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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隆股份: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2018-04-25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8-028




                                            2018 年 04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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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姜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孟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

员)周兴胜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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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减

    营业总收入(元)                            203,719,635.83            150,651,193.30                      35.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188,758.59               2,122,389.43                      3.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2,199,450.28               2,042,597.14                      7.68%
    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1,362,638.02             -65,216,392.78                     148.0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87                   0.0271                     -31.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87                   0.0271                     -31.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23%                     0.23%                     0.00%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元)                               1,801,064,213.57          1,828,887,922.32                      -1.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951,181,394.83            948,979,303.59                       0.23%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
                                                                         -602,793.99
    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
                                                                          590,215.53
    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减:所得税影响额                                                       -1,886.77

    合计                                                                  -10,691.69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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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大风险提示

(一)主要原材料供应及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特点使得其在原材料采购方面对主要供应商具有依赖性,如果公司与这些主要供应商的合作关系发生不
利变化,或者主要供应商的经营、财务状况出现不利变化,或者主要供应商定期、不定期的生产检修等情况发生,有可能导
致公司不能足量、及时、正常的采购,以及原材料价格的不利波动,都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商品环氧乙烷的价格形成机制受到各种因素影响,如与原油价格、乙烯价格紧密联系,价格存在较大幅度波动的风险。
环氧乙烷采购价格变动对本公司综合单位毛利、对营业利润均较为敏感。如果商品环氧乙烷价格出现较大波动,而公司在销
售产品定价、库存成本控制等方面未能有效应对,经营业绩将存在大幅下滑的风险。
为提高应对主要原材料环氧乙烷的波动,公司加强与国内环氧乙烷主要供应商的战略合作,生产装置临近原料市场,可以就
近采购原材料。不仅能保障原材料及时供应,而且可以降低成本,有利于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对生产成本造成的影响。
    (二)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公司以环氧乙烷为主要原材料加工制造各种精细化工产品,其中,以聚醚单体-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系列产品为主。尽
管从长期来看,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国家基础设施工程的不断建设,该类产品市场前景较为广阔,但因受到宏观经济周
期波动的影响,以及国家对重点建设工程政策的相应调整,未来聚醚单体-聚羧酸减水剂系列产品需求的增长将可能存在不
确定性。此外,由于近年来聚羧酸减水剂市场发展势头良好,同行业公司纷纷扩大产能,市场产品供应能力随之不断增长,
市场竞争加剧,因此公司面临着因竞争加剧带来的盈利能力下降、应收账款增加等风险。公司将紧跟行业技术发展趋势,把
握产品和技术方向,不断完善技术研发、创新体系,在发展国内聚羧酸减水剂业务,保持与现有客户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
关系基础上,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加大粉体减水剂、环保领域脱硝催化剂等新产品的推广力度,及时推出满足客户需求的新
产品,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三)战略转型的管理风险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保持着较快的发展速度,近年来为适应市场的发展变化公司进行了战略转型,战略转型过程中随着
公司经营规模和业务范围不断扩大,公司产品线的延伸,组织结构日益复杂,对公司管理的要求越来越高,公司的人员也有
较大规模的扩充。这些变化对公司的管理提出更新、更高的要求。虽然公司的管理层在经营和管理快速成长的企业方面有着
丰富的经验,但仍需不断调整以适应资本市场要求和公司业务发展需要。
    (四)收购整合风险
     公司已收购的全资子公司将以独立法人主体的形式存在,保持其独运营地位,并在其管理团队管理下运营。上市公司仅
对其经营中的重大事项实施管控,从而在控制风险的同时充分发挥其经营活力。但是,上市公司能否对其实施有效整合、能
否充分发挥协同效应,均存在不确性。
     公司对各子公司加强在业务经营、财务运作、对外投资、抵押担保等方面的控制和管理,建立了有效的治理机制,保证
对子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权,提高公司整体决策水品共和抗风险能力;将各子公司的财务管理纳入上市公司统一管理系统中,
加强审计监督和管理监督,保证上市公司对各子公司日常经营的知情权,提高经营管理水平;通过发挥协同效应,实现业务
结构的丰富和管理模式的优化升级,将基于各方的优势互补,打造整合营销服务体系。
    (五)公司收购形成的商誉减值风险
     由于公司进行并购重组业务,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形成一定金额的商誉。虽然公司已与交易方约定了业绩承诺标准及
补偿措施,可长较大程度上抵补可能发生的商誉减值损失,但如果相关子公司未来经营状况恶化,则存在商誉减值的风险,
从而公司当期损益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将在业务、销售渠道、管理及技术等方面的互补性进行资源整合,积极发挥各业务板
块的优势,保持各业务板块的持续竞争力,将并购交易形成的商誉对上市公司未来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六)募投项目新增产能利用不足导致利润率下降的风险
     目前年产10万吨高性能混凝土用聚羧酸减水剂项目已建成投产,项目基本达到预期产能,但面对市场需求可能低于预期
的情况,有可能导致部分产能闲置,而且随着募投项目实施,生产规模扩大带来的折旧摊销费用增加以及人力成本快速上升,
公司将面临利润率下降的风险。公司将通过加大市场推广投入,提高产品销售力度,合理消化产能;公司本着确保资金使用
安全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审慎原则,积极稳妥的推进其他募投项目的建设实施进度,以使募投项目尽快实现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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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安全生产和环保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以环氧乙烷为主要原材料的精细化工生产,环氧乙烷和其他部分原材料为易燃、易爆、腐蚀性或有毒物质,
对储存和运输有特殊的要求,同时生产过程中的部分工序处于高温、高压环境,有一定的危险性。公司的生产方式为大规模、
连续性生产,如受意外事故影响造成停产对生产经营影响较大。如公司因设备及工艺不完善、物品保管及操作不当或自然灾
害等原因而发生意外安全事故,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将可能受到严重影响。新《安全生产法》和《环境保护法》的出台及国
家安全和环保部门的严格执法,公司在安全与环保方面的风险将增加,依法加强公司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方面的资源投入和
运行管理。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8,614                                                                 0
                                                  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姜艳            境内自然人           43.46%       50,953,200              0    质押               35,658,119

    蒲泽一          境内自然人            6.17%        7,232,142       7,232,142   冻结                7,232,142

    喀什新兴鸿溢
                    境内非国有法
    创业投资有限                          3.45%        4,041,450       4,041,450
                    人
    公司

    上海银叶阶跃
    资产管理有限
                    境内非国有法
    公司-银叶阶                          2.06%        2,410,713       2,410,713
                    人
    跃定增 1 号私
    募基金

    百石跨境并购
    基金管理(深
                    境内非国有法
    圳)有限公司                          1.68%        1,972,125              0
                    人
    -百石跨境投
    资私募基金

    中央汇金资产
    管理有限责任    国有法人              1.24%        1,452,300              0
    公司

    喀什泽源创业    境内非国有法
                                          0.86%        1,010,362       1,010,362
    投资有限公司    人

    #李万海         境内自然人            0.67%         782,646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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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晓敏           境内自然人               0.59%           688,686                0

    蒲云军           境内自然人               0.50%           585,000                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姜艳                                                                     50,953,200   人民币普通股         50,953,200

    百石跨境并购基金管理(深圳)
    有限公司-百石跨境投资私募                                                1,972,125   人民币普通股          1,972,125
    基金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
                                                                              1,452,300   人民币普通股          1,452,300
    司

    #李万海                                                                    782,646    人民币普通股           782,646

    张晓敏                                                                     688,686    人民币普通股           688,686

    蒲云军                                                                     585,000    人民币普通股           585,000

    余文光                                                                     472,350    人民币普通股           472,350

    胡玉兰                                                                     462,800    人民币普通股           462,800

    程传波                                                                     457,350    人民币普通股           457,350

    高丹丹                                                                     427,500    人民币普通股           427,5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姜艳、蒲泽一及蒲云军为一致行动人。
    的说明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
                                       公司未知。
    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3、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本期解除限售      本期增加限售                                    拟解除限售日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股数              股数                                               期

    上海银叶阶跃                                                                                         2019 年 9 月 29
                           2,410,713                 0              0         2,410,713   首发后限售股
    资产管理有限                                                                                         日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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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银叶阶
    跃定增 1 号私
    募基金

                                                                                       2019 年 9 月 29
    蒲泽一           7,232,142              0          0    7,232,142   首发后限售股
                                                                                       日

                                                                                       2019 年 9 月 29
    蒲静依             535,713              0          0     535,713    首发后限售股
                                                                                       日

    喀什新兴鸿溢
                                                                                       2019 年 9 月 29
    创业投资有限     4,041,450              0          0    4,041,450   首发后限售股
                                                                                       日
    公司

    喀什泽源创业                                                                       2019 年 9 月 29
                     1,010,362              0          0    1,010,362   首发后限售股
    投资有限公司                                                                       日

                                                                                       每年按照上年
                                                                                       末持有公司股
    吴春凤             320,625         80,156          0     240,469    高管锁定股
                                                                                       份总数的 25%
                                                                                       解除锁定。

                                                                                       每年按照上年
                                                                                       末持有公司股
    周全凯             362,813         90,703          0     272,110    高管锁定股
                                                                                       份总数的 25%
                                                                                       解除锁定。

                                                                                       每年按照上年
                                                                                       末持有公司股
    杨付梅             257,343         16,537          0     240,806    高管锁定股
                                                                                       份总数的 25%
                                                                                       解除锁定。

                                                                                       每年按照上年
                                                                                       末持有公司股
    蒲云军             438,750              0          0     438,750    高管锁定股
                                                                                       份总数的 25%
                                                                                       解除锁定。

                                                                                       每年按照上年
                                                                                       末持有公司股
    姜艳            45,853,200       7,638,300         0   38,214,900   高管锁定股
                                                                                       份总数的 25%
                                                                                       解除锁定。

                                                                                       每年按照上年
                                                                                       末持有公司股
    韩旭               265,781         66,445          0     199,336    高管锁定股
                                                                                       份总数的 25%
                                                                                       解除锁定。

                                                                                       每年按照上年
                                                                                       末持有公司股
    王笑衡             253,125         63,281          0     189,844    高管锁定股
                                                                                       份总数的 25%
                                                                                       解除锁定。

    刘鑫               168,750         42,188          0     126,562    高管锁定股     每年按照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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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末持有公司股
                                                                                     份总数的 25%
                                                                                     解除锁定。

                                                                                     每年按照上年
                                                                                     末持有公司股
    金凤龙             223,650         48,563          0     175,087    高管锁定股
                                                                                     份总数的 25%
                                                                                     解除锁定。

                                                                                     每年按照上年
                                                                                     末持有公司股
    季春伟             219,375         54,844          0     164,531    高管锁定股
                                                                                     份总数的 25%
                                                                                     解除锁定。

    合计            63,593,792       8,101,017         0   55,492,77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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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存货: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6082.01万元,增长33.18%,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备货使库存增加所致。
    2.其他流动资产: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1212.38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增值税留抵额增加及增加投资理财所致。
    3.开发支出: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327.12万元,降低51.44%,主要系报告期公司研发项目转为无形资产所致。
    4.预收款项: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727.32万元,增长34.94%,主要系报告期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5.应付利息: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102.05万元,降低39.10%,主要系报告期子公司四川恒泽应付的借款利息减少所引起
    的。
    6.少数股东权益: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18.97万元,降低32.06%,主要系报告期公司的联营企业有所亏损所引起的。
    7.营业收入:期末数较上年同期增加5306.84万元,增长35.23%,主要系报告期公司销售量增加所致.
    8.营业成本:期末数较上年同期增加5799.44万元,增长50.8%,主要系报告期公司销售量增加使成本增加所致
    9.管理费用:期末数较上年同期减少569.18万元,降低33.92%,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控制费用支出所致。
    10.财务费用:期末数较上年同期增加419.75万元,增长65.79%,主要系报告期汇兑损失比上期增加所致。
    11.资产减值损失:期末数较上年同期减少324.78万元,降低227.32%,主要系报告期坏账准备转回增加所致。
    1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9657.90万元,主要系本期经营活动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13.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651.09万元,主要系本期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增加所致。
    1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7188.68,主要系本期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增加所致。
    15.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较上年同期发生额减少203.67万元,主要是期末汇率变动影响所致。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0371.96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35.23%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18.88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3.13%。公司加大销售力度,实现营业总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35.23%。同时,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上
涨致使公司产品总体毛利率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所以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上升不明显。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发生重大变化
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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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在2018经营发展计划未发生重大变化。报告期内,公司将充分发挥多年来积累的行业经验,技术竞争优
势,针对市场竞争和行业需求的变化,按照公司制定的经营计划,对外加大国内外市场和下游客户的开发力度,对内加强新
产品开发、技术创新、产品优化,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市场中竞争能力。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参见本报告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之“二、重大风险提示”。




三、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权激励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
 变动报告书中所作
 承诺

                                               科隆股份不存在《创业板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
                                               办法》第十条规定的不得非
                                                                                                    截止到报
                                               公开发行股票的以下情形:
                                                                                                    告期末,承
                                               (一)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
                     科隆股份的    关于非公                                                         诺人严格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作出承诺时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    控股股东和    开发行股                               2016 年 04                遵守了上
                                               重大遗漏;(二)最近十二                至承诺履行
 诺                  实际控制人    票的承诺                               月 28 日                  述承诺,未
                                               个月内未履行向投资者作                  完毕
                     姜艳          函                                                               发生违反
                                               出的公开承诺;(三)最近
                                                                                                    承诺的情
                                               三十六个月内因违反法律、
                                                                                                    形。
                                               行政法规、规章受到行政处
                                               罚且情节严重,或者受到刑
                                               事处罚,或者因违反证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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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中
                                            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
                                            十二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
                                            所的公开谴责;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四)本人最
                                            近十二个月内因违反证券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
                                            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或者受到刑事处罚;(五)
                                            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存在违反《公司法》第
                                            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四十
                                            八条规定的行为,或者最近
                                            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
                                            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十二
                                            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的
                                            公开谴责;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六)严重损害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
                                            共利益的其他情形。若因存
                                            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规
                                            定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上述情形,本人愿意承担
                                            因此而给科隆精化造成的
                                            损失。

                                            一、本人承诺:在作为科隆
                                            精化股东期间,本人控制的
                                            其他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
                                            从事任何与科隆精化及其                               截止到报
                                            下属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构                               告期末,承
                                            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                               诺人严格
                    科隆股份实   避免同业                                           作出承诺时
                                            争关系的生产与经营,亦不   2016 年 04                遵守了上
                    际控制人姜   竞争承诺                                           至承诺履行
                                            会投资任何与科隆精化及     月 28 日                  述承诺,未
                    艳           函                                                 完毕
                                            其下属公司主要经营业务                               发生违反
                                            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                               承诺的情
                                            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二、                             形。
                                            如在上述期间,本人及本人
                                            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的商
                                            业机会与科隆精化及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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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属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同业
                                            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
                                            的,本人将立即通知科隆精
                                            化,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
                                            予科隆精化,以避免与科隆
                                            精化及下属公司形成同业
                                            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以确
                                            保科隆精化及科隆精化其
                                            他股东利益不受损害。三、
                                            承诺人如因不履行或不适
                                            当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的
                                            经营利润归科隆精化所有。
                                            承诺人如因不履行或不适
                                            当履行上述承诺因此给科
                                            隆精化及其相关股东造成
                                            损失的,应以现金方式全额
                                            承担该等损失,同时互负连
                                            带保证责任。四、本函自出
                                            具日始生效,为不可撤销的
                                            法律文件。

                                            本函出具人承诺:本次交易
                                            完成后,本函出具人将按照
                                            包括但不限于《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确保
                                                                                                 截止到报
                                            科隆精化及其下属公司的
                                                                                                 告期末,承
                                            独立性,积极促使科隆精化
                                 关于保持                                                        诺人严格
                    科隆股份实              及其下属公司在资产、业                  作出承诺时
                                 上市公司                              2016 年 04                遵守了上
                    际控制人姜              务、财务、机构、人员等方                至承诺履行
                                 独立性的                              月 28 日                  述承诺,未
                    艳                      面保持独立性。二、承诺人                完毕
                                 承诺                                                            发生违反
                                            如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
                                                                                                 承诺的情
                                            上述承诺因此给科隆精化
                                                                                                 形。
                                            及其相关股东造成损失的,
                                            应以现金方式全额承担该
                                            等损失。三、本函自出具日
                                            始生效,为不可撤销的法律
                                            文件。

                                                                                                 截止到报
                                            "一、本函出具人承诺:本
                                                                                                 告期末,承
                                 关于提供   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
                    科隆股份实                                                      作出承诺时   诺人严格
                                 材料真     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2016 年 04
                    际控制人姜                                                      至承诺履行   遵守了上
                                 实、准确、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月 28 日
                    艳                                                              完毕         述承诺,未
                                 完整的承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
                                                                                                 发生违反
                                            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承诺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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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法律责任。                                           形

                                            本人在本次交易前持有的                               截止到报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                               告期末,承
                                 关于本次
                                            限公司股份,自一致行动人                             诺人严格
                    科隆股份实   交易前所                                           作出承诺时
                                            通过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     2016 年 04                遵守了上
                    际控制人姜   持上市公                                           至承诺履行
                                            认购的辽宁科隆精细化工     月 28 日                  述承诺,未
                    艳           司股份锁                                           完毕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上市之                               发生违反
                                 定的承诺
                                            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转                               承诺的情
                                            让。                                                 形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
                                            及其他控股企业将尽量避
                                            免与科隆精化及其控股、参
                                            股公司之间产生关联交易
                                            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
                                            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
                                            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
                                            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
                                            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
                                            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
                                            二、本人将严格遵守科隆精                             截止到报
                                            化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                               告期末,承
                                 关于减少   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                               诺人严格
                    科隆股份实                                                      作出承诺时
                                 及规范关   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   2016 年 04                遵守了上
                    际控制人姜                                                      至承诺履行
                                 联交易的   均将按照规定的决策程序     月 28 日                  述承诺,未
                    艳                                                              完毕
                                 承诺       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                             发生违反
                                            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                               承诺的情
                                            信息披露;不利用关联交易                             形。
                                            转移、输送利润,损害科隆
                                            精化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
                                            益。三、承诺人如因不履行
                                            或不适当履行上述承诺因
                                            此给科隆精化及其相关股
                                            东造成损失的,应以现金方
                                            式全额承担该等损失,同时
                                            互付连带保证责任。四、本
                                            函自出具日始生效,为不可
                                            撤销的法律文件。

                    辽宁科隆精   关于最近   1、本人/本公司最近五年内                             截止到报
                    细化工股份   五年内未   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                              告期末,承
                                                                                    作出承诺时
                    有限公司、   受过刑事   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    2016 年 04                诺人严格
                                                                                    至承诺履行
                    公司全体董   处罚、行   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     月 28 日                  遵守了上
                                                                                    完毕
                    事、监事、   政处罚或   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                               述承诺,未
                    高级管理人   涉及与经   仲裁,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                             发生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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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员           济纠纷有     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                               承诺的情
                                 关的重大     行政处罚案件,不存在损害                               形。
                                 民事诉讼     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
                                 或仲裁的     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2、
                                 声明与承     本人/本公司进一步确认,本
                                 诺函         人/本公司没有从事内幕交
                                              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违法活
                                              动,不存在因涉嫌与重大资
                                              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
                                              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尚
                                              未结案的情形,最近 36 个
                                              月内不存在因内幕交易被
                                              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
                                              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的情形,最近五年
                                              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
                                              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
                                              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或受到证券交易所处分的
                                              情形。

                                              本函出具人承诺:科隆精化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经营成
                                                                                                     截止到报
                    辽宁科隆精                果真实;内部控制制度健全
                                                                                                     告期末,承
                    细化工股份                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
                                 关于内控                                                            诺人严格
                    有限公司、                证公司财务报告的可靠性、                  作出承诺时
                                 制度健全                                  2016 年 04                遵守了上
                    公司全体董                生产经营的合法性,以及营                  至承诺履行
                                 的声明与                                  月 28 日                  述承诺,未
                    事、监事、                运的效率与效果,符合《创                  完毕
                                 承诺函                                                              发生违反
                    高级管理人                业板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
                                                                                                     承诺的情
                    员                        九条第(二)项的规定。二、
                                                                                                     形。
                                              本函自出具日始生效,为不
                                              可撤销的法律文件。

                                              "一、本函出具人承诺:本
                                              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
                                              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截止到报
                    辽宁科隆精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关于所提                                                            告期末,承
                    细化工股份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
                                 供资料真                                                            诺人严格
                    有限公司、                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作出承诺时
                                 实、准确、                                2016 年 04                遵守了上
                    公司全体董                法律责任。二、承诺人如因                  至承诺履行
                                 完整的声                                  月 28 日                  述承诺,未
                    事、监事、                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                    完毕
                                 明与承诺                                                            发生违反
                    高级管理人                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
                                 函                                                                  承诺的情
                    员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形。
                                              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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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前,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
                                            不转让在该上市公司拥有
                                            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
                                            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
                                            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
                                            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
                                            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
                                            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
                                            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
                                            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
                                            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
                                            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
                                            人或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
                                            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
                                            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
                                            结算公司报送本人或本单
                                            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
                                            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
                                            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
                                            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
                                            法违规情节,本人或本单位
                                            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
                                            关投资者赔偿安排。三、本
                                            函自出具日始生效,为不可
                                            撤销的法律文件。"

                                            一、科隆精化控股股东姜艳
                                            承诺:本人不会越权干预公
                                            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
                                            公司利益。二、科隆精化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1、
                                            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
                                                                                                  截止到报
                    辽宁科隆精              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
                                 关于并购                                                         告期末,承
                    细化工股份              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
                                 重组摊薄                                                         诺人严格
                    有限公司控              公司利益。2、对本人的职                  作出承诺时
                                 当期每股                               2016 年 04                遵守了上
                    股股东姜                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                  至承诺履行
                                 收益的填                               月 28 日                  述承诺,未
                    艳、公司全              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                   完毕
                                 补回报安                                                         发生违反
                    体董事、高              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
                                 排承诺                                                           承诺的情
                    级管理人员              动。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
                                                                                                  形。
                                            或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
                                            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
                                            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
                                            出股权激励政策,承诺未来
                                            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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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
                                            况相挂钩。6、本人承诺出
                                            具日至公司本次重组实施
                                            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
                                            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
                                            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
                                            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
                                            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承诺届
                                            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
                                            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7、
                                            本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
                                            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
                                            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
                                            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
                                            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
                                            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
                                            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
                                            者的补偿责任。作为填补回
                                            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
                                            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
                                            行上述承诺,同意由中国证
                                            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
                                            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
                                            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
                                            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
                                            取相关管理措施。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隆精
                                            化")向四川恒泽建材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恒泽
                                            ")全体股东以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其持                                截止到报
                                            有的四川恒泽股权,同时向                              告期末,承
                    辽宁科隆精
                                 关于非关   蒲泽一、蒲静依及上海银叶                              诺人严格
                    细化工股份                                                       作出承诺时
                                 联方的声   阶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    2016 年 04                遵守了上
                    有限公司及                                                       至承诺履行
                                 明与承诺   表拟设立并担任管理人的"     月 28 日                  述承诺,未
                    实际控制人                                                       完毕
                                 函         银叶阶跃定增 1 号私募基金                             发生违反
                    姜艳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承诺的情
                                            在此情况下,签署方就以下                              形。
                                            相关事项承诺如下:本人/
                                            本公司与科隆精化本次配
                                            套募集资金的股份认购方"
                                            银叶阶跃定增 1 号私募基金
                                            "的认购人邱宇、李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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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上海银叶阶跃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不存在一致行动关
                                            系及关联关系。

                                            "本公司将及时向上市公司
                                            提供本次重组相关信息,并
                                            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
                                            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
                                            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
                                            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如本次
                                            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
                                            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
                                            结论以前,不转让在该上市
                                            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
                                                                                                  截止到报
                                            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
                    喀什新兴鸿                                                                    告期末,承
                                 关于提供   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
                    溢创业投资                                                                    诺人严格
                                 材料真     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                   作出承诺时
                    有限公司、                                          2016 年 09                遵守了上
                                 实、准确、 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                 至承诺履行
                    喀什泽源创                                          月 29 日                  述承诺,未
                                 完整的承   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                   完毕
                    业投资有限                                                                    发生违反
                                 诺         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
                    公司                                                                          承诺的情
                                            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
                                                                                                  形。
                                            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
                                            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
                                            司报送本单位的身份信息
                                            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
                                            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
                                            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单位的
                                            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
                                            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
                                            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
                                            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
                                            规情节,本单位承诺锁定股
                                            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
                                            偿安排。本函自出具日始生
                                            效,为不可撤销的法律文
                                            件。"

                                            业绩承诺期内,四川恒泽各                              截止到报
                                                                                     作出承诺时
                    四川恒泽建              年度实现的承诺净利润分      2016 年 09                告期末,承
                                                                                     至承诺履行
                    材有限公司              别为:2016 年不低于 2,600   月 29 日                  诺人严格
                                                                                     完毕
                                            万元、2016-2017 年度累计                              遵守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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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不低于 6,000 万元、                                    述承诺,未
                                            2016-2018 年度累计不低于                               发生违反
                                            10,300 万元、2016-2019 年                              承诺的情
                                            度累计不低于 15,000 万元、                             形。
                                            2016-2020 年度累计不低于
                                            20,000 万元。

                                            "本公司将及时向上市公司
                                            提供本次重组相关信息,并
                                            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
                                            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
                                            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
                                            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如本次
                                            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
                                            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
                                            结论以前,不转让在该上市
                                            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
                                                                                                   截止到报
                                            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
                    喀什新兴鸿                                                                     告期末,承
                                 关于提供   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
                    溢创业投资                                                                     诺人严格
                                 材料真     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                    作出承诺时
                    有限公司、                                           2016 年 04                遵守了上
                                 实、准确、 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                  至承诺履行
                    喀什泽源创                                           月 28 日                  述承诺,未
                                 完整的承   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                    完毕
                    业投资有限                                                                     发生违反
                                 诺         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
                    公司                                                                           承诺的情
                                            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
                                                                                                   形。
                                            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
                                            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
                                            司报送本单位的身份信息
                                            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
                                            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
                                            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单位的
                                            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
                                            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
                                            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
                                            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
                                            规情节,本单位承诺锁定股
                                            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
                                            偿安排。本函自出具日始生
                                            效,为不可撤销的法律文
                                            件。"

                    喀什新兴鸿   关于不存   "本公司不存在泄露本次交      2016 年 04   作出承诺时   截止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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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溢创业投资   在内幕交   易的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       月 28 日     至承诺履行   告期末,承
                    有限公司、   易等情形   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                    完毕         诺人严格
                    喀什泽源创   的承诺     形,不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                               遵守了上
                    业投资有限              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                                 述承诺,未
                    公司                    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内幕                               发生违反
                                            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                                 承诺的情
                                            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                                 形。
                                            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一、承诺人因本次交易所
                                            认购的科隆精化之股票,自
                                            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
                                            月内不得转让;同时,为保
                                            证科隆精化与承诺人签订
                                            的《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利
                                            润补偿协议》的可实现性,
                                            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包括
                                            限售期届满当年),承诺人
                                            承诺:承诺人通过本次交易
                                            取得的上市公司的股份自
                                            上市之日起满 36 月、且
                                            2018 年度的《专项审核报                                截止到报
                    喀什新兴鸿              告》出具后 2018 年度及以                               告期末,承
                    溢创业投资              前年度业绩承诺补偿义务                                 诺人严格
                                 关于股份                                             作出承诺时
                    有限公司、              已履行完毕后解锁交易对       2016 年 04                遵守了上
                                 锁定的承                                             至承诺履行
                    喀什泽源创              价的 20%股票;承诺人通过     月 28 日                  述承诺,未
                                 诺                                                   完毕
                    业投资有限              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                                 发生违反
                    公司                    的股份自上市起满 48 个月、                             承诺的情
                                            且 2019 年度的《专项审核                               形。
                                            报告》出具后 2019 年度及
                                            以前年度业绩承诺补偿义
                                            务已履行完毕后解锁交易
                                            对价的 20%股票;承诺人通
                                            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
                                            司的股份自上市起满 60 个
                                            月、且 2020 年度的《专项
                                            审核报告》出具后 2020 年
                                            度及以前年度业绩承诺补
                                            偿义务已履行完毕后解锁
                                            交易对价的 25%股票。如果
                                            科隆精化与承诺人签署的
                                            《利润补偿协议》中约定的
                                            业绩承诺期限届满但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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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核报
                                            告或减值测试报告之前,承
                                            诺人所持有的科隆精化股
                                            票限售期到期的,则承诺人
                                            承诺不转让或者委托管理
                                            该等新增股份。科隆精化与
                                            承诺人签署的《利润补偿协
                                            议》中约定的业绩承诺期限
                                            届满后,若承诺人并未达到
                                            业绩承诺,或经具有证券期
                                            货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
                                            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
                                            出具《资产减值测试报告》
                                            后,证明标的资产存在减值
                                            的,在承诺人完成上述补偿
                                            义务之前,承诺人不转让或
                                            者委托管理新增股份。本次
                                            发行结束之日至股份锁定
                                            期满之日止,承诺人由于科
                                            隆精化分配股票股利、资本
                                            公积转增等衍生取得的科
                                            隆精化股份,亦应遵守上述
                                            约定。二、承诺人如因不履
                                            行或不适当履行上述承诺
                                            因此给科隆精化及其相关
                                            股东造成损失的,应以现金
                                            方式全额承担该等损失。
                                            三、本函自出具日始生效,
                                            为不可撤销的法律文件。"

                                            "一、本函出具人承诺:拟
                                            转让给科隆精化的股权及
                                            相关资产合法有效,不存在
                                            权利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
                                                                                                 截止到报
                                            限制或存在受任何他方追
                    喀什新兴鸿                                                                   告期末,承
                                            溯、追索之可能;四川恒泽
                    溢创业投资                                                                   诺人严格
                                 关于标的   系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有                  作出承诺时
                    有限公司、                                         2016 年 04                遵守了上
                                 资产权属   限责任公司,资产及业务完                至承诺履行
                    喀什泽源创                                         月 28 日                  述承诺,未
                                 的承诺     整、真实,业绩持续计算,                完毕
                    业投资有限                                                                   发生违反
                                            不存在未披露的影响本次
                    公司                                                                         承诺的情
                                            交易的实质性障碍或瑕疵。
                                                                                                 形。
                                            二、本函出具人承诺:本函
                                            出具人为拟转让给科隆精
                                            化的股权及相关资产的最
                                            终及真实所有人,不存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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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过协议、信托或任何其他方
                                            式为他人代为持有上述股
                                            权的情形,也不存在通过协
                                            议、信托或任何其他方式委
                                            托他人代为持有上述股权
                                            的情形。三、本函出具人如
                                            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上
                                            述承诺因此给科隆精化及
                                            其相关股东造成损失的,应
                                            以现金方式全额承担该等
                                            损失。四、本函自出具日始
                                            生效,为不可撤销的法律文
                                            件。"

                                            "一、截至本函出具之日,
                                            喀什新兴鸿溢创业投资有
                                            限公司、喀什泽源创业投资
                                 关于最近
                                            有限公司及其董事、监事、
                                 五年内未
                                            高级管理人员于最近五年
                                 受过刑事                                                        截止到报
                                            内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证
                    喀什新兴鸿   处罚、行                                                        告期末,承
                                            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不
                    溢创业投资   政处罚或                                                        诺人严格
                                            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                  作出承诺时
                    有限公司、   涉及与经                              2016 年 04                遵守了上
                                            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况。                至承诺履行
                    喀什泽源创   济纠纷有                              月 28 日                  述承诺,未
                                            二、承诺人如因不履行或不                完毕
                    业投资有限   关的重大                                                        发生违反
                                            适当履行上述承诺因此给
                    公司         民事诉讼                                                        承诺的情
                                            科隆精化及其相关股东造
                                 或仲裁的                                                        形。
                                            成损失的,应以现金方式全
                                 声明与承
                                            额承担该等损失,同时互付
                                 诺
                                            连带保证责任。三、本函自
                                            出具日始生效,为不可撤销
                                            的法律文件。"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本
                                            公司及其他控股企业将尽
                                            量避免与科隆精化及其控
                                            股、参股公司之间产生关联                             截止到报
                    喀什新兴鸿              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                             告期末,承
                    溢创业投资              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                             诺人严格
                                 关于规范                                           作出承诺时
                    有限公司、              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   2016 年 04                遵守了上
                                 关联交易                                           至承诺履行
                    喀什泽源创              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   月 28 日                  述承诺,未
                                 的承诺                                             完毕
                    业投资有限              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                             发生违反
                    公司                    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                               承诺的情
                                            定。二、本公司将严格遵守                             形。
                                            科隆精化公司章程等规范
                                            性文件中关于关联交易事
                                            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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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联交易均将按照规定的决
                                            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
                                            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
                                            进行信息披露;不利用关联
                                            交易转移、输送利润,损害
                                            科隆精化及其他股东的合
                                            法权益。三、承诺人如因不
                                            履行或不适当履行上述承
                                            诺因此给科隆精化及其相
                                            关股东造成损失的,应以现
                                            金方式全额承担该等损失,
                                            同时互付连带保证责任。
                                            四、本函自出具日始生效,
                                            为不可撤销的法律文件。"

                                            "一、本函出具人承诺:本
                                            次交易完成后,本函出具人
                                            将按照包括但不限于《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要
                                                                                                   截止到报
                                            求,确保科隆精化及其下属
                    喀什新兴鸿                                                                     告期末,承
                                            公司的独立性,积极促使科
                    溢创业投资   关于保证                                                          诺人严格
                                            隆精化及其下属公司在资                    作出承诺时
                    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                                2016 年 04                遵守了上
                                            产、业务、财务、机构、人                  至承诺履行
                    喀什泽源创   独立性的                                月 28 日                  述承诺,未
                                            员等方面保持独立性。二、                  完毕
                    业投资有限   承诺                                                              发生违反
                                            承诺人如因不履行或不适
                    公司                                                                           承诺的情
                                            当履行上述承诺因此给科
                                                                                                   形。
                                            隆精化及其相关股东造成
                                            损失的,应以现金方式全额
                                            承担该等损失。三、本函自
                                            出具日始生效,为不可撤销
                                            的法律文件。"

                                            "一、本公司承诺:截至本
                                            函签署日,除享有四川恒泽
                                            的股权之外,未投资、从事、
                                                                                                   截止到报
                                            参与或与任何他方联营、合
                    喀什新兴鸿                                                                     告期末,承
                                            资或合作其他任何与科隆
                    溢创业投资                                                                     诺人严格
                                 关于避免   精化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                    作出承诺时
                    有限公司、                                           2016 年 04                遵守了上
                                 同业竞争   的业务。二、自本函签署之                  至承诺履行
                    喀什泽源创                                           月 28 日                  述承诺,未
                                 的承诺     后至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                    完毕
                    业投资有限                                                                     发生违反
                                            有科隆精化股份期间内,亦
                    公司                                                                           承诺的情
                                            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
                                                                                                   形。
                                            进行与科隆精化(含其控股
                                            子公司)生产、经营相竞争
                                            的任何活动且不会对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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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业务进行投资。三、如本公
                                              司及其他控股企业与科隆
                                              精化及其控股企业之间存
                                              在有竞争性同类业务,本公
                                              司及其他控股企业将立即
                                              通知科隆精化,将该商业机
                                              会让与科隆精化并自愿放
                                              弃与科隆精化的业务竞争。
                                              四、本公司在该承诺函生效
                                              前已存在的与科隆精化及
                                              其控股企业相同或相似的
                                              业务,一旦与科隆精化及其
                                              控股企业构成竞争,本公司
                                              将采取由科隆精化优先选
                                              择控股或收购的方式进行;
                                              如果科隆精化放弃该等优
                                              先权,则本公司将通过注销
                                              或以不优惠于其向科隆精
                                              化提出的条件转让股权给
                                              第三方等方式,解决该等同
                                              业竞争问题。"五、承诺人
                                              如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
                                              上述承诺而获得的经营利
                                              润归科隆精化所有。承诺人
                                              如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
                                              上述承诺因此给科隆精化
                                              及其相关股东造成损失的,
                                              应以现金方式全额承担该
                                              等损失,同时互负连带保证
                                              责任。六、本函自出具日始
                                              生效,为不可撤销的法律文
                                              件。"

                                              "鉴于 2016 年 4 月 28 日,
                                              本人/本企业已出具《声明与
                    喀什新兴鸿
                                              承诺函》,本人/本企业现针                              截止到报
                    溢创业投资
                                              对上述《声明与承诺函》出                               告期末,承
                    有限公司、
                                   <声明与    具补充承诺,具体内容如                                 诺人严格
                    喀什泽源创                                                          作出承诺时
                                   承诺函>    下:针对上述《声明与承诺     2016 年 04                遵守了上
                    业投资有限                                                          至承诺履行
                                   之补充承   函》中,本人/本企业已承诺    月 28 日                  述承诺,未
                    公司\贾维                                                           完毕
                                   诺         承担补偿责任的所有事项,                               发生违反
                    龙、袁慧莉、
                                              均由喀什新兴鸿溢创业投                                 承诺的情
                    刘瑛、贺泽
                                              资有限公司、喀什泽源创业                               形。
                    生、薛彐英
                                              投资有限公司、贾维龙、袁
                                              慧莉、刘瑛、贺泽生、薛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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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英以现金方式补偿。经各方
                                            协商一致,上述补偿责任对
                                            外由喀什新兴鸿溢、喀什泽
                                            源、贾维龙、袁慧莉、刘瑛、
                                            贺泽生、薛彐英相互承担连
                                            带责任。上述补偿责任对内
                                            按实际持有四川恒泽建材
                                            有限公司的出资比例进行
                                            补偿,即喀什新兴鸿溢、贾
                                            维龙、袁慧莉、刘瑛以现金
                                            补偿实际损失的 80%,并由
                                            各方相互承担连带责任;喀
                                            什泽源、贺泽生、薛彐英以
                                            现金补偿实际损失的 20%,
                                            并由各方相互承担连带责
                                            任。"

                                            "本人将尽量避免本人/本人
                                            实际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
                                            的公司与四川恒泽之间产
                                            生关联交易事项(自公司领
                                            取薪酬或津贴的情况除
                                            外),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
                                            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
                                            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
                                            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
                                            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                               截止到报
                                            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本                               告期末,承
                    贾维龙、袁   关于减少   人将严格遵守关于关联交                                 诺人严格
                                                                                      作出承诺时
                    慧莉、刘瑛、 和规范关   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     2016 年 04                遵守了上
                                                                                      至承诺履行
                    贺泽生、薛   联交易承   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四川       月 28 日                  述承诺,未
                                                                                      完毕
                    彐英         诺函       恒泽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进                                 发生违反
                                            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                               承诺的情
                                            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                                 形。
                                            息披露。本人保证不会利用
                                            关联交易转移四川恒泽利
                                            润,不会通过影响四川恒泽
                                            的经营决策来损害四川恒
                                            泽股东的合法权益。承诺人
                                            如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
                                            上述承诺因此给四川恒泽
                                            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

                                 关于竞业   "本次交易前,本人投资的                   作出承诺时   截止到报
                    贾维龙                                               2016 年 04
                                 禁止的承   新疆新兴鸿业商贸有限公                    至承诺履行   告期末,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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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诺         司有部分经营范围和四川      月 28 日   完毕   诺人严格
                                            恒泽类似。为遵循竞业禁止                      遵守了上
                                            的相关规定,2016 年 2 月                      述承诺,未
                                            25 日,新疆新兴鸿业商贸有                     发生违反
                                            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注                      承诺的情
                                            销新疆新兴鸿业商贸有限                        形。
                                            公司,相关注销手续正在办
                                            理中。本人承诺:自本次交
                                            易完成后继续在四川恒泽
                                            任职,任职时间不少于五
                                            年; 本次交易完成后将间
                                            接持有科隆精化股份,在前
                                            述持股或任职期间及不再
                                            持股或离职后两年内,本人
                                            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不在中国境内直接或间接
                                            从事与四川恒泽相同、相似
                                            或有竞争关系的业务,也不
                                            直接或间接在与四川恒泽
                                            有相同、相似或有竞争关系
                                            的业务单位工作、任职或拥
                                            有权益,本人在其他单位兼
                                            职的情况,必须经四川恒泽
                                            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同意。
                                            同时,本人承诺,本人及本
                                            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直
                                            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上市
                                            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主要经
                                            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潜
                                            在同业竞争关系的生产与
                                            经营,亦不会投资任何与上
                                            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主要
                                            经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
                                            潜在同业竞争关系的其他
                                            企业;如在上述期间,本人
                                            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获
                                            得的 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
                                            及其下属公司主营业务发
                                            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
                                            业竞争的,本人将立即通知
                                            上市公司,并尽力将该商业
                                            机会给予上市公司,以避免
                                            与上市公司及下属公司形
                                            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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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争,以确保上市公司及上市
                                            公司其他股东利益不受损
                                            害。"

                                            "本次交易前,本人投资的
                                            天津瑞帝斯混凝土外加剂
                                            有限公司有部分经营范围
                                            和四川恒泽类似。为遵循竞
                                            业禁止的相关规定, 2016
                                            年 4 月 1 日,天津瑞帝斯混
                                            凝土外加剂有限公司召开
                                            股东会,一致同意公司注
                                            销,相关注销手续正在办
                                            理。本人承诺:自本次交易
                                            完成后继续在四川恒泽任
                                            职,任职时间不少于五年;
                                            本次交易完成后将间接持
                                            有科隆精化股份,在前述持
                                            股或任职期间及不再持股
                                            或离职后两年内,本人及其
                                            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不在
                                                                                                   截止到报
                                            中国境内直接或间接从事
                                                                                                   告期末,承
                                            与四川恒泽相同、相似或有
                                                                                                   诺人严格
                                 关于竞业   竞争关系的业务,也不直接                  作出承诺时
                                                                         2016 年 04                遵守了上
                    袁慧莉       禁止的承   或间接在与四川恒泽有相                    至承诺履行
                                                                         月 28 日                  述承诺,未
                                 诺         同、相似或有竞争关系的业                  完毕
                                                                                                   发生违反
                                            务单位工作、任职或拥有权
                                                                                                   承诺的情
                                            益,本人在其他单位兼职的
                                                                                                   形。
                                            情况,必须经四川恒泽股东
                                            会或董事会批准同意。 同
                                            时,本人承诺,本人及本人
                                            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直接
                                            或间接从事任何与上市公
                                            司及其下属公司主要经营
                                            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
                                            同业竞争关系的生产与经
                                            营,亦不会投资任何与上市
                                            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主要经
                                            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潜
                                            在同业竞争关系的其他企
                                            业;如在上述期间,本人或
                                            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
                                            的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及
                                            其下属公司主营业务发生
                                            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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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竞争的,本人将立即通知上
                                            市公司,并尽力将该商业机
                                            会给予上市公司,以避免与
                                            上市公司及下属公司形成
                                            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
                                            以确保上市公司及上市公
                                            司其他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

                                            "自本次交易完成后继续在
                                            四川恒泽任职,任职时间不
                                            少于五年; 本次交易完成
                                            后将间接持有科隆精化股
                                            份,在前述持股或任职期间
                                            及不再持股或离职后两年
                                            内,本人及其关系密切的家
                                            庭成员不在中国境内直接
                                            或间接从事与四川恒泽相
                                            同、相似或有竞争关系的业
                                            务,也不直接或间接在与四
                                            川恒泽有相同、相似或有竞
                                            争关系的业务单位工作、任
                                            职或拥有权益,本人在其他
                                            单位兼职的情况,必须经四                             截止到报
                                            川恒泽股东会或董事会批                               告期末,承
                                            准同意。同时,本人承诺,                             诺人严格
                                 关于竞业                                           作出承诺时
                                            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     2016 年 04                遵守了上
                    刘瑛         禁止的承                                           至承诺履行
                                            业不会直接或间接从事任     月 28 日                  述承诺,未
                                 诺                                                 完毕
                                            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                               发生违反
                                            司主要经营业务构成同业                               承诺的情
                                            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关系                               形。
                                            的生产与经营,亦不会投资
                                            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
                                            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构成同
                                            业竞争或潜 在同业竞争关
                                            系的其他企业;如在上述期
                                            间,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
                                            企业获得的 商业机会与上
                                            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主营
                                            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
                                            发生同业竞争 的,本人将
                                            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尽力
                                            将该商业机会给予上市公
                                            司,以避免与上市公司及下
                                            属公司形成同业竞争或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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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在同业竞争,以确保上市公
                                            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利
                                            益不受损害。"

                                            "本次交易前,本人投资的
                                            四川省玉峰建材有限公司
                                            有部分经营范围和四川恒
                                            泽类似。为遵循竞业禁止的
                                            相关规定, 2016 年 3 月 20
                                            日,四川省玉峰建材有限公
                                            司召开股东会,一致同意公
                                            司注销,相关注销手续正在
                                            办理。本人承诺:自本次交
                                            易完成后继续在四川恒泽
                                            任职,任职时间不少于五
                                            年;本次交易完成后将间接
                                            持有科隆精化股份,在前述
                                            持股或任职期间及不再持
                                            股或离职后两年内,本人及
                                            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不
                                            在中国境内直接或间接从
                                                                                                   截止到报
                                            事与四川恒泽相同、相似或
                                                                                                   告期末,承
                                            有竞争关系的业务,也不直
                                                                                                   诺人严格
                                 关于竞业   接或间接在与四川恒泽有                    作出承诺时
                                                                         2016 年 04                遵守了上
                    贺泽生       禁止的承   相同、相似或有竞争关系的                  至承诺履行
                                                                         月 28 日                  述承诺,未
                                 诺         业务单位工作、任职或拥有                  完毕
                                                                                                   发生违反
                                            权益,本人在其他单位兼职
                                                                                                   承诺的情
                                            的情况,必须经四川恒泽股
                                                                                                   形。
                                            东会或董事会批准同意。同
                                            时,本人承诺,本人及本人
                                            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直接
                                            或间接从事任何与上市公
                                            司及其下属公司主要经营
                                            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
                                            同业竞争关系的生产与经
                                            营,亦不会投资任何与上市
                                            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主要经
                                            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潜
                                            在同业竞争关系的其他企
                                            业;如在上述期间,本人或
                                            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
                                            的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及
                                            其下属公司主营业务发生
                                            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
                                            竞争的,本人将立即通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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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市公司,并尽力将该商业机
                                            会给予上市公司,以避免与
                                            上市公司及下属公司形成
                                            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
                                            以确保上市公司及上市公
                                            司其他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

                                            "本次交易完成后继续在四
                                            川恒泽任职,任职时间不少
                                            于五年; 本次交易完成后
                                            将间接持有科隆精化股份,
                                            在前述持股或任职期间及
                                            不再持股或离职后两年内,
                                            本人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
                                            成员不在中国境内直接或
                                            间接从事与四川恒泽相同、
                                            相似或有竞争关系的业务,
                                            也不直接或间接在与四川
                                            恒泽有相同、相似或有竞争
                                            关系的业务单位工作、任职
                                            或拥有权益,本人在其他单
                                            位兼职的情况,必须经四川
                                                                                                 截止到报
                                            恒泽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
                                                                                                 告期末,承
                                            同意。同时,本人承诺,本
                                                                                                 诺人严格
                                 关于竞业   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作出承诺时
                                                                       2016 年 04                遵守了上
                    薛彐英       禁止的承   不会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                  至承诺履行
                                                                       月 28 日                  述承诺,未
                                 诺         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完毕
                                                                                                 发生违反
                                            主要经营业务构成同业竞
                                                                                                 承诺的情
                                            争或潜在同业竞争关系的
                                                                                                 形。
                                            生产与经营,亦不会投资任
                                            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
                                            司主要经营业务构成同业
                                            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关系
                                            的其他企业;如在上述期
                                            间,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
                                            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上
                                            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主营
                                            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
                                            发生同业竞争的,本人将立
                                            即通知上市公司,并尽力将
                                            该商业机会给予上市公司,
                                            以避免与上市公司及下属
                                            公司形成同业竞争或潜在
                                            同业竞争,以确保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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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利益
                                            不受损害。"

                                            新疆新兴鸿业商贸有限公
                                            司已停止运营,且已进入清
                                            算注销程序,现由于行政审
                                            批等原因尚未能够办理完
                                            成相关清算注销程序。承诺
                                            人承诺将积极推进上述企
                                            业的清算注销工作,并于 6
                                            个月内办理完成清算注销
                                            手续。如上述公司无法于上                              截止到报
                                            述时间内办理完成清算注                                告期末,承
                                 关于关联   销工作,承诺人承诺将继续                              诺人严格
                                                                                     作出承诺时
                                 公司注销   推进上述公司的清算注销      2016 年 04                遵守了上
                    贾维龙                                                           至承诺履行
                                 事宜的承   工作,且承诺不会以上述主    月 28 日                  述承诺,未
                                                                                     完毕
                                 诺         体开展除清算注销以外的                                发生违反
                                            任何业务,避免因投资、控                              承诺的情
                                            制上述公司与科隆精化及                                形。
                                            其子公司产生同业竞争关
                                            系;承诺人承诺其已向科隆
                                            精化完整披露了全部其投
                                            资、控制的企业,不存在其
                                            他任何其投资、控制的企业
                                            从事与科隆精化及其子公
                                            司存在竞争关系业务的情
                                            况。

                                            天津瑞帝斯混凝土外加剂
                                            有限公司已停止运营,且已
                                            进入清算注销程序,现由于
                                            行政审批等原因尚未能够
                                            办理完成相关清算注销程
                                            序。承诺人承诺将积极推进                              截止到报
                                            上述企业的清算注销工作,                              告期末,承
                                 关于关联   并于 6 个月内办理完成清算                             诺人严格
                                                                                     作出承诺时
                                 公司注销   注销手续。如上述公司无法    2016 年 04                遵守了上
                    袁慧莉                                                           至承诺履行
                                 事宜的承   于上述时间内办理完成清      月 28 日                  述承诺,未
                                                                                     完毕
                                 诺         算注销工作,承诺人承诺将                              发生违反
                                            继续推进上述公司的清算                                承诺的情
                                            注销工作,且承诺不会以上                              形。
                                            述主体开展除清算注销以
                                            外的任何业务,避免因投
                                            资、控制上述公司与科隆精
                                            化及其子公司产生同业竞
                                            争关系;承诺人承诺其已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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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科隆精化完整披露了全部
                                            其投资、控制的企业,不存
                                            在其他任何其投资、控制的
                                            企业从事与科隆精化及自
                                            子公司存在竞争关系业务
                                            的情况。

                                            四川省玉峰建材有限公司
                                            已停止运营,且已进入清算
                                            注销程序,现由于行政审批
                                            等原因尚未能够办理完成
                                            相关清算注销程序。承诺人
                                            承诺将积极推进上述企业
                                            的清算注销工作,并于 6 个
                                            月内办理完成清算注销手
                                                                                                  截止到报
                                            续。如上述公司无法于上述
                                                                                                  告期末,承
                                            时间内办理完成清算注销
                                 关于关联                                                         诺人严格
                                            工作,承诺人承诺将继续推                 作出承诺时
                                 公司注销                               2016 年 04                遵守了上
                    贺泽生                  进上述公司的清算注销工                   至承诺履行
                                 事宜的承                               月 28 日                  述承诺,未
                                            作,且承诺不会以上述主体                 完毕
                                 诺                                                               发生违反
                                            开展除清算注销以外的任
                                                                                                  承诺的情
                                            何业务,避免因投资、控制
                                                                                                  形。
                                            上述公司与科隆精化及其
                                            子公司产生同业竞争关系;
                                            承诺人承诺其已向科隆精
                                            化完整披露了全部其投资、
                                            控制的企业,不存在其他任
                                            何其投资、控制的企业从事
                                            与科隆精化及其子公司存
                                            在竞争关系业务的情况。

                                            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蒲泽
                                            一、蒲静依承诺: "1、本
                                            人承诺认购的资金均为自
                                            有或自筹资金,无股份代持
                                                                                                  截止到报
                                            之情形。2、本函自出具日
                    配套融资认                                                                    告期末,承
                                            始生效,为不可撤销的法律
                    购方蒲泽                                                                      诺人严格
                                 关于资金   文件。 "募集配套资金认购                 作出承诺时
                    一、蒲静依                                          2016 年 04                遵守了上
                                 来源的声   方上海银叶阶跃资产管理                   至承诺履行
                    上海银叶阶                                          月 28 日                  述承诺,未
                                 明与承诺   有限公司承诺: "本公司此                 完毕
                    跃资产管理                                                                    发生违反
                                            次认购的资金全部来源于
                    有限公司                                                                      承诺的情
                                            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人自有
                                                                                                  形。
                                            或自筹的资金,不存在代
                                            理、信托或者其他类似安
                                            排,无股份代持情形,也不
                                            存在杠杆融资结构化的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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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计。"

                                              "鉴于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以非公开发行
                                              股份的方式募集配套资金,
                                              本企业代表拟设立的"银叶
                                              阶跃定增 1 号私募基金"(以
                                              下简称"基金"),以基金之
                                                                                                     截止到报
                                              资金认购本次发行之股份,
                    配套融资认                                                                       告期末,承
                                              郑重承诺如下: 1、基金/
                    购方蒲泽                                                                         诺人严格
                                 关于股份     本人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                    作出承诺时
                    一、蒲静依                                             2016 年 04                遵守了上
                                 锁定的承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                    至承诺履行
                    上海银叶阶                                             月 28 日                  述承诺,未
                                 诺           限公司之股份自上市之日                    完毕
                    跃资产管理                                                                       发生违反
                                              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解禁。
                    有限公司                                                                         承诺的情
                                              2、上述锁定期内,如果辽
                                                                                                     形。
                                              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实施配股、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导
                                              致基金增持该公司股份的,
                                              则增持股份亦应遵守上述
                                              锁定要求。"

                                              "一、本函出具人承诺:就
                                              本次交易向科隆精化及相
                                              关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二、本函出具
                                              人承诺:如本次交易因涉嫌
                                              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                                 截止到报
                    配套融资认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告期末,承
                                 关于提供
                    购方蒲泽                  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                               诺人严格
                                 材料真                                                 作出承诺时
                    一、蒲静依                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       2016 年 04                遵守了上
                                 实、准确、                                             至承诺履行
                    上海银叶阶                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     月 28 日                  述承诺,未
                                 完整的承                                               完毕
                    跃资产管理                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在                               发生违反
                                 诺
                    有限公司                  科隆精化拥有权益的股份。                               承诺的情
                                              三、承诺人如因不履行或不                               形。
                                              适当履行上述承诺因此给
                                              科隆精化及其相关股东造
                                              成损失的,应以现金方式全
                                              额承担该等损失,同时互负
                                              连带保证责任。四、本函自
                                              出具日始生效,为不可撤销
                                              的法律文件。"

                    配套融资认   关于最近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       2016 年 04   作出承诺时   截止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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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购方蒲泽     五年无违   日,本人在最近五年未受过    月 28 日     至承诺履行   告期末,承
                    一、蒲静依   法行为的   任何刑事处罚、证券市场相                 完毕         诺人严格
                    上海银叶阶   承诺函     关的行政处罚,不存在与经                              遵守了上
                    跃资产管理              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                                述承诺,未
                    有限公司                讼或仲裁的情况。2、本人                               发生违反
                                            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                                承诺的情
                                            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                              形。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
                                            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的情况。"

                                            "鉴于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以非公开发行
                                            股份的方式募集配套资金,
                                            在此情况下,签署方上海银
                                            叶阶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拟设立的银叶阶跃
                                            定增 1 号私募基金)就以下
                                            相关事项承诺如下:本公司
                                            管理的参与本次认购的银
                                            叶阶跃定增 1 号私募基金
                                            (以下简称"资产管理计划
                                            ")将在该资产管理计划完
                                            成备案手续后参与本次非
                                            公开发行。本公司将在上市                              截止到报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                                告期末,承
                                 关于一般   现金购买资产和非公开发                                诺人严格
                    上海银叶阶                                                       作出承诺时
                                 性事项的   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获得      2016 年 04                遵守了上
                    跃资产管理                                                       至承诺履行
                                 声明与承   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独立财    月 28 日                  述承诺,未
                    有限公司                                                         完毕
                                 诺函       务顾问(主承销商)向中国                              发生违反
                                            证监会上报发行方案前,及                              承诺的情
                                            时将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                                形。
                                            股票的资金足额募集到位
                                            并依法办理相应手续。上述
                                            资产管理计划采用特定投
                                            资者直接出资方式设立,不
                                            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
                                            排,亦不存在利用杠杆或其
                                            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融资
                                            的情形。本公司此次认购的
                                            资金全部来源于资产管理
                                            计划委托人自有或自筹的
                                            资金,不存在代理、信托或
                                            者其他类似安排,无股份代
                                            持情形,也不存在杠杆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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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结构化的设计。本公司与上
                                            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其他认购对象及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本次
                                            非公开发行聘请的独立财
                                            务顾问(主承销商)、法律
                                            顾问及会计师不存在一致
                                            行动关系及关联关系。本公
                                            司与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的标的公司及
                                            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
                                            关系。本公司亦未向科隆精
                                            化推荐董事或者高级管理
                                            人员。本公司保证本次非公
                                            开发行的股票过户至本公
                                            司资产管理计划名下之日
                                            起,在法律、行政法规和中
                                            国证监会所规定的限制股
                                            票转让期限内,不转让本公
                                            司资产管理计划所认购的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亦
                                            不得接受资产管理计划的
                                            委托人转让或退出其持有
                                            的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申
                                            请。本公司保证按照本次非
                                            公开发行的进展及时开始
                                            资产管理计划的设立工作
                                            并促使资产管理计划委托
                                            人履行其支付认缴股份款
                                            项之义务。如本公司未按时
                                            足额认购股份,本公司将赔
                                            偿上市公司由此受到的损
                                            失,并承担附条件生效的股
                                            份认购协议所约定的违约
                                            责任等其他责任。截至本承
                                            诺函出具日的前 24 个月内,
                                            本公司(及关联方)与上市
                                            公司不存在任何交易事项。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
                                            司(及关联方)未直接或间
                                            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

                    邱宇、李传   关于无关   "鉴于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      2016 年 04   作出承诺时   截止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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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勇           联关系之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     月 28 日     至承诺履行   告期末,承
                                 声明函     市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                  完毕         诺人严格
                                            份的方式募集配套资金,上                              遵守了上
                                            海银叶阶跃资产管理有限                                述承诺,未
                                            公司代表拟设立的"银叶阶                               发生违反
                                            跃定增 1 号私募基金"(以                              承诺的情
                                            下简称"基金"),以基金之                              形。
                                            资金认购本次发行之股份,
                                            本人为基金认购方,就以下
                                            相关事项声明如下:本人声
                                            明,本人与本次非公开发行
                                            的其他认购对象及上市公
                                            司、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聘请的独
                                            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
                                            法律顾问及会计师不存在
                                            一致行动关系及关联关系。
                                            本人与上市公司本次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公司
                                            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
                                            联关系。本人亦未向辽宁科
                                            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推荐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
                                            员。"

                                            一、本次参与认购"银叶阶
                                            跃定增 1 号私募基金"的资
                                            金为合法的自有或自筹资
                                            金,不存在股份代持情形;
                                            二、本人参与认购科隆精化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                                截止到报
                                            金来源不包含任何杠杆融                                告期末,承
                                            资等结构化产品,本人与"                               诺人严格
                                 关于认购                                            作出承诺时
                    邱宇、李传              银叶阶跃定增 1 号私募基金   2016 年 04                遵守了上
                                 资金来源                                            至承诺履行
                    勇                      "其他委托人不存在任何分     月 28 日                  述承诺,未
                                 的承诺                                              完毕
                                            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不存                              发生违反
                                            在资金直接或间接来源于                                承诺的情
                                            科隆精化及其关联方的情                                形。
                                            形;三、本人资产、资信状
                                            况良好,不存在任何违约、
                                            到期未偿还债务或未决诉
                                            讼、仲裁等影响认购本资管
                                            计划份额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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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本函出具人承诺:本次
                                            参与认购"银叶阶跃定增 1
                                            号私募基金"300 万元为合
                                            法的自有资金,不存在股份
                                            代持情形;二、本函出具人
                                            承诺:本公司参与认购科隆
                                            精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止到报
                                            的资金来源不包含任何杠
                                                                                                 告期末,承
                                            杆融资等结构化产品,不存
                                                                                                 诺人严格
                    上海银叶阶   关于认购   在任何分级收益等结构化                  作出承诺时
                                                                       2016 年 04                遵守了上
                    跃资产管理   资金来源   安排,不存在资金来源不合                至承诺履行
                                                                       月 28 日                  述承诺,未
                    有限公司     的承诺     法的情形,不存在资金直接                完毕
                                                                                                 发生违反
                                            或间接来源于科隆精化及
                                                                                                 承诺的情
                                            其关联方的情况;三、本函
                                                                                                 形。
                                            出具人承诺:本公司资产、
                                            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任何
                                            违约、到期未偿还债务或未
                                            决诉讼、仲裁等影响认购本
                                            资管计划份额的情形;四、
                                            本函自出具日始生效,为不
                                            可撤销的法律文件。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
                                            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
                                            人持有的该部分股份。2、
                                            在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
                                                                                                 截止到报
                                            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
                                                                                                 告期末,承
                                            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
                                                                                                 诺人严格
                                            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作出承诺时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   姜艳;蒲云    股份限售                              2014 年 10                遵守了上
                                            25%;在离职后六个月内,                 至承诺履行
 融资时所作承诺     军;郝乐敏    承诺                                  月 20 日                  述承诺,未
                                            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                  完毕
                                                                                                 发生违反
                                            有的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
                                                                                                 承诺的情
                                            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
                                                                                                 形。
                                            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
                                            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
                                            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
                                            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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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的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
                                             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持有
                                             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
                                             仍将遵守前款规定。3、本
                                             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
                                             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
                                             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发行
                                             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
                                             行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
                                             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
                                             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
                                             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
                                             同)。4、公司上市后 6 个月
                                             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
                                             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
                                             动延长 6 个月。"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发
                                             行前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
                                             回购本人持有的该部分股
                                             份。承诺锁定期限届满后,
                                             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或
                                             转让。2、在前述锁定期满                                截止到报
                                             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                               告期末,承
                                             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诺人严格
                    苏静华;吴春                                                        作出承诺时
                                  股份限售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       2014 年 10                遵守了上
                    凤;林艳华;                                                         至承诺履行
                                  承诺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       月 20 日                  述承诺,未
                    杨付梅;刘鑫                                                        完毕
                                             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六                               发生违反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                               承诺的情
                                             间接持有的股份;在首次公                               形。
                                             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
                                             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
                                             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
                                             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
                                             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
                                             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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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股份。因公司进
                                             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
                                             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
                                             的,本人仍将遵守前款规
                                             定。3、本人所持公司股票
                                             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
                                             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派
                                             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
                                             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
                                             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
                                             息处理)。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发
                                             行前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
                                             回购本人持有的该部分股
                                             份。2、在前述锁定期满后,
                                             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
                                             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
                                                                                                   截止到报
                                             数的 25%;在离职后六个月
                                                                                                   告期末,承
                                             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
                    周全凯;韩                                                                      诺人严格
                                             持有的股份;在首次公开发                 作出承诺时
                    旭;季春伟;    股份限售                               2014 年 10                遵守了上
                                             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                   至承诺履行
                    王笑衡;金凤   承诺                                   月 20 日                  述承诺,未
                                             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                 完毕
                    龙                                                                             发生违反
                                             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
                                                                                                   承诺的情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
                                                                                                   形。
                                             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
                                             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
                                             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
                                             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
                                             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股份。因公司进行权
                                             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持
                                             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
                                             人仍将遵守前款规定。3、
                                             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
                                             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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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发
                                             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发行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
                                             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
                                             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
                                             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下同)。4、公司上市后 6 个
                                             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
                                             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
                                             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
                                             自动延长 6 个月。

                                             "1、作为财务投资者,本人
                                             /机构计划在所持发行人股
                                             份锁定期满后 12 个月内减
                                             持完毕。锁定期满后 12 个
                                             月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
                                             低于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
                                             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
                                             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
                                             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孟庆有;苏州
                                             定作除权除息处理);锁定                               截止到报
                    松禾成长创
                                             期满后第 13 个月至第 24 个                             告期末,承
                    业投资中心
                                             月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                               诺人严格
                    (有限合                                                           作出承诺时
                                  股份限售   低于每股净资产(指最近一     2014 年 10                遵守了上
                    伙);深圳市                                                        至承诺履行
                                  承诺       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每股       月 20 日                  述承诺,未
                    深港优势创                                                         完毕
                                             净资产)的 120%。2、本人                               发生违反
                    业投资合伙
                                             /机构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                                承诺的情
                    企业(有限
                                             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                                 形。
                    合伙)
                                             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
                                             式、协议转让方式等。3、
                                             作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减
                                             持时,本人/机构在减持所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前,应提前
                                             三个交易日公告,并按照法
                                             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4、
                                             本人/机构减持所持有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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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行人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
                                            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的规定。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
                                            申请已通过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
                                            会的审核。就本人所持有的
                                            发行人股票的持股及减持
                                            意向,本人声明并承诺如
                                            下:1、本人作为发行人的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将
                                            严格履行本人签署的《辽宁
                                            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控股股东关于本次发行
                                            所持股份自愿锁定和减持
                                            的承诺》、《辽宁科隆精细化
                                            工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股                                 截止到报
                                            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告期末,承
                                            员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等                               诺人严格
                                                                                      作出承诺时
                    姜艳;蒲云    股份限售   各项相关承诺。2、本人拟      2014 年 10                遵守了上
                                                                                      至承诺履行
                    军;郝乐敏    承诺       长期持有公司股票。截至本     月 20 日                  述承诺,未
                                                                                      完毕
                                            声明签署日,本人没有和其                               发生违反
                                            他任何人签署关于转让、减                               承诺的情
                                            持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                                 形。
                                            票的合同、协议或达成类似
                                            的安排。3、在遵循本人签
                                            署的上述各项承诺的前提
                                            下,在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
                                            期满后 12 个月内,本人减
                                            持股份数最多不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 5%;锁定期满后
                                            第 13 个月至第 24 个月内,
                                            减持股份数最多不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 10%。相应减持
                                            价格均不低于发行价(指发
                                            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发行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
                                            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
                                            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
                                            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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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
                                             理)。4、本人减持所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应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
                                             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
                                             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
                                             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
                                             等。5、作为持股 5%以上的
                                             股东减持时,本人/机构在减
                                             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前,
                                             应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并
                                             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
                                             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进行。6、本人减持所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根据
                                             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的规定。本人在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
                                             不低于发行价(指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
                                             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
                                             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
                                             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已制定关于稳定公司股价
                    辽宁科隆精               的预案,现公司及控股股
                    细化工股份               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截止到报
                    有限公司;姜              员作出如下关于稳定公司                                告期末,承
                    艳;韩旭;季              股价的承诺:如果上市后三                              诺人严格
                                  稳定公司                                            作出承诺时
                    春伟;金凤                年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    2014 年 10                遵守了上
                                  股价的承                                            至承诺履行
                    龙;刘冬雪;              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每股净      月 20 日                  述承诺,未
                                  诺                                                  完毕
                    李亚;赖德               资产(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                              发生违反
                    胜;蒲云军;               合并报表每股净资产,下                                承诺的情
                    王笑衡;张云              同)时,公司将启动稳定股                              形。
                    鹏;周全凯                价的预案。1、启动股价稳
                                             定措施的具体条件及程序
                                             (1)预警条件及程序:上
                                             市后三年内,当公司股票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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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续 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
                                            每股净资产的 120%时,在
                                            10 个工作日内召开投资者
                                            见面会,与投资者就上市公
                                            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发
                                            展战略等进行深入沟通。
                                            (2)启动条件及程序:上
                                            市后三年内,当公司股票连
                                            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
                                            于每股净资产时,应当在 5
                                            日内召开董事会、25 日内召
                                            开股东大会,审议相关稳定
                                            股价的具体方案,并在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后的 5 个交易
                                            日内启动实施相关稳定股
                                            价的具体方案。具体实施方
                                            案应提前公告。(3)停止条
                                            件: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实
                                            施期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每
                                            股净资产时,可以停止实施
                                            股价稳定措施。2、公司稳
                                            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在启动
                                            股价稳定预案的前提条件
                                            满足时,公司应要求控股股
                                            东、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在符合股票买卖
                                            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通过增
                                            持公司股票的方式稳定公
                                            司股价。公司还可依照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及时采取以下部分
                                            或全部措施稳定公司股价,
                                            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
                                            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
                                            市条件。(1)在不影响公司
                                            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经
                                            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
                                            意,公司通过交易所集中竞
                                            价交易回购公司股票的方
                                            式稳定公司股价,所回购公
                                            司股票应予注销或按照法
                                            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处
                                            理。(2)在保证公司经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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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需求的前提下,经董事
                                            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
                                            司通过实施利润分配的方
                                            式稳定公司股价。(3)公司
                                            通过削减开支、限制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暂停股权激励
                                            计划等方式提升公司业绩、
                                            稳定公司股价。(4)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
                                            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3、
                                            控股股东、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稳定股价的具体
                                            措施在启动股价稳定预案
                                            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公司控
                                            股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应依照法律法规、部
                                            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积极配合并保证公司按照
                                            要求制定并启动稳定股价
                                            的预案。控股股东、公司非
                                            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
                                            在不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后的 5
                                            个交易日内,根据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具体
                                            方案,采取下述措施积极稳
                                            定公司股价,并保证股价稳
                                            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
                                            分布符合上市条件。(1)在
                                            符合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前
                                            提下,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增
                                            持股票的总金额不低于其
                                            上年度初至董事会审议通
                                            过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日期
                                            间,从公司获取的税后薪酬
                                            及税后现金分红总额的
                                            50%。(2)除非经股东大会
                                            按照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审
                                            议同意,保证在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稳定股价具体方案
                                            后的 6 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
                                            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
                                            购其持有的股份。法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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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
                                            会认可的其他方式。公司在
                                            未来聘任新的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前,将要求其签署承
                                            诺书,保证其履行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已做出的相应承
                                            诺,并要求其比照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标准提出未履
                                            行承诺的约束措施。4、约
                                            束措施在启动股价稳定预
                                            案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公
                                            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
                                            股价具体措施的,公司、控
                                            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公司、控股股东、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
                                            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
                                            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
                                            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
                                            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
                                            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果
                                            控股股东未采取上述稳定
                                            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控股
                                            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
                                            转让,直至其按稳定股价预
                                            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
                                            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3)
                                            如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
                                            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
                                            措施的,在该等事项发生之
                                            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公司暂
                                            停发放未履行承诺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同时该
                                            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
                                            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
                                            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采取
                                            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
                                            施完毕。"

                    科隆股份实              承诺自 2015 年 7 月 10 日起, 2014 年 10   作出承诺时   截止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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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际控制人姜              6 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        月 20 日      至承诺履行   告期末,承
                    艳;董事姜              减持所持有的科隆精化的                      完毕         诺人严格
                    艳、蒲云军、            股份,即自 2015 年 7 月 10                               遵守了上
                    周全凯、韩              日至 2016 年 1 月 9 日期间                               述承诺,未
                    旭、金凤龙、            不减持所持有科隆精化的                                   发生违反
                    张云鹏、刘              股份。                                                   承诺的情
                    冬雪、李亚、                                                                     形。
                    刘晓晶;监
                    事苏静华、
                    林艳华、吴
                    春凤、杨付
                    梅、刘鑫;
                    高管王笑
                    衡、 季春
                    伟、刘淑兰。
                    公司股东孟
                    庆有、苏州
                    松禾成长创
                    业投资中心
                    (有限合
                    伙)、深圳市
                    深港优势创
                    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
                    合伙)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
 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应当详细
 说明未完成履行的   不适用
 具体原因及下一步
 的工作计划


五、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3,959.02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229.28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0,509.0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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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项目                 截止                项目
                      是否                                   截至
                                            调整                        截至期     达到                 报告                可行
                      已变      募集资                本报   期末                                                 是否
                                            后投                        末投资     预定      本报告     期末                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   更项      金承诺                告期   累计                                                 达到
                                            资总                         进度      可使      期实现     累计                否发
     超募资金投向     目(含     投资总                投入   投入                                                 预计
                                             额                         (3)=      用状      的效益     实现                生重
                      部分        额                  金额   金额                                                 效益
                                            (1)                         (2)/(1)    态日                 的效                大变
                      变更)                                   (2)
                                                                                    期                   益                  化

 承诺投资项目

                                                                                   2017
 年产 10 万吨高性                           12,8
                                13,074.                      12,81      100.00     年 06
 能混凝土用聚羧       是                    10.7         0                                                        否        否
                                       02                     0.73             %   月 30
 酸减水剂项目                                     3
                                                                                   日

                                                                                   2015
 盘锦年产 3 万吨                            11,0
                                                             11,09      100.00     年 08                246.2
 环氧乙烷衍生物       是         11,885     92.4         0                                    23.16               否        否
                                                              2.41             %   月 31                      9
 项目                                             1
                                                                                   日

 永久补充流动资                             1,05             1,055.     100.00
                      是               0                 0                                                        否        否
 金项目                                     5.88                88             %

 支付收购标的资                             8,05
                      否          8,050                  0   4,600      57.14%                                    否        否
 产的现金对价                                     0

 补充上市公司流                             9,50                        100.00
                      否          9,500                  0   9,500                                                否        否
 动资金                                           0                            %

 支付交易中介费
                                            1,27             1,276.     100.00
 用及其他发行费       是          1,450                  0                                                        否        否
                                             6.6                    6          %
 用

 永久补充流动资                             173.                        100.00
                      是               0                 0   173.4                                                否        否
 金项目                                           4                            %

                                            43,9
 承诺投资项目小                 43,959.                      40,50                                      246.2
                           --               59.0         0                --            --    23.16                    --        --
 计                                    02                     9.02                                            9
                                                  2

 超募资金投向

 0                    否

 归还银行贷款(如
                           --          0          0      0          0   0.00%           --     --        --            --        --
 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
                           --          0          0      0          0   0.00%           --     --        --            --        --
 有)

 超募资金投向小
                           --          0          0      0          0     --            --          0         0        --        --
 计

                                43,959.     43,9             40,50                                      246.2
 合计                      --                            0                --            --    23.16                    --        --
                                       02   59.0              9.02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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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盘锦年产 3 万吨环氧乙烷衍生物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的原因为项目整体行业不景气使得项目主要
                    产品销售未达预期,未来公司将积极增强技术创新,提高产品附加值和竞争力,拓展营销网络,加
 未达到计划进度     快对收购标的公司的整合,优化产业链,使得项目效益能在后期显现。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
 或预计收益的情     产 10 万吨高性能混凝土用聚羧酸减水剂项目”总投资额 21,310 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 13,074.02 万
 况和原因(分具体   元,由于该项目在实施中涉及大量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设计和工程建设较为复杂,而在具体施工中
 项目)             设计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对设计方案进行多次修改完善,给项目的实施进度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导
                    致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有所延迟。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将该募投项目延期至 2017 年 6
                    月。目前该投资项目已基本完工,处于试生产阶段。

 项目可行性发生
 重大变化的情况     不适用
 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   不适用
 用途及使用进展
 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地点变更
 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     不适用

 目实施方式调整
 情况

                    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
                    2014 年 12 月 10 日,本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目先期投入及置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了截至 2014 年 11 月 30 日止已预先投
 换情况
                    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6,272.87 万元。

                    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
                    2017 年 9 月 28 日, 本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
 暂时补充流动资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3,4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不超过
 金情况
                    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6 个月。

                    适用

                    (1)盘锦年产 3 万吨环氧乙烷衍生物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794.51 万元(含利息及项目尾款)。募
                    投项目产生节余资金主要原因是募集资金的利息收入以及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在遵循项目可
 项目实施出现募     行性预算规划的基础上,坚持谨慎、节约的原则,降低了部分设备的采购成本。
 集资金结余的金     (2)由于实际支付公司 2016 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交易的中介费用及其
 额及原因           他发行费用低于原预算,使得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节余资金 173.4 万元。
                    (3)年产 10 万吨高性能混凝土用聚羧酸减水剂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392.02 万元(含利息及项目
                    尾款)。募投项目产生节余资金主要原因是募集资金的利息收入以及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在
                    遵循项目可行性预算规划的基础上,坚持谨慎、节约的原则,降低了部分设备的采购成本。

 尚未使用的募集     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我们按照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计划进行投入。目前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用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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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金用途及去向

                    账户名称: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文圣
                    支行   帐号:1073015450000016      该专项账户用于募投项目“年产 10 万吨高性能混凝土用聚羧
 募集资金使用及
                    酸减水剂项目”资金的存储。经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披露中存在的问
                    司辽阳文圣支行商议,支行商议,公司于 2017 年 8 月对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了注销手续。
 题或其他情况
                    上述账户注销后,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文圣
                    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终止。


六、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
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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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03 月 31 日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85,884,613.42              169,934,791.57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5,034,856.17                5,034,856.17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88,279,246.49              226,349,187.73

     应收账款                                              464,997,118.87              544,261,174.67

     预付款项                                               33,541,414.40               37,479,307.74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56,748.85

     其他应收款                                             57,195,266.59               47,660,944.5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244,145,519.68              183,325,405.12

     发放贷款及垫款                                          5,260,000.00                4,260,000.00

     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3,200,687.72                1,076,879.48

 流动资产合计                                           1,197,595,472.19           1,219,382,547.03

 非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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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4,915,246.60       4,345,999.84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335,262,115.85     343,568,766.76

     在建工程                                            31,043,534.54      28,006,065.64

     工程物资                                                30,559.59          30,559.59

     固定资产清理                                             -9,350.31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91,683,267.08      89,066,516.42

     开发支出                                             3,088,283.41       6,359,451.46

     商誉                                               117,314,663.25     117,314,663.25

     长期待摊费用                                           626,029.03

     递延所得税资产                                      13,877,692.16      14,074,132.22

     其他非流动资产                                       5,636,700.18        6,739,220.11

 非流动资产合计                                         603,468,741.38     609,505,375.29

 资产总计                                              1,801,064,213.57   1,828,887,922.3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625,000,000.00     615,0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72,150,907.81      99,487,759.51

     预收款项                                            28,089,231.25      20,816,075.05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2,852,056.37       3,358,236.44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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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交税费                                           15,666,432.30    17,694,054.22

     应付利息                                            1,589,102.34     2,609,565.91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67,754,710.84    83,324,508.99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813,102,440.91   842,290,200.1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32,666,388.03    33,183,758.66

     递延所得税负债                                      3,711,843.96     3,842,778.60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36,378,231.99    37,026,537.26

 负债合计                                              849,480,672.90   879,316,737.38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17,230,380.00   117,230,38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552,748,911.10   552,748,911.1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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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项储备                                                5,160,539.40                5,147,206.75

     盈余公积                                               31,576,170.65               31,576,170.65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244,465,393.68              242,276,635.0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951,181,394.83              948,979,303.59

     少数股东权益                                             402,145.84                  591,881.35

 所有者权益合计                                            951,583,540.67              949,571,184.9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801,064,213.57            1,828,887,922.32


法定代表人:姜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孟佳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兴胜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65,680,519.98              161,871,909.9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5,034,856.17                5,034,856.17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05,293,462.14              136,126,720.37

     应收账款                                              279,328,149.32              307,022,410.99

     预付款项                                               22,751,864.87               23,194,354.70

     应收利息                                                   56,748.85

     应收股利                                               30,000,000.00               30,000,000.00

     其他应收款                                            231,109,427.84              222,770,794.31

     存货                                                  180,599,033.87              131,719,872.82

     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1,792,093.68                1,054,989.85

 流动资产合计                                          1,031,646,156.72            1,018,795,909.20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376,455,804.74              375,815,80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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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218,533,942.89     223,923,273.71

     在建工程                                            28,449,174.66      25,036,573.09

     工程物资                                                30,559.59          30,559.59

     固定资产清理                                            -14,596.48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45,886,116.18      42,204,580.02

     开发支出                                                                4,020,285.55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366,833.48

     递延所得税资产                                       8,875,523.34       8,874,537.51

     其他非流动资产                                       5,636,700.18        6,429,220.11

 非流动资产合计                                         684,220,058.58     686,334,834.32

 资产总计                                              1,715,866,215.30   1,705,130,743.5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610,000,000.00     600,0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53,602,198.75      54,398,568.30

     预收款项                                            20,913,482.70      15,655,449.99

     应付职工薪酬                                         1,401,177.18       1,664,266.96

     应交税费                                             2,264,414.06       2,104,088.78

     应付利息                                               739,379.16         803,420.83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44,260,599.83      47,396,609.66

     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733,181,251.68     722,022,404.5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53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30,091,638.03                  30,505,758.66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30,091,638.03                  30,505,758.66

 负债合计                                               763,272,889.71              752,528,163.18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17,230,380.00              117,230,38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552,748,911.10              552,748,911.1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3,913,607.06                 3,930,419.85

     盈余公积                                            31,576,170.65                  31,576,170.65

     未分配利润                                         247,124,256.78              247,116,698.74

 所有者权益合计                                         952,593,325.59              952,602,580.3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715,866,215.30            1,705,130,743.52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203,719,635.83              150,651,193.30

     其中:营业收入                                     203,498,470.76              150,651,193.30

            利息收入                                         221,165.07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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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营业总成本                                        201,916,045.47   148,046,755.51

        其中:营业成本                                 172,152,597.71   114,158,165.91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
 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                                 1,311,404.98     1,620,207.13

              销售费用                                  11,464,563.69    10,538,843.38

              管理费用                                  11,085,959.67    16,777,726.42

              财务费用                                  10,578,078.91     6,380,574.28

              资产减值损失                              -4,676,559.49    -1,428,761.61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
                                                          625,995.61           361.68
 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617,249.09
 号填列)

            其他收益                                      604,670.63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417,007.51     2,604,799.47

        加:营业外收入                                                     280,928.84

        减:营业外支出                                                     187,055.56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
                                                         2,417,007.51     2,698,672.75
 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417,984.43       577,280.26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999,023.08     2,121,392.49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
                                                         1,999,023.08     2,121,392.49
 以“-”号填列)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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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号填列)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188,758.59                        2,122,389.43

        少数股东损益                                       -189,735.51                               -996.94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
 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1,999,023.08                        2,121,392.4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
                                                          2,188,758.59                        2,122,389.43
 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
                                                           -189,735.51                               -996.94
 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187                                0.0271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187                                0.0271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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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姜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孟佳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兴胜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150,319,582.77               106,223,703.79

        减:营业成本                                     132,047,753.80                   88,096,524.68

            税金及附加                                         848,657.15                   717,556.93

            销售费用                                         5,657,172.34                  5,460,418.49

            管理费用                                         7,083,037.07                  7,392,048.78

            财务费用                                         7,140,874.51                  3,761,740.91

            资产减值损失                                     -1,280,769.93                   -76,773.25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
                                                               696,748.85                       361.68
 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企业的投资收益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501,420.63
 号填列)

            其他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
                                                                21,027.31                   872,548.93
 列)

        加:营业外收入                                                                       54,000.00

        减:营业外支出                                          14,455.10                   186,510.4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6,572.21                   740,038.53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985.83                  125,230.39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7,558.04                   614,808.14
 列)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
                                                                 7,558.04                   614,808.14
 损以“-”号填列)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
 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
 的其他综合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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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
 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
 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
 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
 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
 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
 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
 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7,558.04                   614,808.14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
                                                       217,979,396.55                 213,499,920.97
 金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
 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
 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
 金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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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
 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384,404.4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26,511,542.28   148,258,006.58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44,490,938.83   362,142,331.9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
                                                       160,541,649.42   275,122,343.23
 金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1,000,000.00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
 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
 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
 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11,901,830.55    12,792,045.22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6,512,844.81    11,889,536.7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33,171,976.03   127,554,799.53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13,128,300.81   427,358,724.7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1,362,638.02   -65,216,392.7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361.6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11,020.00
 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
 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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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020.00          361.6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6,877,334.03     8,155,798.64
 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8,500,000.00      7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
 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377,334.03     8,855,798.6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366,314.03    -8,855,436.9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
 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26,000,000.00   211,909,902.76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26,000,000.00   211,909,902.76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13,000,000.00   127,742,902.53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
                                                        10,594,683.81    10,589,273.14
 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
 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714,419.55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24,309,103.36   138,332,175.6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90,896.64    73,577,727.0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737,398.78      299,349.15
 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5,949,821.85      -194,753.5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169,934,791.57   181,184,642.13
 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85,884,613.42   180,989,88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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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
                                                       138,050,525.81                   140,262,428.42
 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384,404.4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16,339,918.72                116,770,354.59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54,390,444.53                   257,417,187.4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
                                                       114,406,003.99                   199,150,320.11
 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7,696,441.66                  9,287,288.07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1,230,567.58                  3,180,982.4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15,899,486.92                106,514,672.03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9,232,500.15                   318,133,262.6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157,944.38                -60,716,075.2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361.6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11,020.00
 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
 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020.00                       361.6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6,702,470.78                  7,258,229.86
 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5,000,000.00                  2,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
 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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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702,470.78     9,258,229.8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691,450.78    -9,257,868.1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20,000,000.00   211,409,902.76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20,000,000.00   211,409,902.76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10,000,000.00   127,572,902.53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
                                                         7,206,065.28     7,384,369.24
 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714,419.55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17,920,484.83   134,957,271.7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79,515.17    76,452,630.9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737,398.78      299,349.15
 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808,609.99     6,778,036.7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161,871,909.99   161,799,987.11
 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65,680,519.98   168,578,023.83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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