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隆股份:关于公司董监高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2019-01-02
证券代码:300405 证券简称:科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1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监高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披露了《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监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
告》(公告编号:2018-043),公司董事周全凯先生、董事韩旭先生、董事金凤
龙先生、监事吴春凤女士、高级管理人员季春伟先生、董事会秘书王笑衡女士计
划自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以集中竞价交易减持
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537,93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354%),若此期间有
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所述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
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
减持进展情况。现将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董事周全凯先生、董事韩旭先生、董事金凤
龙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季春伟先生、原监事吴春凤女士、原董事会秘书王笑衡女
士尚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471,657 0.310% 471,657 0.310%
周全凯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17,914 0.078% 117,914 0.078%
有限售条件股份 353,743 0.232% 353,743 0.232%
合计持有股份 345,515 0.227% 345,515 0.227%
韩旭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86,379 0.057% 86,379 0.057%
有限售条件股份 259,136 0.170% 259,136 0.170%
合计持有股份 303,485 0.200% 303,485 0.200%
金凤龙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5,872 0.050% 75,872 0.050%
有限售条件股份 227,613 0.150% 227,613 0.150%
合计持有股份 416,813 0.274% 416,813 0.274%
吴春凤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04,203 0.069% 104,203 0.069%
有限售条件股份 312,610 0.205% 312,610 0.205%
合计持有股份 285,187 0.188% 285,187 0.188%
季春伟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1,297 0.047% 71,297 0.047%
有限售条件股份 213,890 0.141% 213,890 0.141%
合计持有股份 329,062 0.216% 329,062 0.216%
王笑衡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82,265 0.054% 82,265 0.054%
有限售条件股份 246,797 0.162% 246,797 0.162%
注:2018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业绩承诺补偿股份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
号:2018-050),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52,399,494 股变更为 152,003,528 股。
上述表格中的总股本为按照注销完成后的 152,003,528 股核算。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董监高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计
划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系董监高正常减持行为,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
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
产生重大影响。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
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
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的二个交易日内
予以公告。公司将督促董事周全凯先生、董事韩旭先生、董事金凤龙先生、高级
管理人员季春伟先生、原监事吴春凤女士、原董事会秘书王笑衡女士严格遵守法
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完成,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