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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隆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2023-01-20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审阅了公司董事会
提供的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进行
了认真的核查,仔细的分析和研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何红宇女士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其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
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且已取得
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
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亦不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公
司本次聘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提名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何红宇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侯巧铭:




        刘冬雪:




        高倚云:




                                                  2023 年 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