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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隆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2-27  

						证券代码:300405           证券简称:科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9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于 2018 年 12 月 27 日现场通知,并于 2017 年 12 月 27 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
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姜艳女士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如下
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其中同意 9 票,反
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9 为成员已经产生。
经全体董事审议,本次董事会选举姜艳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姜艳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其
中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姜
艳女士提供,选举第四届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各专门委员会成员构成分别如下:


         名称           委员会主席(召集人)                 委员名单
      战略委员会              姜      艳              李     卓、周全凯
      审计委员会              王立勇                  刘晓晶、蒲云军
      提名委员会              李      卓              刘晓晶、金凤龙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刘晓晶                  王立勇、韩       旭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其中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
权 0 票。

    同意聘任姜艳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止。姜艳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其中同意 9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同意聘任蔡蔓丽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蔡蔓丽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之规定,公司已将蔡蔓丽女士的
有关资料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蔡蔓丽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
董秘资格证书。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其中同意 9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同意聘任孟佳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
事会任期届满止。孟佳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其中同意 9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同意聘任周全凯、季春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上述人员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其中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聘任何红宇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何红宇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其中同意 9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同意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薪酬方案。

    特此公告。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27 日
附件: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姜艳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 1961 年,高级工程师,大学

本科学历,毕业于沈阳化工学院化工机械专业。1988 年起,姜艳女士历任辽阳市助

剂总厂厂长、辽阳东宝力化学建材有限公司总经理、辽阳科隆化工实业公司董事长

兼总经理、辽宁科隆化工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辽阳市政协委员。现任全

国工业表面活性剂生产技术协作组理事会理事、中国精细化工协会全国表面活性剂

行业委员会理事 。她本人被授予“中国杰出创业女性”、“中国百位杰出女民营企业

家”、辽宁省“五一奖章”、辽宁省“十大创新能手”等荣誉称号。曾主持研制开发

的聚羧酸减水剂获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颁发全国建材行业技术革新奖二等奖,省优

秀新产品二等奖。在《中国建材报》等专业期刊上发表多篇论文,并被评为辽阳市

优秀专家。姜艳女士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姜艳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75,640,94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9.63%。姜艳女士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及聘任程序符

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

    周全凯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 1970 年,高级工程师,大

学本科学历,毕业于沈阳化工学院有机化工专业。1992 年起,周全凯先生历任辽阳

科隆化工实业公司生产厂长、辽宁科隆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长期从事环氧

乙烷衍生精细化学品的研究、生产与销售工作,取得多项科技术成果,在专业刊物

上发表多篇学术论文,曾被评为“全国石化行业劳动模范”。周全凯现任公司董事、

副总经理,盘锦科隆执行董事、总经理,主要分管公司经营、生产与采购工作。

    周全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71,65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31%。周全凯先生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股东、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其任职资格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的相关规定。

    蒲云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 1970 年。1992 年起历任辽

宁科隆化工实业公司采购部经理、辽阳东宝力化学建材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
董事、物流采购总监,主要负责采购与物流工作。

    蒲云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760,5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50%。蒲云军先生

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及聘任

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

    韩旭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 1971 年,大专学历,毕业于

大连大学工学院经济管理专业。1992 年起,韩旭先生曾任辽宁科隆化工实业有限公

司销售部经理,长期从事化工产品的市场推广与销售工作,现任公司董事、销售总

监,主要负责相关产品的工作。

    韩旭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45,51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23%。韩旭先生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股东、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其任职资格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的相关规定。

    金凤龙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 1980 年,大学本科学历,

毕业于沈阳工业大学应用化学专业。2005 年起,金凤龙先生历任辽宁科隆化工实业

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经理兼研发课题组长、辽阳东宝力化学建材有限公司生产技术

部经理兼研发课题组长,现任公司董事、生产总监,主要负责生产和部分技术开发

工作。

    金凤龙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03,48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2%。金凤龙先生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股东、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其任职资格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的相关规定。

    李岩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 1970 年,中专学历。1992 年
到公司工作,历任计划员、办公室主任、价格委员会主任,综合事务部主任。现任
公司董事、综合事务部主任。


    李岩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

     王立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 年生,中国社会科学院应

用经济学博士后,中共党员。 2014 年 11 月至今在中央财经大学统数学院任数量经

济研究中心主任、新三板研究中心主任、统计与数学学院院长助理、系主任,教授,

博士生导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王立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

    李卓女士,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生,法学博士,具有律师
资格。现任辽宁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李卓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

    刘晓晶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 1981 年,法律硕士,律师

执业证书。曾在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沈阳分所、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沈阳分所担

任律师,主要从事公司、证券、投资等法律业务。现在就职于辽宁华轩律师事务所

任律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刘晓晶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

    季春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 1978 年,工程师,大学本科

学历,毕业于沈阳化工学院化学工程专业。曾任辽宁北四达新材料有限公司总工程
师,2006 年起担任辽阳东宝力化学建材有限公司销售总监,在聚羧酸减水剂的研制

开发领域具有较深的造诣,参与发明多项国家专利,在专业刊物上发表多篇论文,

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技术总监,主要负责公司技术研发工作。

    季春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85,18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9%。周全凯先生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股东、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其任职资格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的相关规定。

    孟佳女士,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东北财经大学财务管理专业毕业,注册会
计师。曾在华证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担任审计工作。先后在

北京易车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沈阳奥依特蛭石防火制品有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

2016年至今,在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

    孟佳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

    蔡蔓丽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0 年毕业于辽宁大学,企业管

理硕士。2010 年至今,就职于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曾担任证券事务代

表。现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蔡蔓丽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

    何红宇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3 年毕业辽宁医学院动物医学

专业。2013 年至今,就职于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总经理秘书

职务。何红宇女士已于 2016 年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何红宇女士未持有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
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