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隆股份:关于公司董事在窗口期误买入公司股票的公告2021-08-24
证券代码:300405 证券简称:科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57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在窗口期误买入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接到公司董事李岩女士通知,李岩女士因操作失误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在二级
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入了 300 股公司股票,违反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窗口期买卖股票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接到通知后,立即
对本次事项进行核查,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违规买入股票的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李岩女士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入
了公司 300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01%,成交均价为 10.62 元/股,成交
金额为 3,186 元。 经公司核实,李岩女士系因操作失误而买入 300 股公司股票。
公司将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披露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李岩女士本次买入公
司股票行为违反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
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十三条关于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上市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违反了《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8.15 条关于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前述人员的配偶不得
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相关规定,但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
股票的情况。
二、李岩女士持有公司股票的情况
本次买入前,李岩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本次买入后,李岩女士持有公司
股票 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01%。
三、本次事项的整改情况
1、李岩女士已深刻认识到本次窗口期买入公司股票属于违规行为,在知悉
本次交易后立即向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报告,并就本次交易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致
以诚挚的歉意。李岩女士表示后续将严格遵循相关规定,严格管理其本人的证券
账户,审慎操作,重视并履行自身职责和义务,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2、公司董事会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一步加强对《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学习,并要求各相关人员自
身及其亲属严格遵守有关规定,避免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