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隆股份:关于公司部分董监高及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实施结果公告2022-06-10
证券代码:300405 证券简称:科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5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监高及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
减持计划实施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披露了《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董监高及控股股东一致
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80),董事周全凯先生、董
事金凤龙先生、监事刘鑫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季春伟先生、控股股东姜艳女士的
一致行动人蒲云军先生及郝乐敏女士计划自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自 2021 年 12 月 9 日至 2022 年 6 月 8 日,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
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730,124 股注,
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328%,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
动事项,所述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
告。
注:2022 年 5 月 20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2022-033),以 2022 年 5 月 26 日为股权登记日,2022 年 5 月 27 日为除权除息日,实施了公司 2021 年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具体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22,469,15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股利人民币 0.30 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上述
减持股份数量相应进行了调整。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公司董事金凤龙先生、
非职工代表监事刘鑫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季春伟先生届满离任,离任后六个月内
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其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提前终止。详情请见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部分董监高股份减持计划终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7)。
近日,公司收到董事周全凯先生、控股股东姜艳女士的一致行动人蒲云军
先生及郝乐敏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完成告知函》,本次减持计划的时间期
限已于 2022 年 6 月 8 日届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实施
结果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周全凯先生、控股股东姜艳女士的一致行动人蒲云
军先生及郝乐敏女士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减持计划实施结果情况如下:
1、减持股份情况
自 2021 年 12 月 9 日起至 2022 年 6 月 8 日,公司事周全凯先生、控股股东
姜艳女士的一致行动人蒲云军先生及郝乐敏女士尚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530,615 0.239% 689,799 0.239%
周全凯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32,654 0.060% 172,450 0.060%
有限售条件股份 397,961 0.179% 517,349 0.179%
合计持有股份 855,562 0.385% 1,112,231 0.385%
蒲云军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13,891 0.096% 278,058 0.097%
有限售条件股份 641,671 0.289% 834,173 0.288%
合计持有股份 186,525 0.084% 242,482 0.084%
郝乐敏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86,525 0.084% 242,482 0.084%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减持后股份较减持前股份增加主要是因为 2022 年 5 月 27 日公司实施完毕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致。上述人员在减持期间未曾减持及增持过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8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监高及控股股东一致
行动人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8)。截至 2022 年 3 月 8
日,董事周全凯先生、控股股东姜艳女士的一致行动人蒲云军先生及郝乐敏女士
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
2、本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
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董事周全凯先生、控股股东姜艳女士的一致
行动人蒲云军先生及郝乐敏女士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已完成。
三、备查文件
董事周全凯先生、控股股东姜艳女士的一致行动人蒲云军先生及郝乐敏女
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完成告知函》。
特此公告。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