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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正业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2-11  

						证券代码:300410           证券简称:正业科技          公告编号:2018-181



                     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的通知于 2018 年 12 月 5 日以传真、邮件、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并

于 2018 年 12 月 11 日上午 10 时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独立董事彭宁、刘奕华;董事庞克学、

刘海涛等人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会议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及《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地华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董事会严格控制

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了保密和严

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参会董事认真审议,依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通过

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

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 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董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满足,同意公司为

符合解锁条件的 101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 285.60 万股按规定解锁。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

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82)。

    董事徐地华、徐国凤、徐地明属于关联人,董事刘海涛属于公司《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受益人,在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本项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4 票回避。

    2、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借款的议案》

    经董事会认真审议,认为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的
发展规划及资金使用安排。本次担保不属于对外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
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向银行申
请借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83)。

    本项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董事会认真审议,认为本次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有助于解决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促进子公司的生产发展,进一步提高经
济效益。目前被担保的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财务风险可控,同
意上述担保事项,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担保的相关
手续,并代表公司签署办理担保手续所需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
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84)。

    本项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