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强生物: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10-15
证券代码:300406 证券简称:九强生物 公告编号:2018-067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 年 10 月 15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18 年 10 月 15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10 月 14 日 15:00
至 2018 年 10 月 15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花园东路 15 号
旷怡大厦五层)。
(3) 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
(4) 会议召集人: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邹左军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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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166,459,069 股,占上
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33.493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
表股份 165,569,384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33.3148%。通过网
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889,685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1790%。
(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0,296,357 股,占上市公
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2.071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9,406,672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1.892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
东 3 人,代表股份 889,685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1790%。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
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议案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议案表决结果
(1)以特别决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此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2
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6,459,0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296,35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尊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张志钢、杨影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会议召集
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尊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中尊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九
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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