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强生物: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4-20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北京
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相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
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经核查,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
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其在为公司提供服务期间,具备相应的执业资
质和胜任能力,勤勉尽责履行审计职责。立信中联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
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符合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中
联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
议。
二、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认真负责的事前核查,发表
意见如下: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项目是必要的;关联交
易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付磊
丁健
陈永宏
2023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