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强生物: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4-20
证券代码:300406 证券简称:九强生物 公告编号:2023-029
债券代码:123150 债券简称:九强转债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次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财务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
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
重大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21 年 12 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2021〕
35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5 号”),本解释“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
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 2022 年 12 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
3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6 号”),本解释“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
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
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
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解释第 15 号、解释第 16 号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
准则。
(三)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修订和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
其他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解释第 15 号、执行解释第
6 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
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解释第 15 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公司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关于资
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释第 16 号“关于单项交易
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
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
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