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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正业科技: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9-04-26  

						证券代码:300410            证券简称:正业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4



                      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正业科技”)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非公开发行
投资项目——向刘兴伟等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对应
的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
权限范围内,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刘兴伟
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0 号)核准,公
司于 2017 年 3 月非公开发行股份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95.7943 万股,发行价为每
股 42.80 元,公司共募集资金 25,500.00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
[2017]441ZC0106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本次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
 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分别
 与相关子公司、保荐机构和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
 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
 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本意见签署日,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
 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专字(2019)第 441ZA4840

 号《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9 年 4 月 15 日相关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和

 节余情况的鉴证报告》,截至 2019 年 4 月 15 日,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实际

 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投资额占    募集资金
                                 实际投资                                投资项目
     项目名称        计划投资                 计划投资   余额(含利息
                                   总额                                  完成情况
                       总额                   金额比例     收入)

支付本次交易中的现
                     15,750.00    15,750.00    100.00%           0.00     已完成
      金对价

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
                      1,750.00     1,200.00     68.57%         575.14     已完成
     相关税费

锂电池 PACK 自动装
                      5,000.00     4,556.88     91.14%         492.86     已完成
 配生产线研发项目

智能工厂项目研发中
                      3,000.00     2,615.13     87.17%         441.37    尚未完成
      心升级

       合计          25,500.00    24,122.01     94.60%       1,509.37        /

     截至 2019 年 4 月 15 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25,500.00 万元,实际使用
 24,122.01 万元,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净额)合计 1,509.37 万元。其中“锂
 电池 PACK 自动装配生产线研发项目”已达可使用状态,此投资项目与支付中介
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的合计节余募集资金 1,068.00 万元(含利息收入净额)。
   四、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目前,公司“锂电池 PACK 自动装配生产线研发项目”已达可使用状态。由
于公司整体加强对各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本着合理、有效和节约的原
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出现了节余。同时,在“锂电池 PACK 自动
装配生产线研发项目”建设的过程中,受国家政策影响,项目研发成果的市场经
营情况未达预期,因此公司后期适当减少了项目投入,使得募集资金出现节余。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锂电池 PACK 自动装配生产线研发项目”已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
为方便公司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提升经营效益,根据《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
关规定,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与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的节余资金合计
1,068.00 万元(含利息收入净额)及募集资金专户后期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
续。专户注销后,公司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将随之终止。
    本次公司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仅限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
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未将自有资金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
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现金管理除外)等财务性投资,或者从事证券投
资、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后的未来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包括财务性投资)以及为
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六、相关审批和核准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锂电池 PACK 自动装配生产线研发项目”结项,并将募投项目节
余资金和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项目税费的剩余资金(含利息收入)合计 1,068
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公司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鉴于“锂电池 PACK 自动装配生产线研发项目”已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有利于提
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的运营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
此,同意对“锂电池 PACK 自动装配生产线研发项目”进行结项,并将本募投项
目和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的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
产经营所需。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锂电池 PACK
自动装配生产线研发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将本募投项目和支付中
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的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对“锂电池 PACK 自动装配生产线
研发项目”进行结项,并将本募投项目和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的节余资
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七、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锂电池 PACK 自动
装配生产线研发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将本募投项目和支付中介机
构费用及相关税费的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正业科技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