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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正业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10-30  

                                         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在查阅公
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以科学
严谨的工作态度,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一、关于公司补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补选独立董事的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
们在认真审查了祝福冬先生的任职资质、专业经验等资料后,未发现其有《公司
法》、《公司章程》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未发现其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
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我们认为祝福冬先生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能力和资格。我们同意增
补祝福冬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尚
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回
购注销事宜。

       三、关于修订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公司此次对《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的修订,
有利于客观反映公司经营环境,有效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公司的
持续发展。本次对激励计划的修订不会导致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提
前解除限售,不涉及授予价格的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
意公司对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的修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刘奕华:




   张学斌:




   李峻峰:




                                                     2020 年 10 月 29 日