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1-028 2021 年 04 月 1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姜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孟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 员)喻明振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80,625,415.35 115,962,032.63 55.7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421,467.96 -12,169,821.04 88.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3,854,553.03 -10,591,187.45 136.39%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55,367,280.28 -40,052,675.96 -38.2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64 -0.0547 88.3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64 -0.0547 88.3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19% -1.50% 1.31%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1,587,723,934.63 1,543,981,488.20 2.8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754,586,443.01 754,646,589.20 -0.01%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00,169.3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1,434,328.06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20,914.24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7,032,589.83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26,555.37 减:所得税影响额 325,342.6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55.47 合计 -5,276,020.99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3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5,277 0 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姜艳 境内自然人 36.97% 82,248,349 65,586,562 质押 34,782,550 中天证券-辽阳 市国有资产经营 (集团)有限公 境内非国有法人 7.16% 15,923,550 0 司-中天证券天 沃 1 号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 胡玉兰 境内自然人 1.98% 4,411,100 0 #齐培洋 境内自然人 1.61% 3,575,900 0 喀什新兴鸿溢创 境内非国有法人 1.34% 2,976,759 2,976,759 业投资有限公司 蒲静依 境内自然人 0.47% 1,044,641 0 蒲云军 境内自然人 0.38% 855,562 641,671 #周涛 境内自然人 0.35% 783,300 0 喀什泽源创业投 境内非国有法人 0.33% 744,188 744,188 资有限公司 王德卫 境内自然人 0.29% 655,000 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姜艳 16,661,787 人民币普通股 16,661,787 中天证券-辽阳市国有资产经营 (集团)有限公司-中天证券天沃 15,923,550 人民币普通股 15,923,550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4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胡玉兰 4,411,100 人民币普通股 4,411,100 #齐培洋 3,575,900 人民币普通股 3,575,900 蒲静依 1,044,641 人民币普通股 1,044,641 #周涛 783,300 人民币普通股 783,300 王德卫 655,000 人民币普通股 655,000 胡炳海 644,800 人民币普通股 644,800 何明杰 628,000 人民币普通股 628,000 #齐培旺 620,100 人民币普通股 620,1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姜艳、蒲云军、蒲静依为一致行动人。 说明 前 10 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 公司未知。 东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3、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期初限售 本期解除 本期增加 期末限售股 股东名称 限售原因 拟解除限售日期 股数 限售股数 限售股数 数 首发后限售 首发后限售股于 2019 年 9 月 30 日解除限售; 姜艳 65,586,562 65,586,562 股;高管锁 高管锁定股部分,每年的第一个交易日按 25% 定股 计算其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 喀什新兴鸿溢创 首发后限售 2,976,759 2,976,759 根据业绩承诺的履行情况。 业投资有限公司 股 喀什泽源创业投 首发后限售 744,188 744,188 根据业绩承诺的履行情况。 资有限公司 股 高管锁定股部分,每年的第一个交易日按 25% 蒲云军 641,671 641,671 高管锁定股 计算其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 高管锁定股部分,每年的第一个交易日按 25% 周全凯 397,961 397,961 高管锁定股 计算其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 高管锁定股部分,每年的第一个交易日按 25% 韩旭 388,704 97,176 291,528 高管锁定股 计算其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韩旭于 5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2020 年 8 月 27 日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其离职 后所致股份将严格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1、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 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2、离职后半年内, 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3、《公司法》对 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高管锁定股部分,每年的第一个交易日按 25% 金凤龙 256,066 256,066 高管锁定股 计算其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 高管锁定股部分,每年的第一个交易日按 25% 刘鑫 185,097 185,097 高管锁定股 计算其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 高管锁定股部分,每年的第一个交易日按 25% 季春伟 263,126 263,126 高管锁定股 计算其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 合计 71,440,134 97,176 0 71,342,958 -- -- 6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 其他流动资产: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256.67万元,增加46.03%,主要系增值税留抵税额增加所致。 2. 长期股权投资:期末数比期初数减少32.87万元,减少37.66%,主要系参股公司亏损所致。 3. 在建工程: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165.67万元,增加31.11%,主要系报告期工程项目支出增加所致。 4. 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58.42万元,增加134.34%,主要系预付工程设备款增加所致。 5. 应付票据: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2,880.00万元,增加47.37%,主要系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6. 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比期初数减少311.30万元,减少37.93%,主要系报告期应付工资减少所致。 7. 营业总收入: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加6,465.47万元,增加55.69%,主要系报告期产品销量增加所致。 8. 营业成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加5,878.73万元,增加60.93%,主要系报告期营业收入增加,营业成本同比增加所致。 9. 税金及附加: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加36.16万元,增加42.62%,主要系去年同期享受房产及土地使用税减免所致。 10. 销售费用: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减少533.10万元,减少69.07%,主要系报告期销售费用中的运费支出列报调整所致。 11. 其他收益: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加72.95万元,增加103.49%,主要系报告期获得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12. 投资收益: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减少59.48万元,减少209.77%,主要是报告期财务费用中的贴现利息列报调整所致。 13.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减少456.02万元,减少184.45%,主要系报告期子公司业绩承诺补偿的股份公允 价值降低所致。 14. 信用减值损失: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减少212.95万万元,减少737.04%,主要系报告期坏账转回所致。 15. 资产处置收益: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加3.32万元,增加49.51%,主要是报告期处置固定资产获得收益所致。 16. 营业外收入: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加44.23万元,增加242.78%,主要系报告期与营业外收入相关的项目收入增加所致。 17. 营业外支出: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减少27.75万万元,减少73.54%主要系报告期捐赠支出减少所致。 18. 所得税费用: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加53.03万元,增加69.63%,主要系报告期递延所得税转回所致。 1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531.46万元,主要系报告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增加所致。 2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72.15万元,主要系报告期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增加所致。 2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26.72万元,主要系报告期筹资活动现金增加所致。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以“内涵式发展+外延式发展”并举,协同发展的公司战略规划,以市场为导向,以技术创新为核心, 聚焦精细化工领域,升级原有业务产品。一季度产品销量有所增长,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80,748,682.74元,较去年同期增 加55.69%,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421,467.96元,较去年同期减少88.32%,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854,553.03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36.39%。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发生重大变化 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在2021经营发展计划未发生重大变化。报告期内,公司将充分发挥多年来积累的行业经验,技术竞争优 势,针对市场竞争和行业需求的变化,按照公司制定的经营计划,对外加大国内外市场和下游客户的开发力度,对内加强新 产品开发、技术创新、产品优化,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市场中竞争能力。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一)主要原材料供应及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特点使得其在原材料采购方面对主要供应商具有依赖性,如果公司与这些主要供应商的合作关系发生不 利变化,或者主要供应商的经营、财务状况出现不利变化,或者主要供应商定期、不定期的生产检修等情况发生,有可能导 致公司不能足量、及时、正常的采购,以及原材料价格的不利波动,都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商品环氧乙烷的价格形成机制受到各种因素影响,如与原油价格、乙烯价格紧密联系,价格存在较大幅度波动的风险。 环氧乙烷采购价格变动对本公司综合单位毛利、对营业利润均较为敏感。如果商品环氧乙烷价格出现较大波动,而公司在销 售产品定价、库存成本控制等方面未能有效应对,经营业绩将存在大幅下滑的风险。 为提高应对主要原材料环氧乙烷的波动,公司加强与国内环氧乙烷主要供应商的战略合作,生产装置临近原料市场, 可以就近采购原材料。不仅能保障原材料及时供应,而且可以降低成本,有利于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对生产成本造成的影 响。 (二)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公司以环氧乙烷为主要原材料加工制造各种精细化工产品,其中,以聚醚单体-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系列产品为主。 尽管从长期来看,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国家基础设施工程的不断建设,该类产品市场前景较为广阔,但因受到宏观经济 周期波动的影响,以及国家对重点建设工程政策的相应调整,未来聚醚单体-聚羧酸减水剂系列产品需求的增长将可能存在 不确定性。此外,由于近年来聚羧酸减水剂市场发展势头良好,同行业公司纷纷扩大产能,市场产品供应能力随之不断增长, 市场竞争加剧,因此公司面临着因竞争加剧带来的盈利能力下降、应收账款增加等风险。公司将紧跟行业技术发展趋势,把 握产品和技术方向,不断完善技术研发、创新体系,在发展国内聚羧酸减水剂业务,保持与现有客户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 关系基础上,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加大粉体减水剂、环保领域脱硝催化剂等新产品的推广力度,及时推出满足客户需求的新 产品,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三)战略转型的管理风险 8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保持着较快的发展速度,近年来为适应市场的发展变化公司进行了战略转型,战略转型过程中随 着公司经营规模和业务范围不断扩大,公司产品线的延伸,组织结构日益复杂,对公司管理的要求越来越高,公司的人员也 有较大规模的扩充。这些变化对公司的管理提出更新、更高的要求。虽然公司的管理层在经营和管理快速成长的企业方面有 着丰富的经验,但仍需不断调整以适应资本市场要求和公司业务发展需要。 (四)收购整合风险 公司已收购的全资子公司将以独立法人主体的形式存在,保持其独运营地位,并在其管理团队管理下运营。上市公司 仅对其经营中的重大事项实施管控,从而在控制风险的同时充分发挥其经营活力。但是,上市公司能否对其实施有效整合、 能否充分发挥协同效应,均存在不确性。 公司对各子公司加强在业务经营、财务运作、对外投资、抵押担保等方面的控制和管理,建立了有效的治理机制,保 证对子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权,提高公司整体决策水品共和抗风险能力;将各子公司的财务管理纳入上市公司统一管理系统 中,加强审计监督和管理监督,保证上市公司对各子公司日常经营的知情权,提高经营管理水平;通过发挥协同效应,实现 业务结构的丰富和管理模式的优化升级,将基于各方的优势互补,打造整合营销服务体系。 (五)募投项目新增产能利用不足导致利润率下降的风险目前年产10万吨高性能混凝土用聚羧酸减水剂项目已建成, 项目基本达到预期产能,但面对市场需求可能低于预期的情况,有可能导致部分产能闲置,而且随着募投项目实施,生产规 模扩大带来的折旧摊销费用增加以及人力成本快速上升,公司将面临利润率下降的风险。公司将通过加大市场推广投入,提 高产品销售力度,合理消化产能;公司本着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审慎原则,积极稳妥的推进其他募投项 目的建设实施进度,以使募投项目尽快实现效益。 (六)安全生产和环保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以环氧乙烷为主要原材料的精细化工生产,环氧乙烷和其他部分原材料为易燃、易爆、腐蚀性或有毒物 质,对储存和运输有特殊的要求,同时生产过程中的部分工序处于高温、高压环境,有一定的危险性。公司的生产方式为大 规模、连续性生产,如受意外事故影响造成停产对生产经营影响较大。如公司因设备及工艺不完善、物品保管及操作不当或 自然灾害等原因而发生意外安全事故,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将可能受到严重影响。新《安全生产法》和《环境保护法》的出 台及国家安全和环保部门的严格执法,公司在安全与环保方面的风险将增加,依法加强公司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方面的资源 投入和运行管理。 三、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21年1月11日,公司发布《关于拟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并变更为现金购买资产的提示性 公告》,为提升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更好的推动收购事项的达成,基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目的,公司正在与交易对 方商议拟终止筹划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并变更为现金方式收购,最终具体收购标的公司的股 权比例由公司与交易对手在最终签订的收购协议中予以明确约定,同时双方就标的估值正在进行谈判,预计会有所调整。 2021年2月8日,公司发布《关于终止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公告》、《关于现金收购聚洵 半导体科技(上海)有限公司51%股权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公司通过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并变更为现金购买聚洵半导体 51%股权,并 分别与张智才、蒋宇俊、上海语融电子技术服务部、深圳华秋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嘉立创投资有限公司、王巧艳、上海禅 生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7 名交易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该事项已于2021年4月2日、2021年4月19日通过 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为提升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更好 2021 年 01 月 11 日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9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的推动收购事项的达成,公司正在与交 公告编号 2021-001。 易对方商议拟终止筹划本次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并 变更为现金方式收购。 公司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2021 年 02 月 08 日 并募集配套资金并变更为现金购买聚洵 公告编号 2021-005、2021-006。 半导体 51%股权,并分别与张智才、蒋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宇俊、上海语融电子技术服务部、深圳 2021 年 04 月 02 日 公告编号 2021-012、2021-013、2021-014。 华秋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嘉立创投资 有限公司、王巧艳、上海禅生半导体科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技有限公司 7 名交易对象签署附条件 2021 年 04 月 19 日 公告编号 2021-022。 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权激励承 诺 收购报告书 或权益变动 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科隆股份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 法》第十条规定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以下情形: (一)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截止到报 重大遗漏;(二)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履行向投资者作出的 告期末, 公开承诺;(三)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违反法律、行政法 科隆股份 承诺人严 关于非公 规、规章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或者受到刑事处罚, 的控股股 作出承诺 格遵守了 资产重组时 开发行股 或者因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 2016 年 04 东和实际 时至承诺 上述承 所作承诺 票的承诺 的行政处罚;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 月 28 日 控制人姜 履行完毕 诺,未发 函 责;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艳 生违反承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四)本人最近十二个月内因违 诺的情 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 形。 处罚,或者受到刑事处罚;(五)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 四十八条规定的行为,或者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 10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的 公开谴责;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六)严重损害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若因存在《创业 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的不得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上述情形,本人愿意承担因此而给科 隆精化造成的损失。 一、本人承诺:在作为科隆精化股东期间,本人控制的 其他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科隆精化及其下属 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关系的 生产与经营,亦不会投资任何与科隆精化及其下属公司 截止到报 主要经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关系的其他 告期末, 企业。二、如在上述期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承诺人严 获得的商业机会与科隆精化及其下属公司主营业务发生 科隆股份 避免同业 作出承诺 格遵守了 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本人将立即通知科隆 2016 年 04 实际控制 竞争承诺 时至承诺 上述承 精化,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科隆精化,以避免与科 月 28 日 人姜艳 函 履行完毕 诺,未发 隆精化及下属公司形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以确 生违反承 保科隆精化及科隆精化其他股东利益不受损害。三、承 诺的情 诺人如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的经营利 形。 润归科隆精化所有。承诺人如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上 述承诺因此给科隆精化及其相关股东造成损失的,应以 现金方式全额承担该等损失,同时互负连带保证责任。 四、本函自出具日始生效,为不可撤销的法律文件。 截止到报 本函出具人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函出具人将按照 告期末, 包括但不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承诺人严 关于保持 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确保科隆精化及其下属公司的独 科隆股份 作出承诺 格遵守了 上市公司 立性,积极促使科隆精化及其下属公司在资产、业务、 2016 年 04 实际控制 时至承诺 上述承 独立性的 财务、机构、人员等方面保持独立性。二、承诺人如因 月 28 日 人姜艳 履行完毕 诺,未发 承诺 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上述承诺因此给科隆精化及其相关 生违反承 股东造成损失的,应以现金方式全额承担该等损失。三、 诺的情 本函自出具日始生效,为不可撤销的法律文件。 形。 截止到报 告期末, 关于提供 "一、本函出具人承诺: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 承诺人严 科隆股份 作出承诺 材料真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2016 年 04 格遵守了 实际控制 时至承诺 实、准确、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月 28 日 上述承 人姜艳 履行完毕 完整的承 任。 诺,未发 生违反承 诺的情形 科隆股份 关于本次 本人在本次交易前持有的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 作出承诺 截止到报 2016 年 04 实际控制 交易前所 司股份,自一致行动人通过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认购的 时至承诺 告期末, 月 28 日 人姜艳 持上市公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个 履行完毕 承诺人严 11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司股份锁 月内不进行转让。 格遵守了 定的承诺 上述承 诺,未发 生违反承 诺的情形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及其他控股企业将尽量避免 与科隆精化及其控股、参股公司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 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 截止到报 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 告期末, 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二、本人将 承诺人严 关于减少 严格遵守科隆精化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关联交 科隆股份 作出承诺 格遵守了 及规范关 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规定的 2016 年 04 实际控制 时至承诺 上述承 联交易的 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 月 28 日 人姜艳 履行完毕 诺,未发 承诺 项进行信息披露;不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损 生违反承 害科隆精化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三、承诺人如因不 诺的情 履行或不适当履行上述承诺因此给科隆精化及其相关股 形。 东造成损失的,应以现金方式全额承担该等损失,同时 互付连带保证责任。四、本函自出具日始生效,为不可 撤销的法律文件。 1、本人/本公司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 关于最近 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 五年内未 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 截止到报 辽宁科隆 受过刑事 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 告期末, 精细化工 处罚、行 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2、本人/本公 承诺人严 股份有限 政处罚或 司进一步确认,本人/本公司没有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 作出承诺 格遵守了 公司、公 涉及与经 2016 年 04 券市场等违法活动,不存在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 时至承诺 上述承 司全体董 济纠纷有 月 28 日 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尚未结案的情形, 履行完毕 诺,未发 事、监事、关的重大 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 生违反承 高级管理 民事诉讼 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最近 诺的情 人员 或仲裁的 五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 形。 声明与承 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处分的情 诺函 形。 截止到报 辽宁科隆 告期末, 精细化工 本函出具人承诺:科隆精化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经营成 承诺人严 股份有限 关于内控 果真实;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 作出承诺 格遵守了 公司、公 制度健全 证公司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以及营 2016 年 04 时至承诺 上述承 司全体董 的声明与 运的效率与效果,符合《创业板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 月 28 日 履行完毕 诺,未发 事、监事、承诺函 九条第(二)项的规定。二、本函自出具日始生效,为 生违反承 高级管理 不可撤销的法律文件。 诺的情 人员 形。 辽宁科隆 关于所提 "一、本函出具人承诺: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 2016 年 04 作出承诺 截止到报 精细化工 供资料真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月 28 日 时至承诺 告期末, 12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股份有限 实、准确、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履行完毕 承诺人严 公司、公 完整的声 任。二、承诺人如因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 格遵守了 司全体董 明与承诺 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 上述承 事、监事、函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 诺,未发 高级管理 查结论明确之前,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该上 生违反承 人员 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 诺的情 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 形。 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 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 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 或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 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或本单位的身份 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 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 本人或本单位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 排。三、本函自出具日始生效,为不可撤销的法律文件。 " 一、科隆精化控股股东姜艳承诺:本人不会越权干预公 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二、科隆精化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 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 利益。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不动用 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 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 辽宁科隆 截止到报 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 精细化工 告期末, 关于并购 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承诺未来股权激励的行权条 股份有限 承诺人严 重组摊薄 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本人承诺 公司控股 作出承诺 格遵守了 当期每股 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 2016 年 04 股东姜 时至承诺 上述承 收益的填 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 月 28 日 艳、公司 履行完毕 诺,未发 补回报安 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承诺届时将 全体董 生违反承 排承诺 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7、本人切实 事、高级 诺的情 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 管理人员 形。 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 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 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 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同意由中国 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 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 管理措施。 辽宁科隆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隆精化") 截止到报 关于非关 精细化工 向四川恒泽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恒泽")全体 作出承诺 告期末, 联方的声 2016 年 04 股份有限 股东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四川恒 时至承诺 承诺人严 明与承诺 月 28 日 公司及实 泽股权,同时向蒲泽一、蒲静依及上海银叶阶跃资产管 履行完毕 格遵守了 函 际控制人 理有限公司(代表拟设立并担任管理人的"银叶阶跃定增 上述承 13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姜艳 1 号私募基金")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在此情况下, 诺,未发 签署方就以下相关事项承诺如下:本人/本公司与科隆精 生违反承 化本次配套募集资金的股份认购方"银叶阶跃定增 1 号 诺的情 私募基金"的认购人邱宇、李传勇、上海银叶阶跃资产管 形。 理有限公司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及关联关系。 "本公司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重组相关信息,并保 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 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如本次交 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截止到报 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喀什新兴 告期末, 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该上市公司拥 鸿溢创业 关于提供 承诺人严 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 投资有限 材料真 作出承诺 格遵守了 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 2016 年 09 公司、喀 实、准确、 时至承诺 上述承 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 月 29 日 什泽源创 完整的承 履行完毕 诺,未发 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 业投资有 诺 生违反承 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单位的身 限公司 诺的情 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 形。 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 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 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单位承诺锁定股份 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本函自出具日始生效, 为不可撤销的法律文件。" 截止到报 告期末, 业绩承诺期内,四川恒泽各年度实现的承诺净利润分别 承诺人严 四川恒泽 为:2016 年不低于 2,600 万元、2016-2017 年度累计不低 作出承诺 格遵守了 2016 年 09 建材有限 于 6,000 万元、2016-2018 年度累计不低于 10,300 万元、 时至承诺 上述承 月 29 日 公司 2016-2019 年度累计不低于 15,000 万元、2016-2020 年度 履行完毕 诺,未发 累计不低于 20,000 万元。 生违反承 诺的情 形。 "本公司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重组相关信息,并保 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 截止到报 喀什新兴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 告期末, 鸿溢创业 关于提供 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如本次交 承诺人严 投资有限 材料真 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作出承诺 格遵守了 2016 年 04 公司、喀 实、准确、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时至承诺 上述承 月 28 日 什泽源创 完整的承 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该上市公司拥 履行完毕 诺,未发 业投资有 诺 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 生违反承 限公司 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 诺的情 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 形。 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 14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单位的身 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 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 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 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单位承诺锁定股份 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本函自出具日始生效, 为不可撤销的法律文件。" 截止到报 喀什新兴 告期末, 鸿溢创业 "本公司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 承诺人严 关于不存 投资有限 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 作出承诺 格遵守了 在内幕交 2016 年 04 公司、喀 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 时至承诺 上述承 易等情形 月 28 日 什泽源创 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 履行完毕 诺,未发 的承诺 业投资有 责任的情形。" 生违反承 限公司 诺的情 形。 "一、承诺人因本次交易所认购的科隆精化之股票,自股 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同时,为保证科 隆精化与承诺人签订的《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利润补偿协 议》的可实现性,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包括限售期届 满当年),承诺人承诺:承诺人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 公司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满 36 月、且 2018 年度的《专 项审核报告》出具后 2018 年度及以前年度业绩承诺补偿 义务已履行完毕后解锁交易对价的 20%股票;承诺人通 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的股份自上市起满 48 个月、 截止到报 且 2019 年度的《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 2019 年度及以 喀什新兴 告期末, 前年度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已履行完毕后解锁交易对价的 鸿溢创业 承诺人严 20%股票;承诺人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的股份 投资有限 关于股份 作出承诺 格遵守了 自上市起满 60 个月、且 2020 年度的《专项审核报告》 2016 年 04 公司、喀 锁定的承 时至承诺 上述承 出具后 2020 年度及以前年度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已履行 月 28 日 什泽源创 诺 履行完毕 诺,未发 完毕后解锁交易对价的 25%股票。如果科隆精化与承诺 业投资有 生违反承 人签署的《利润补偿协议》中约定的业绩承诺期限届满 限公司 诺的情 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核报告或减值测试报告之 形。 前,承诺人所持有的科隆精化股票限售期到期的,则承 诺人承诺不转让或者委托管理该等新增股份。科隆精化 与承诺人签署的《利润补偿协议》中约定的业绩承诺期 限届满后,若承诺人并未达到业绩承诺,或经具有证券 期货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 具《资产减值测试报告》后,证明标的资产存在减值的, 在承诺人完成上述补偿义务之前,承诺人不转让或者委 托管理新增股份。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至股份锁定期满之 日止,承诺人由于科隆精化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 增等衍生取得的科隆精化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二、 15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承诺人如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上述承诺因此给科隆精 化及其相关股东造成损失的,应以现金方式全额承担该 等损失。三、本函自出具日始生效,为不可撤销的法律 文件。" "一、本函出具人承诺:拟转让给科隆精化的股权及相关 资产合法有效,不存在权利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限制 或存在受任何他方追溯、追索之可能;四川恒泽系依法 截止到报 设立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资产及业务完整、真实, 喀什新兴 告期末, 业绩持续计算,不存在未披露的影响本次交易的实质性 鸿溢创业 承诺人严 障碍或瑕疵。二、本函出具人承诺:本函出具人为拟转 投资有限 关于标的 作出承诺 格遵守了 让给科隆精化的股权及相关资产的最终及真实所有人, 2016 年 04 公司、喀 资产权属 时至承诺 上述承 不存在通过协议、信托或任何其他方式为他人代为持有 月 28 日 什泽源创 的承诺 履行完毕 诺,未发 上述股权的情形,也不存在通过协议、信托或任何其他 业投资有 生违反承 方式委托他人代为持有上述股权的情形。三、本函出具 限公司 诺的情 人如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上述承诺因此给科隆精化及 形。 其相关股东造成损失的,应以现金方式全额承担该等损 失。四、本函自出具日始生效,为不可撤销的法律文件。 " 关于最近 五年内未 截止到报 受过刑事 "一、截至本函出具之日,喀什新兴鸿溢创业投资有限公 喀什新兴 告期末, 处罚、行 司、喀什泽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 鸿溢创业 承诺人严 政处罚或 管理人员于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证券市场 投资有限 作出承诺 格遵守了 涉及与经 相关的行政处罚,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 2016 年 04 公司、喀 时至承诺 上述承 济纠纷有 讼或仲裁的情况。二、承诺人如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 月 28 日 什泽源创 履行完毕 诺,未发 关的重大 上述承诺因此给科隆精化及其相关股东造成损失的,应 业投资有 生违反承 民事诉讼 以现金方式全额承担该等损失,同时互付连带保证责任。 限公司 诺的情 或仲裁的 三、本函自出具日始生效,为不可撤销的法律文件。" 形。 声明与承 诺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及其他控股企业将尽量避 免与科隆精化及其控股、参股公司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 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 截止到报 喀什新兴 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 告期末, 鸿溢创业 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二、 承诺人严 投资有限 关于规范 本公司将严格遵守科隆精化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中关 作出承诺 格遵守了 2016 年 04 公司、喀 关联交易 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 时至承诺 上述承 月 28 日 什泽源创 的承诺 照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 履行完毕 诺,未发 业投资有 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不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 生违反承 限公司 利润,损害科隆精化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三、承诺 诺的情 人如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上述承诺因此给科隆精化及 形。 其相关股东造成损失的,应以现金方式全额承担该等损 失,同时互付连带保证责任。四、本函自出具日始生效, 16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为不可撤销的法律文件。" 截止到报 "一、本函出具人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函出具人将 喀什新兴 告期末, 按照包括但不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鸿溢创业 承诺人严 关于保证 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确保科隆精化及其下属公司 投资有限 作出承诺 格遵守了 上市公司 的独立性,积极促使科隆精化及其下属公司在资产、业 2016 年 04 公司、喀 时至承诺 上述承 独立性的 务、财务、机构、人员等方面保持独立性。二、承诺人 月 28 日 什泽源创 履行完毕 诺,未发 承诺 如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上述承诺因此给科隆精化及其 业投资有 生违反承 相关股东造成损失的,应以现金方式全额承担该等损失。 限公司 诺的情 三、本函自出具日始生效,为不可撤销的法律文件。" 形。 "一、本公司承诺:截至本函签署日,除享有四川恒泽的 股权之外,未投资、从事、参与或与任何他方联营、合 资或合作其他任何与科隆精化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 务。二、自本函签署之后至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科隆 精化股份期间内,亦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 科隆精化(含其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相竞争的任何 活动且不会对该等业务进行投资。三、如本公司及其他 截止到报 控股企业与科隆精化及其控股企业之间存在有竞争性同 喀什新兴 告期末, 类业务,本公司及其他控股企业将立即通知科隆精化, 鸿溢创业 承诺人严 将该商业机会让与科隆精化并自愿放弃与科隆精化的业 投资有限 关于避免 作出承诺 格遵守了 务竞争。四、本公司在该承诺函生效前已存在的与科隆 2016 年 04 公司、喀 同业竞争 时至承诺 上述承 精化及其控股企业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一旦与科隆精化 月 28 日 什泽源创 的承诺 履行完毕 诺,未发 及其控股企业构成竞争,本公司将采取由科隆精化优先 业投资有 生违反承 选择控股或收购的方式进行;如果科隆精化放弃该等优 限公司 诺的情 先权,则本公司将通过注销或以不优惠于其向科隆精化 形。 提出的条件转让股权给第三方等方式,解决该等同业竞 争问题。"五、承诺人如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上述承诺 而获得的经营利润归科隆精化所有。承诺人如因不履行 或不适当履行上述承诺因此给科隆精化及其相关股东造 成损失的,应以现金方式全额承担该等损失,同时互负 连带保证责任。六、本函自出具日始生效,为不可撤销 的法律文件。" 喀什新兴 "鉴于 2016 年 4 月 28 日,本人/本企业已出具《声明与 鸿溢创业 承诺函》,本人/本企业现针对上述《声明与承诺函》出 截止到报 投资有限 具补充承诺,具体内容如下:针对上述《声明与承诺函》 告期末, 公司、喀 中,本人/本企业已承诺承担补偿责任的所有事项,均由 承诺人严 <声明与 什泽源创 喀什新兴鸿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喀什泽源创业投资有 作出承诺 格遵守了 承诺函> 2016 年 04 业投资有 限公司、贾维龙、袁慧莉、刘瑛、贺泽生、薛彐英以现 时至承诺 上述承 之补充承 月 28 日 限公司\贾 金方式补偿。经各方协商一致,上述补偿责任对外由喀 履行完毕 诺,未发 诺 维龙、袁 什新兴鸿溢、喀什泽源、贾维龙、袁慧莉、刘瑛、贺泽 生违反承 慧莉、刘 生、薛彐英相互承担连带责任。上述补偿责任对内按实 诺的情 瑛、贺泽 际持有四川恒泽建材有限公司的出资比例进行补偿,即 形。 生、薛彐 喀什新兴鸿溢、贾维龙、袁慧莉、刘瑛以现金补偿实际 17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英 损失的 80%,并由各方相互承担连带责任;喀什泽源、 贺泽生、薛彐英以现金补偿实际损失的 20%,并由各方 相互承担连带责任。" "本人将尽量避免本人/本人实际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 公司与四川恒泽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自公司领取薪 截止到报 酬或津贴的情况除外),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 告期末, 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 贾维龙、 承诺人严 关于减少 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 袁慧莉、 作出承诺 格遵守了 和规范关 理价格确定。本人将严格遵守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 2016 年 04 刘瑛、贺 时至承诺 上述承 联交易承 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四川恒泽关联交易决 月 28 日 泽生、薛 履行完毕 诺,未发 诺函 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 彐英 生违反承 进行信息披露。本人保证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四川恒 诺的情 泽利润,不会通过影响四川恒泽的经营决策来损害四川 形。 恒泽股东的合法权益。承诺人如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 上述承诺因此给四川恒泽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 "本次交易前,本人投资的新疆新兴鸿业商贸有限公司有 部分经营范围和四川恒泽类似。为遵循竞业禁止的相关 规定,2016 年 2 月 25 日,新疆新兴鸿业商贸有限公司 召开股东会,决议注销新疆新兴鸿业商贸有限公司,相 关注销手续正在办理中。本人承诺:自本次交易完成后 继续在四川恒泽任职,任职时间不少于五年; 本次交易 完成后将间接持有科隆精化股份,在前述持股或任职期 间及不再持股或离职后两年内,本人及其关系密切的家 截止到报 庭成员不在中国境内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四川恒泽相同、 告期末, 相似或有竞争关系的业务,也不直接或间接在与四川恒 承诺人严 泽有相同、相似或有竞争关系的业务单位工作、任职或 关于竞业 作出承诺 格遵守了 拥有权益,本人在其他单位兼职的情况,必须经四川恒 2016 年 04 贾维龙 禁止的承 时至承诺 上述承 泽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同意。同时,本人承诺,本人及 月 28 日 诺 履行完毕 诺,未发 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上市公 生违反承 司及其下属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 诺的情 竞争关系的生产与经营,亦不会投资任何与上市公司及 形。 其下属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 关系的其他企业;如在上述期间,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 他企业获得的 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主营 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本人将立即 通知上市公司,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上市公司,以 避免与上市公司及下属公司形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 争,以确保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 "本次交易前,本人投资的天津瑞帝斯混凝土外加剂有限 截止到报 关于竞业 作出承诺 公司有部分经营范围和四川恒泽类似。为遵循竞业禁止 2016 年 04 告期末, 袁慧莉 禁止的承 时至承诺 的相关规定, 2016 年 4 月 1 日,天津瑞帝斯混凝土外 月 28 日 承诺人严 诺 履行完毕 加剂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一致同意公司注销,相关注 格遵守了 18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销手续正在办理。本人承诺:自本次交易完成后继续在 上述承 四川恒泽任职,任职时间不少于五年; 本次交易完成后 诺,未发 将间接持有科隆精化股份,在前述持股或任职期间及不 生违反承 再持股或离职后两年内,本人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诺的情 不在中国境内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四川恒泽相同、相似或 形。 有竞争关系的业务,也不直接或间接在与四川恒泽有相 同、相似或有竞争关系的业务单位工作、任职或拥有权 益,本人在其他单位兼职的情况,必须经四川恒泽股东 会或董事会批准同意。 同时,本人承诺,本人及本人控 制的其他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 下属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关 系的生产与经营,亦不会投资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 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关系的 其他企业;如在上述期间,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获得的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主营业务发生 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本人将立即通知上市 公司,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上市公司,以避免与上 市公司及下属公司形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以确 保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自本次交易完成后继续在四川恒泽任职,任职时间不少 于五年; 本次交易完成后将间接持有科隆精化股份,在 前述持股或任职期间及不再持股或离职后两年内,本人 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不在中国境内直接或间接从事 与四川恒泽相同、相似或有竞争关系的业务,也不直接 或间接在与四川恒泽有相同、相似或有竞争关系的业务 截止到报 单位工作、任职或拥有权益,本人在其他单位兼职的情 告期末, 况,必须经四川恒泽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同意。同时, 承诺人严 关于竞业 本人承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 作出承诺 格遵守了 2016 年 04 刘瑛 禁止的承 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构成同 时至承诺 上述承 月 28 日 诺 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关系的生产与经营,亦不会投资 履行完毕 诺,未发 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构成同业竞 生违反承 争或潜 在同业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如在上述期间,本 诺的情 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的 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 形。 及其下属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 争 的,本人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 给予上市公司,以避免与上市公司及下属公司形成同业 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以确保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 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本次交易前,本人投资的四川省玉峰建材有限公司有部 截止到报 分经营范围和四川恒泽类似。为遵循竞业禁止的相关规 告期末, 关于竞业 作出承诺 定, 2016 年 3 月 20 日,四川省玉峰建材有限公司召开 2016 年 04 承诺人严 贺泽生 禁止的承 时至承诺 股东会,一致同意公司注销,相关注销手续正在办理。 月 28 日 格遵守了 诺 履行完毕 本人承诺:自本次交易完成后继续在四川恒泽任职,任 上述承 职时间不少于五年;本次交易完成后将间接持有科隆精 诺,未发 19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化股份,在前述持股或任职期间及不再持股或离职后两 生违反承 年内,本人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不在中国境内直接 诺的情 或间接从事与四川恒泽相同、相似或有竞争关系的业务, 形。 也不直接或间接在与四川恒泽有相同、相似或有竞争关 系的业务单位工作、任职或拥有权益,本人在其他单位 兼职的情况,必须经四川恒泽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同意。 同时,本人承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直接 或间接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主要经营业务 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关系的生产与经营,亦不 会投资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构成 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如在上述期 间,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上市 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 业竞争的,本人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尽力将该商业 机会给予上市公司,以避免与上市公司及下属公司形成 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以确保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 其他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本次交易完成后继续在四川恒泽任职,任职时间不少于 五年; 本次交易完成后将间接持有科隆精化股份,在前 述持股或任职期间及不再持股或离职后两年内,本人及 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不在中国境内直接或间接从事与 四川恒泽相同、相似或有竞争关系的业务,也不直接或 间接在与四川恒泽有相同、相似或有竞争关系的业务单 截止到报 位工作、任职或拥有权益,本人在其他单位兼职的情况, 告期末, 必须经四川恒泽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同意。同时,本人 承诺人严 关于竞业 承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从事 作出承诺 格遵守了 2016 年 04 薛彐英 禁止的承 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构成同业竞 时至承诺 上述承 月 28 日 诺 争或潜在同业竞争关系的生产与经营,亦不会投资任何 履行完毕 诺,未发 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 生违反承 潜在同业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如在上述期间,本人或 诺的情 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及其下 形。 属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 本人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上 市公司,以避免与上市公司及下属公司形成同业竞争或 潜在同业竞争,以确保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利 益不受损害。" 新疆新兴鸿业商贸有限公司已停止运营,且已进入清算 截止到报 注销程序,现由于行政审批等原因尚未能够办理完成相 告期末, 关于关联 关清算注销程序。承诺人承诺将积极推进上述企业的清 承诺人严 作出承诺 公司注销 算注销工作,并于 6 个月内办理完成清算注销手续。如 2016 年 04 格遵守了 贾维龙 时至承诺 事宜的承 上述公司无法于上述时间内办理完成清算注销工作,承 月 28 日 上述承 履行完毕 诺 诺人承诺将继续推进上述公司的清算注销工作,且承诺 诺,未发 不会以上述主体开展除清算注销以外的任何业务,避免 生违反承 因投资、控制上述公司与科隆精化及其子公司产生同业 诺的情 20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竞争关系;承诺人承诺其已向科隆精化完整披露了全部 形。 其投资、控制的企业,不存在其他任何其投资、控制的 企业从事与科隆精化及其子公司存在竞争关系业务的情 况。 天津瑞帝斯混凝土外加剂有限公司已停止运营,且已进 入清算注销程序,现由于行政审批等原因尚未能够办理 截止到报 完成相关清算注销程序。承诺人承诺将积极推进上述企 告期末, 业的清算注销工作,并于 6 个月内办理完成清算注销手 承诺人严 关于关联 续。如上述公司无法于上述时间内办理完成清算注销工 作出承诺 格遵守了 公司注销 作,承诺人承诺将继续推进上述公司的清算注销工作, 2016 年 04 袁慧莉 时至承诺 上述承 事宜的承 且承诺不会以上述主体开展除清算注销以外的任何业 月 28 日 履行完毕 诺,未发 诺 务,避免因投资、控制上述公司与科隆精化及其子公司 生违反承 产生同业竞争关系;承诺人承诺其已向科隆精化完整披 诺的情 露了全部其投资、控制的企业,不存在其他任何其投资、 形。 控制的企业从事与科隆精化及自子公司存在竞争关系业 务的情况。 四川省玉峰建材有限公司已停止运营,且已进入清算注 销程序,现由于行政审批等原因尚未能够办理完成相关 截止到报 清算注销程序。承诺人承诺将积极推进上述企业的清算 告期末, 注销工作,并于 6 个月内办理完成清算注销手续。如上 承诺人严 关于关联 述公司无法于上述时间内办理完成清算注销工作,承诺 作出承诺 格遵守了 公司注销 人承诺将继续推进上述公司的清算注销工作,且承诺不 2016 年 04 贺泽生 时至承诺 上述承 事宜的承 会以上述主体开展除清算注销以外的任何业务,避免因 月 28 日 履行完毕 诺,未发 诺 投资、控制上述公司与科隆精化及其子公司产生同业竞 生违反承 争关系;承诺人承诺其已向科隆精化完整披露了全部其 诺的情 投资、控制的企业,不存在其他任何其投资、控制的企 形。 业从事与科隆精化及其子公司存在竞争关系业务的情 况。 截止到报 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蒲泽一、蒲静依承诺: "1、本人承 配套融资 告期末, 诺认购的资金均为自有或自筹资金,无股份代持之情形。 认购方蒲 承诺人严 2、本函自出具日始生效,为不可撤销的法律文件。 " 泽一、蒲 关于资金 作出承诺 格遵守了 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上海银叶阶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承 2016 年 04 静依上海 来源的声 时至承诺 上述承 诺: "本公司此次认购的资金全部来源于资产管理计划 月 28 日 银叶阶跃 明与承诺 履行完毕 诺,未发 委托人自有或自筹的资金,不存在代理、信托或者其他 资产管理 生违反承 类似安排,无股份代持情形,也不存在杠杆融资结构化 有限公司 诺的情 的设计。" 形。 配套融资 "鉴于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 截止到报 认购方蒲 份的方式募集配套资金,本企业代表拟设立的"银叶阶跃 告期末, 关于股份 作出承诺 泽一、蒲 定增 1 号私募基金"(以下简称"基金"),以基金之资金 2016 年 04 承诺人严 锁定的承 时至承诺 静依上海 认购本次发行之股份,郑重承诺如下: 1、基金/本人在 月 28 日 格遵守了 诺 履行完毕 银叶阶跃 本次交易中认购的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之股 上述承 资产管理 份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解禁。2、上述锁定 诺,未发 21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有限公司 期内,如果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配股、 生违反承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导致基金增持该公司 诺的情 股份的,则增持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要求。" 形。 "一、本函出具人承诺:就本次交易向科隆精化及相关中 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 截止到报 配套融资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二、本函出具人承诺: 告期末, 认购方蒲 关于提供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 承诺人严 泽一、蒲 材料真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作出承诺 格遵守了 2016 年 04 静依上海 实、准确、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 时至承诺 上述承 月 28 日 银叶阶跃 完整的承 将暂停转让在科隆精化拥有权益的股份。三、承诺人如 履行完毕 诺,未发 资产管理 诺 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上述承诺因此给科隆精化及其相 生违反承 有限公司 关股东造成损失的,应以现金方式全额承担该等损失, 诺的情 同时互负连带保证责任。四、本函自出具日始生效,为 形。 不可撤销的法律文件。" 截止到报 配套融资 告期末,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在最近五年未受过任 认购方蒲 承诺人严 关于最近 何刑事处罚、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不存在与经济 泽一、蒲 作出承诺 格遵守了 五年无违 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况。2、本人最近五 2016 年 04 静依上海 时至承诺 上述承 法行为的 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 月 28 日 银叶阶跃 履行完毕 诺,未发 承诺函 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 资产管理 生违反承 况。" 有限公司 诺的情 形。 "鉴于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 份的方式募集配套资金,在此情况下,签署方上海银叶 阶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拟设立的银叶阶跃定增 1 号私募基金)就以下相关事项承诺如下:本公司管理的 参与本次认购的银叶阶跃定增 1 号私募基金(以下简称" 资产管理计划")将在该资产管理计划完成备案手续后参 截止到报 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本公司将在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 告期末,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获 承诺人严 上海银叶 关于一般 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向中 作出承诺 格遵守了 阶跃资产 性事项的 国证监会上报发行方案前,及时将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 2016 年 04 时至承诺 上述承 管理有限 声明与承 股票的资金足额募集到位并依法办理相应手续。上述资 月 28 日 履行完毕 诺,未发 公司 诺函 产管理计划采用特定投资者直接出资方式设立,不存在 生违反承 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亦不存在利用杠杆或其他结构 诺的情 化的方式进行融资的情形。本公司此次认购的资金全部 形。 来源于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人自有或自筹的资金,不存在 代理、信托或者其他类似安排,无股份代持情形,也不 存在杠杆融资结构化的设计。本公司与上市公司本次非 公开发行的其他认购对象及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的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上 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 22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商)、法律顾问及会计师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及关联关 系。本公司与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公 司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公司亦未向科隆 精化推荐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保证本次非公 开发行的股票过户至本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名下之日起, 在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所规定的限制股票转让 期限内,不转让本公司资产管理计划所认购的本次非公 开发行的股票,亦不得接受资产管理计划的委托人转让 或退出其持有的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申请。本公司保证 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进展及时开始资产管理计划的设 立工作并促使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人履行其支付认缴股份 款项之义务。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认购股份,本公司将 赔偿上市公司由此受到的损失,并承担附条件生效的股 份认购协议所约定的违约责任等其他责任。截至本承诺 函出具日的前 24 个月内,本公司(及关联方)与上市公 司不存在任何交易事项。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 (及关联方)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 "鉴于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 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募集配套资金,上海银 叶阶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拟设立的"银叶阶跃定增 1 截止到报 号私募基金"(以下简称"基金"),以基金之资金认购本 告期末, 次发行之股份,本人为基金认购方,就以下相关事项声 承诺人严 关于无关 明如下:本人声明,本人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其他认购 作出承诺 格遵守了 邱宇、李 2016 年 04 联关系之 对象及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时至承诺 上述承 传勇 月 28 日 声明函 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 履行完毕 诺,未发 行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法律顾问及会计师 生违反承 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及关联关系。本人与上市公司本次 诺的情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 形。 联关系。本人亦未向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推 荐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一、本次参与认购"银叶阶跃定增 1 号私募基金"的资金 截止到报 为合法的自有或自筹资金,不存在股份代持情形;二、 告期末, 本人参与认购科隆精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来源 承诺人严 关于认购 不包含任何杠杆融资等结构化产品,本人与"银叶阶跃定 作出承诺 格遵守了 邱宇、李 2016 年 04 资金来源 增 1 号私募基金"其他委托人不存在任何分级收益等结 时至承诺 上述承 传勇 月 28 日 的承诺 构化安排,不存在资金直接或间接来源于科隆精化及其 履行完毕 诺,未发 关联方的情形;三、本人资产、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 生违反承 任何违约、到期未偿还债务或未决诉讼、仲裁等影响认 诺的情 购本资管计划份额的情形。 形。 上海银叶 一、本函出具人承诺:本次参与认购"银叶阶跃定增 1 号 截止到报 关于认购 作出承诺 阶跃资产 私募基金"300 万元为合法的自有资金,不存在股份代持 2016 年 04 告期末, 资金来源 时至承诺 管理有限 情形;二、本函出具人承诺:本公司参与认购科隆精化 月 28 日 承诺人严 的承诺 履行完毕 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来源不包含任何杠杆融资等 格遵守了 23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结构化产品,不存在任何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不存 上述承 在资金来源不合法的情形,不存在资金直接或间接来源 诺,未发 于科隆精化及其关联方的情况;三、本函出具人承诺: 生违反承 本公司资产、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任何违约、到期未 诺的情 偿还债务或未决诉讼、仲裁等影响认购本资管计划份额 形。 的情形;四、本函自出具日始生效,为不可撤销的法律 文件。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该部分股份。2、在前 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 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 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截止到报 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 告期末, 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承诺人严 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 作出承诺 格遵守了 姜艳;蒲云 股份限售 2014 年 10 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 时至承诺 上述承 军;郝乐敏 承诺 月 20 日 的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持有公司 履行完毕 诺,未发 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前款规定。3、本人所持 生违反承 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 诺的情 于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 形。 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 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 首次公开发 权除息处理,下同)。4、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 行或再融资 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时所作承诺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 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该部分股份。承 诺锁定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或转让。2、 截止到报 在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 告期末, 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 承诺人严 苏静华;吴 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 作出承诺 格遵守了 春凤;林艳 股份限售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 2014 年 10 时至承诺 上述承 华;杨付 承诺 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 月 20 日 履行完毕 诺,未发 梅;刘鑫 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 生违反承 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 诺的情 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 形。 接持有的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持 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前款规定。3、本 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 格不低于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24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 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该部分股份。2、 在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 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 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 截止到报 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 告期末, 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 承诺人严 周全凯;韩 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 作出承诺 格遵守了 旭;季春 股份限售 2014 年 10 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 时至承诺 上述承 伟;王笑 承诺 月 20 日 接持有的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持 履行完毕 诺,未发 衡;金凤龙 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前款规定。3、本 生违反承 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 诺的情 格不低于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形。 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 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4、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 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 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 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1、作为财务投资者,本人/机构计划在所持发行人股份 锁定期满后 12 个月内减持完毕。锁定期满后 12 个月内 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 孟庆有;苏 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 州松禾成 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 截止到报 长创业投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锁定期满后第 告期末, 资中心 13 个月至第 24 个月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每股 承诺人严 (有限合 净资产(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每股净资产)的 作出承诺 格遵守了 股份限售 2014 年 10 伙);深圳 120%。2、本人/机构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应符合相 时至承诺 上述承 承诺 月 20 日 市深港优 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 履行完毕 诺,未发 势创业投 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 生违反承 资合伙企 等。3、作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减持时,本人/机构在减 诺的情 业(有限 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并 形。 合伙) 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 行。4、本人/机构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根据 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的规定。 姜艳;蒲云 股份限售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 2014 年 10 作出承诺 截止到报 军;郝乐敏 承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申 月 20 日 时至承诺 告期末, 25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请已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 履行完毕 承诺人严 核。就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持股及减持意向,本 格遵守了 人声明并承诺如下:1、本人作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上述承 控股股东,将严格履行本人签署的《辽宁科隆精细化工 诺,未发 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关于本次发行所持股份自愿锁定 生违反承 和减持的承诺》、《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控 诺的情 股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形。 等各项相关承诺。2、本人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截至本 声明签署日,本人没有和其他任何人签署关于转让、减 持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合同、协议或达成类似的 安排。3、在遵循本人签署的上述各项承诺的前提下,在 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 12 个月内,本人减持股份数 最多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锁定期满后第 13 个月至 第 24 个月内,减持股份数最多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相应减持价格均不低于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4、本人减持 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 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5、作为持股 5%以上 的股东减持时,本人/机构在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并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 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6、本人减持所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 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本人在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 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 辽宁科隆 制定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现公司及控股股东、公 精细化工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承 截止到报 股份有限 诺:如果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 告期末, 公司;姜 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每股 承诺人严 艳;韩旭; 稳定公司 净资产,下同)时,公司将启动稳定股价的预案。1、启 作出承诺 格遵守了 季春伟;金 2014 年 10 股价的承 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及程序(1)预警条件及程序: 时至承诺 上述承 凤龙;刘冬 月 20 日 诺 上市后三年内,当公司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 履行完毕 诺,未发 雪;李亚; 于每股净资产的 120%时,在 10 个工作日内召开投资者 生违反承 赖德胜;蒲 见面会,与投资者就上市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发 诺的情 云军;王笑 展战略等进行深入沟通。(2)启动条件及程序:上市后 形。 衡;张云 三年内,当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每股 鹏;周全凯 净资产时,应当在 5 日内召开董事会、25 日内召开股东 26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大会,审议相关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并在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后的 5 个交易日内启动实施相关稳定股价的具体 方案。具体实施方案应提前公告。(3)停止条件:在稳 定股价具体方案实施期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 日收盘价高于每股净资产时,可以停止实施股价稳定措 施。2、公司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在启动股价稳定预案的 前提条件满足时,公司应要求控股股东、公司非独立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符合股票买卖相关规定的前提下, 通过增持公司股票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公司还可依照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采取以下 部分或全部措施稳定公司股价,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 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1)在不影响公 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 意,公司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回购公司股票的方式 稳定公司股价,所回购公司股票应予注销或按照法律法 规规定的其他方式处理。(2)在保证公司经营资金需求 的前提下,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通过实 施利润分配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3)公司通过削减开 支、限制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暂停股权激励计划等方式 提升公司业绩、稳定公司股价。 (4)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3、控股股东、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在启动股价 稳定预案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应依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积极配合并保证公司按照要求制定并启动稳定股 价的预案。控股股东、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应在不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后的 5 个交易日内,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具体方 案,采取下述措施积极稳定公司股价,并保证股价稳定 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1)在符 合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前提下,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增持股票的总金额不低于其上年度 初至董事会审议通过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日期间,从公司 获取的税后薪酬及税后现金分红总额的 50%。(2)除非 经股东大会按照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审议同意,保证在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后的 6 个月内不转让 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法 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公 司在未来聘任新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将要求其签 署承诺书,保证其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已做出的相应承诺,并要求其比照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标准提出未履 行承诺的约束措施。4、约束措施在启动股价稳定预案的 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 27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具体措施的,公司、控股股东、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1)公司、 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 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 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 如果控股股东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控 股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其按稳定股价预 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3)如 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的,在该等事项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公司暂停发 放未履行承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同时该等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该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 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科隆股份 实际控制 人姜艳; 董事姜 艳、蒲云 军、周全 凯、韩旭、 金凤龙、 张云鹏、 刘冬雪、 李亚、刘 截止到报 晓晶;监 告期末, 事苏静 承诺人严 华、林艳 承诺自 2015 年 7 月 10 日起,6 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 作出承诺 格遵守了 华、吴春 2014 年 10 减持所持有的科隆精化的股份,即自 2015 年 7 月 10 日 时至承诺 上述承 凤、杨付 月 20 日 至 2016 年 1 月 9 日期间不减持所持有科隆精化的股份。 履行完毕 诺,未发 梅、刘鑫; 生违反承 高管王笑 诺的情 衡、 季春 形。 伟、刘淑 兰。公司 股东孟庆 有、苏州 松禾成长 创业投资 中心(有 限合伙)、 深圳市深 港优势创 业投资合 28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伙企业 (有限合 伙) 其他对公司 中小股东所 作承诺 承诺是否按 是 时履行 如承诺超期 未履行完毕 的,应当详 细说明未完 不适用 成履行的具 体原因及下 一步的工作 计划 五、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六、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 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29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03 月 31 日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3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00,195,346.18 189,827,013.65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25,041,973.31 32,074,563.14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89,851,507.22 77,523,593.33 应收账款 419,056,195.09 430,281,891.81 应收款项融资 52,399,987.02 74,326,437.32 预付款项 31,387,518.00 27,370,686.30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 27,417,491.11 25,238,838.21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257,160,689.36 198,077,046.13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2,450,000.00 2,450,000.00 其他流动资产 8,143,557.95 5,576,808.43 流动资产合计 1,113,104,265.24 1,062,746,878.32 30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544,063.29 872,779.1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1,115,061.78 1,115,061.78 固定资产 343,457,715.08 351,117,366.43 在建工程 6,981,368.04 5,324,650.94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 82,608,073.84 84,488,024.71 开发支出 936,984.14 商誉 202,335.23 202,335.23 长期待摊费用 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37,755,071.84 37,679,555.26 其他非流动资产 1,018,996.15 434,836.43 非流动资产合计 474,619,669.39 481,234,609.88 资产总计 1,587,723,934.63 1,543,981,488.2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522,428,809.04 493,774,281.96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89,600,000.00 60,800,000.00 应付账款 91,395,859.09 94,122,627.58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 10,896,611.12 9,769,672.75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31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 5,095,055.03 8,208,043.36 应交税费 2,992,658.23 4,143,430.10 其他应付款 43,187,677.10 50,115,485.04 其中:应付利息 2,180,223.18 517,098.18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34,510,815.66 33,103,211.86 流动负债合计 800,107,485.27 754,036,752.65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26,465,960.10 26,980,657.52 递延所得税负债 1,888,181.03 2,065,349.51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28,354,141.13 29,046,007.03 负债合计 828,461,626.40 783,082,759.68 所有者权益: 股本 222,469,156.00 222,469,156.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426,443,820.01 426,443,820.01 32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2,345,751.70 2,409,429.93 盈余公积 36,889,409.41 36,889,409.41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66,438,305.89 66,434,773.8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754,586,443.01 754,646,589.20 少数股东权益 4,675,865.22 6,252,139.32 所有者权益合计 759,262,308.23 760,898,728.5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587,723,934.63 1,543,981,488.20 法定代表人:姜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孟佳 会计机构负责人:喻明振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3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83,185,710.50 160,350,343.03 交易性金融资产 25,041,973.31 32,074,563.14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49,806,101.32 29,387,802.18 应收账款 269,561,788.63 265,851,064.50 应收款项融资 41,301,621.36 70,816,103.99 预付款项 13,885,769.23 20,144,315.08 其他应收款 247,673,897.73 229,426,102.84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60,000,000.00 60,000,000.00 存货 190,558,072.96 142,764,436.54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6,793,818.63 3,740,526.44 流动资产合计 1,027,808,753.67 954,555,257.74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33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213,071,551.41 213,400,267.2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189,177,251.64 192,710,021.63 在建工程 5,713,491.87 5,211,699.31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 41,220,705.66 41,609,489.88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42,258,322.57 42,071,084.22 其他非流动资产 1,018,996.15 434,836.43 非流动资产合计 492,460,319.30 495,437,398.69 资产总计 1,520,269,072.97 1,449,992,656.4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470,787,233.34 441,732,706.26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00,400,000.00 61,600,000.00 应付账款 67,318,888.96 58,994,300.50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 7,361,369.82 6,738,853.00 应付职工薪酬 1,280,989.78 3,380,041.80 应交税费 245,545.55 266,766.57 其他应付款 11,838,044.92 14,137,950.72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4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其他流动负债 2,503,676.19 2,611,286.70 流动负债合计 661,735,748.56 589,461,905.5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25,130,210.10 25,541,657.52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25,130,210.10 25,541,657.52 负债合计 686,865,958.66 615,003,563.07 所有者权益: 股本 222,469,156.00 222,469,156.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426,443,820.01 426,443,820.01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1,904,635.83 2,008,015.57 盈余公积 36,889,409.41 36,889,409.41 未分配利润 145,696,093.06 147,178,692.37 所有者权益合计 833,403,114.31 834,989,093.3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520,269,072.97 1,449,992,656.43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180,748,682.74 116,093,965.74 35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其中:营业收入 180,625,415.35 115,962,032.63 利息收入 123,267.39 131,933.11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178,466,517.58 126,776,595.76 其中:营业成本 155,264,326.44 96,477,041.36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 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 1,209,898.85 848,321.19 销售费用 2,386,784.54 7,717,817.41 管理费用 10,311,980.97 11,781,729.00 研发费用 1,485,390.28 1,510,424.63 财务费用 7,808,136.50 8,441,262.17 其中:利息费用 8,293,960.05 10,155,812.43 利息收入 561,792.12 719,450.28 加:其他收益 1,434,328.06 704,867.28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878,283.16 -283,524.12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328,715.81 -322,044.26 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7,032,589.83 -2,472,378.85 “-”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 1,840,557.71 -288,925.47 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 36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 100,169.31 66,999.07 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253,652.75 -12,955,592.11 加:营业外收入 624,455.31 182,173.27 减:营业外支出 99,854.07 377,386.20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729,051.51 -13,150,805.04 减:所得税费用 -231,309.45 -761,571.17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497,742.06 -12,389,233.87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1,497,742.05 -12,389,233.87 号填列)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21,467.96 -12,169,821.04 2.少数股东损益 -76,274.10 -219,412.83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 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 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 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 动 37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 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1,497,742.06 -12,389,233.8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1,421,467.96 -12,169,821.04 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76,274.10 -219,412.83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064 -0.0547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064 -0.0547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姜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孟佳 会计机构负责人:喻明振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130,188,664.87 95,562,005.56 减:营业成本 111,611,859.70 79,453,544.60 税金及附加 701,691.97 489,014.83 销售费用 2,130,262.80 4,071,917.39 管理费用 5,083,867.22 4,678,379.06 研发费用 1,212,937.90 1,248,095.16 财务费用 4,658,854.30 5,381,062.40 其中:利息费用 7,769,646.24 8,902,053.40 利息收入 540,557.29 2,516,452.53 加:其他收益 685,078.06 601,617.28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929,908.57 -1,118,361.16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328,715.81 -322,044.26 38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7,032,589.83 -2,472,378.85 “-”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 -1,425,568.93 138,902.07 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 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 100,169.31 66,999.07 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953,811.84 -2,543,229.47 加:营业外收入 372,248.00 84,553.96 减:营业外支出 88,273.82 286,755.89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1,669,837.66 -2,745,431.40 列) 减:所得税费用 -187,238.35 -517,319.44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482,599.31 -2,228,111.96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 -1,482,599.31 -2,228,111.96 以“-”号填列)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 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 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 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39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 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 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1,482,599.31 -2,228,111.96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38,508,856.68 174,343,231.04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 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 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400,362.40 353,474.04 40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5,717,095.48 182,173.2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54,626,314.56 174,878,878.3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62,860,195.98 185,998,122.65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 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16,370,161.75 9,927,192.42 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2,826,399.32 3,128,374.3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7,936,837.79 15,877,864.9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09,993,594.84 214,931,554.3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5,367,280.28 -40,052,675.9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0,500,000.00 14,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445,914.24 38,520.1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1,306,000.00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865,162.96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4,558,812.39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6,504,726.63 16,209,683.1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1,920,020.65 421,218.90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30,074,700.00 14,0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1,994,720.65 14,421,218.9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510,005.98 1,788,464.2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41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55,000,000.00 130,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55,000,000.00 130,3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25,000,000.00 100,100,219.17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8,172,308.29 6,684,035.12 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420,838.7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3,172,308.29 108,205,093.0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827,691.71 22,094,906.9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531,215.12 875,627.21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8,498,367.47 -15,293,677.6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58,519,152.65 229,043,373.5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30,020,785.18 213,749,695.93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70,391,389.96 171,576,111.66 收到的税费返还 399,107.72 353,474.0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387,089.80 14,215,568.9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73,177,587.48 186,145,154.6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78,578,381.54 185,842,229.4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10,133,057.38 7,230,721.93 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988,394.92 2,887,594.8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808,437.43 9,885,621.4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93,508,271.27 205,846,167.7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330,683.79 -19,701,013.1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42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0,500,000.00 14,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445,914.24 38,520.1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1,300,000.00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865,162.96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945,914.24 16,203,683.1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1,430,764.76 413,201.68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30,074,700.00 14,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1,505,464.76 14,413,201.6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559,550.52 1,790,481.4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55,000,000.00 130,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55,000,000.00 130,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25,000,000.00 10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6,672,308.29 6,674,740.29 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03,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1,672,308.29 107,077,740.2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327,691.71 22,922,259.7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531,215.12 875,627.21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6,031,327.48 5,887,355.2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29,542,337.98 191,112,997.6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13,511,010.50 197,000,352.84 43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 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2021 年起首次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