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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正业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7-17  

						                     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
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本着对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
相关情况后,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以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现就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鉴于业绩考核要求,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未达到公司层面
的业绩考核目标,因此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所
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予以回购注销。
同时,已离职激励对象不具备股权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
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回购注销事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刘奕华




张学斌




李峻峰




                                                 2020 年 7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