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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九强生物: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2019-03-29  

						证券代码:300406             证券简称:九强生物          公告编号:2019-015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强生物”或“公司”)
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
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 司 于 2014 年 10 月 14 日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证 监 许 可
[2014]1059 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111 万股(其中
公开发行新股数量 2,443 万股,老股转让 668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4.3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4,983.76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975.76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0,008 万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4年10
月28日出具的【2014】48090216号验资报告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
户存储。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直接
投入承诺投资项目为:

  编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1      营销中心及网络建设                                        2,140
    2      新建研发中心及参考实验室                                 12,488
    3      扩大体外诊断试剂生产规模                                  9,380
    4      补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流动资金                              6,000
                      合计                                          30,008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
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修订了《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使用管理制度》,于 201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
    公司与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 21 日分别与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直门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
于 2014 年 11 月 24 日分别与兴业银行北京花园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怀柔支行签署《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
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协议
各方均能按照协议约定严格履行,不存在违反协议条款的情形。

    三、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1、营销中心和网络建设;2、新建研发中心
和参考实验室;3、扩大体外诊断试剂生产规模;4、补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流动资金。以上募投项目总投资为 30,008 万元,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30,008 万元。
    公司营销中心和网络建设项目、扩大体外诊断试剂生产规模项目以及补
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流动资金项目已经结项,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12 日披露
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6-060)。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建研发中心和参考实验室”计划总投资金额
为 12,488 万元,计划建设完成日期为 2016 年 10 月 30 日。
      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新建研发中心和参
考实验室”建设完成日期变更为 2017 年 12 月 31 日。详情请见《关于部分募
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9)。
      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新建研发中心和参考实验
室”建设完成日期变更为 2018 年 12 月 31 日。详情请见《关于部分募投项目
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3)。
      截至 2019 年 3 月 28 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投资、节余情况
如下(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                            补充流动资
序号         项目                    已投入金额    利息                   节余
                           金额                                  金
        营销中心和网络
  1                      2,140.00     1,307.91     47.01       879.10      0
              建设

        新建研发中心和
  2                      12,488.00    13,137.09   649.09         0         0
          参考实验室

        扩大体外诊断试
  3                      9,380.00     6,538.91    270.28      3111.37      0
          剂生产规模


        补充募集资金投
  4                      6,000.00     6,034.87     37.38        2.52       0
        资项目流动资金

             合计        30,008.00    27,018.78   1,003.76    3,992.99     0


      新建研发中心和参考实验室项目已满足结项条件,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
目结项的议案》,一致同意将“新建研发中心和参考实验室”实施结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项目中,新建研发中心和参考实验室项目
已具备结项条件,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
意将新建研发中心和参考实验室项目结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中的“新建研发中心和参考实验室”
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监事会同意公司将“新
建研发中心和参考实验室”项目予以结项。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