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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正业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0-09  

						               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在查阅公
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以科学
严谨的工作态度,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一、关于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外投资具有良好的市场需求,符合国家相关产
业政策,在技术、生产、经济效益、市场营销等方面具备良好的可行性,有利于
公司进一步聚焦智能制造发展战略,提升综合竞争力,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对
外投资事项。

    二、关于开展融资回租业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
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且回购风险可控。本次向下属子公司开展融资回租业务提供担保,不存在资源转
移或利益输送情况。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开展本次融资回租业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
保。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刘奕华:




   张学斌:




   李峻峰:




                                                      2019 年 10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