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隆股份: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高倚云2023-04-27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2022年勤勉履行
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2年度本人履行的工作情
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2022 年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三次,其中现场结合
通讯表决三次,本人均全部参加。本人认真审议了董事会提出的各项议案,凡须
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公司都提前通知本人并提供了足够的资料,定期通报公司的
运营情况,让本人与其他董事享有同等的知情权。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相关议
案均投了赞成票。
2022年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应参加董事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姓名
会会议(次) (次) (次) (次) 自出席会议
高倚云 3 3 0 0 否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召开一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参
加。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1、2022 年 8 月 26 日,本人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
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
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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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2021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全资
子公司四川恒泽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恒泽”)、盘锦科隆精细化工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盘锦科隆”)以及公司全资孙公司沈阳华武建筑新材料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华武”)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业务提供保证
担保或自有资产抵质押担保的事项,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9,000 万元。报
告期内,公司执行上述担保事项,为四川恒泽提供担保 1,100 万元,为盘锦科隆
提供担保 2,500 万元,为沈阳华武提供担保 1,800 万元,共计 5,400 万元。
报告期内,除上述担保外,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
方、任何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并履行了相关信
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2022 年 12 月 7 日,本人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
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巴栋声先生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上述候选人不存
在《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
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
能力。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巴栋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第五届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
三、 重点工作情况
1、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完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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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管理,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2022年度公司的信
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维护了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作为公司独立
董事,本人严格履行职责,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核公司提供的材料
和议案,在充分了解事实的基础上,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
结论,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利用参加公司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调查和了解,与
公司其他董事、高管、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及时了
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的情况,运用自身的知
识积累,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供建设性意见。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章制度,参加新法律法规的培训,及时掌握相关政策,尤其是加强对涉及到规
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强化法律风
险意识,以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
护能力。
2、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和审
计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本人在公司薪酬政策、公司内控管理方面、
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并被公司所采纳。
3、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
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地
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
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四、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为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2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最后,衷心感谢公司各位股东、各位董事、公司管理层及有关工作人员对本
人2022年度工作的积极配合与全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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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
高倚云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