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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隆股份: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2019-12-12  

						证券代码:300405            证券简称:科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3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946 号《关于核准辽宁科隆

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喀什新兴鸿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文件核准,公司向喀什新兴鸿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喀
什泽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 股)3,367,875 股股份购买
资产,向蒲泽一、蒲静依、东海证券-银叶阶跃-定增 1 号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6,785,712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配

套资金。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
隆股份”或“公司”)共收到特定投资者股权款 19,00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
费用人民币 1,276.60 万元,实际收到 3 名特定投资者认缴的配套资金净额人民
币 17,723.40 万元。上述资金已于 2016 年 9 月 9 日到位,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6】第 4-00050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 2010 年 11 月 16
日经公司 2010 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

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2016 年 9 月 19 日,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辽化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
本公司在该银行开设了 1 个专户存储募集资金。

    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信息如下:
                                                                           募集资金类
   账户名称             银行名称              账号              存储方式
                                                                               型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发行股份募集
                                          0711020329221020529     活期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辽阳辽化支行
                                                                            配套资金

    公司定期出具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公开披露,历年的募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审计机构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独立财务
顾问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6 年 10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计划将节余配套募集资金总计
173.4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出现配套募集资金剩余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次
交易实际支付的中介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低于原预算,因此计划将剩余的配套募
集资金补充公司的营运流动资金。2016 年 10 月 25 日已经在巨潮资讯网上公告。

    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辽化支行开立的募集
资金专户(账户号码:0711020329221020529)的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使用完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6.4.8 条规定,单个或者
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少量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作
其他用途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后方可使用。节
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一百万元人民币或者低于单个项目或者全部项
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 1%的,可以豁免履行前款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当在年度
报告中披露。
    根据上述规定,为了方便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决定将在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辽阳辽化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号码:
0711020329221020529)进行注销,并将专户中的余额 889,782.92 元(含利息)
全部转入公司基本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至此,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为零,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
    截至本公告日,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
户注销后,该账户对应的相关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