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业科技:公司章程修订案2019-04-26
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
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广东正业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
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
司合并; 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第二十三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条
司收购其股份的。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
司收购其股份;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
公司股份的活动。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
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
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
公司股份的活动。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
第二十四
列方式之一进行: 列方式之一进行:
条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 式;
(二)要约方式; (二)要约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
式。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
《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公司因第二十三条第(三)项、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
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
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
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 项、第(二)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
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 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因
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 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
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 (五)项、第(六)项的原因收购
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 本公司股份的,须经三分之二以上
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 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批准。
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
第二十五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 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
条
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 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5%;用于收 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
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 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
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 1 年内转 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
让给职工。 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
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
发行股份总额的 10%,并应在 3 年
内转让或者注销。具体实施细则遵
照最新有效的法律、法规或规章等
执行。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
会报告工作; 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
方案; 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案、决算方案; 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弥补亏损方案; 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第一百一
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 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
十条
方案; 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
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 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
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 (八)决定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
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 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关联交易等事项; 相关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 (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
置; 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
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
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
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 置;
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
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
(十二)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
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度;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
(十三)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四)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十五)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
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六)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
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除上述修订条款,《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