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强生物: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0-28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规定,以及《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九强生物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对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与国药朴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
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加快公司应收账款回收,提高资产的使
用效率,既满足了公司项目运营需要,解决了公司对资金的需求,又能充分合理
地利用关联方所拥有的资源和业务优势,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不存在
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和本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付磊
陈永宏
丁健
2022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