出 具 的 公 司 《 2021 年 度 审 计 报 告 》 ( 众 环 审 字
入增长率不低于23%;锁定期内,公司各年度归属于   (2022)0112266 号 ) , 公 司 2021 年 营 业 收 入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1,223,548,358.92 元 , 较 2020 年 营 业 收 入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    863,578,276.94元增长41.68%;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
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股东的净利润为370,120,317.95元,高于2018、2019、
                                                2020年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值196,965,483.45元。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349,169,961.47元,高于2018、2019、2020年三个会
                                                计年度的平均值188,836,495.90元。已达到业绩考核
                                                指标。
个人层面业绩考核条件:
    根据公司制定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激励
对象上一年度综合考评结果,将激励对象划分为五
个等级(A、B、C、D、E)。考核结果等级分布如          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397人,其
下:                                            中17名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1
  考      A       B       C       D      E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E级,第一个
  核     优秀    良好    合格    待改   不合    归属期归属比例为0%,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
  结                             进     格      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除上述情况外,其
  果                                            余379人均符合归属资格,379名激励对象综合考核
  标      1      0.75    0.65    0.50    0      结果为A优秀,满足全额归属条件,可以归属当期全
  准                                            部份额。
  系
  数
    个人当年实际归属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
计划归属额度。


       综上,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
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依据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资格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
股票归属事宜。

       公司将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
定为归属日。

       (三)部分或全部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激励对象中有17名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
格,其全部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3.15万股予以作废;1名激励对象因未
达本次激励计划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0.225
万股予以作废。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2-54)。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可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期:2021年8月27日

    (二)归属数量:345.105万股。

    (三)归属人数:379人。

    (四)授予价格:17.54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限制性股票数   本次可归属数量   本次可归属数量占
      姓名                  职务
                                           量(万股)         (万股)       获授数量的比例
     吴学民                董事长            120.00            36.00            30.00%
     商春利         副董事长、总经理         90.00             27.00            30.00%
     周生高          董事、副总经理          67.50             20.25            30.00%
      郑巍          董事、董事会秘书         15.00              4.50            30.00%
      吴坚           董事、副总经理          15.00              4.50            30.00%
     卢晓辉                  董事            31.50              9.45            30.00%
     魏学兵                财务总监          30.00              9.00            30.00%
      徐燕                 副总经理          15.00              4.50            30.00%
     刘俊龙                副总经理          45.00             13.50            30.00%
  KOMAMURA
HIROYUKI(日本           核心团队人员         1.50              0.45            30.00%
      籍)
  KOBAYASHI
                         核心团队人员         1.50              0.45            30.00%
KAZUAKI(日本籍)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团队人员               718.35           215.505           30.00%
              合    计                      1,150.35          345.105           30.00%


    注:上表数据最终以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实际办理股份登记结果为准。

    (七)可归属股份具体登记办法

    公司副总经理刘俊龙先生于2022年6月13日被聘任为公司副总经理,与其配
偶存在本公告披露日前6个月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为避免可能出现短线交易的
情形,充分保障激励对象的合法权益,公司将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
期符合归属条件的379名激励对象分批办理归属登记,原则上不超过两个批次,
具体以实际登记情况为准。
    四、监事会意见

    (一)监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发表的明确意见

    公司监事会监事一致同意: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等有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
成就,同意公司依据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资格的379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
归属事宜,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45.105万股。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除有17名因个人原因离职,1名激励对象因未达本次激励计划个人层面绩效
考核要求,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而不符合归属条件之外,本次可归属的379名激
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
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
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可归
属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归属安排未违反有关规定,未侵犯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依据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资格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
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相关事宜。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1、公司本次实施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登记结
算等事项。

    2、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
就,相关归属安排符合《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3、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符
合《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本次归属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为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资格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
归属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财政部会计司《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有关规定,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股份支付费用的计量应当参照股票期权执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
公司将在本激励计划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可申请限制性股票归属
的人数变动、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的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
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授予日后,公司根据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在对应
的等待期内对授予限制性股票产生的激励成本进行摊销。

    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为345.105万股,不考虑其他因素,办理归属登记
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506,923,266股增加至510,374,316股,将影响和摊薄公司
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本次归属登记完成后,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八、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的,本次董事会决
议日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经公司自查,除副总经理刘俊龙先生及配偶外,其他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
的行为。刘俊龙先生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时尚未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九、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
见;

   5、《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
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